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醋味大丈夫 第3頁

作者︰妮妮

他拉琴時的表情和舉止很迷人,他的琴音總讓我不由自主的被吸引,今夜,我陶醉在他的琴音中,有短暫的時間遺忘了遠在上海的雷。

第二章

要去倫敦的前一天,凱倫打電話給我,堅持晚上要為我餞別。

她在電話中對我說︰「除了為你餞別外,我還有一個會讓你心髒停止跳動的事情要宣布。」

她是個熱心的小女人,身上永遠有用不完的活力,我很羨慕她,她是個很好的朋友,教了我很多東西。

只可惜這麼好的女人,在情場上卻很不順利。

去年的聖誕節,那位口口聲聲說愛她的錄音師男友,為了一個在酒廊上班的小姐背叛了她。凱倫為了這件事消沉了好久,還好她喜歡唱歌,唱歌治療了她的失意。在她失戀的那段日子,我們這一票好友每天都陪她去KTV借消磨時間來撫平傷痛。

我實在很不想拒絕凱倫的美意,但明天早上九點的飛機,七點就要出門,我擔心去酒館後,又要鬧到很晚才能回家。

明天如果趕不上班機是一件很麻煩的事。

我只好委婉的推辭她的美意,我帶著抱歉的聲音向她說︰「等我回來吧,今天晚上真的不行。」

「你來,我不讓你喝酒。」

「不是喝酒的問題,而是我需要好好睡一覺,到了倫敦的隔天我馬上要和那邊的人開會。」

「好吧,那件會讓你心髒停止跳動的事,就讓你自己去發現了。」她故弄玄虛的說。

「什麼事那麼嚴重?」她的話引發了我的好奇心。

「你明天就知道了。」

在我還想追問下去時,電話傳來插播的嘟嘟聲,我只好匆匆和她道別接了插播的電話。是雷打來的,他交代我要記得帶大衣,因為倫敦的天氣很冷。

我甜蜜的說︰

「你的關心才是我最好的御寒衣物。」

TTT

凱倫說得沒錯,我的心髒如果不夠強的話,就會停止跳動。

當我在機場托運行李時看見了東明,我差點以為認錯了人。之後,听到他說他也要去倫敦時,我差點昏倒。

意外的還在後面。

他和我一樣,搭的是同一班機,住的是同一家酒店。更讓我感到不可思議的是,上了飛機後,他竟然——

坐在我旁邊。

太巧合了!

驚訝不已的我,不得不去相信人生有太多事情是自己所無法掌控和預料的。

不過,換另外一個角度去想,這漫長的旅程有人陪伴,或許未嘗不是件好事,不是嗎?

到達倫敦時天色已經很晚,這里的天氣特別冷而且還下著雪,我開始後悔沒有把雪靴帶來。

「你有準備雪靴嗎?」和我一同上了酒店派來的接泊車後,東明問我。

「沒有!」我很懊惱,「你想酒店里有沒有附設商店街?」

如果有商店街或許可以買到雪靴。

他隨即用流利的英文替我問司機,听見司機說沒有時,我想我真遇見了麻煩了。

第二天,我正準備要去家飾布料展會場和工作人員開會時,東明拿了一雙雪靴來到我的房間,他微笑的向我說︰「五號半,不曉得合不合你的腳?」

「你哪來的這雙鞋?」

我訝異的問。

「不問這個,先穿穿看再說。」

我無法拒絕,只好低著頭試穿那雙雪靴。

五號半是我的尺寸,穿起來剛剛好。

禁不住滿月復的疑問,我又開口,「你怎麼知道我的尺寸?」

「別忘了我是制鞋的。」

他燦爛的笑著。

雪靴穿在腳上,我心里漲滿了感動,凱倫常說他是個細心的人,我真的感受到了。

東明和我一樣要去布料展會場,這次他說他是為了希望能夠在布料展中找到一些適合當鞋面的布料。

布料展地點就在酒店附近,有了雪靴保暖,踩在雪地上,我覺得很幸福。

兩人並肩而行的途中,我好奇的再問他一次,「哪來的這雙鞋?」

昨天到酒店已經很晚了,而且又下雪,他不可能半夜出去買鞋吧。

「我從台灣帶來的。」

我有點詫異,「你怎會……想要為我帶雪靴?」

風很大,雪飄在身上,他攬住我的肩,「搭機前一晚整理行李時,我想迷糊的你一定不知道倫敦會下雪,于是我又回到廠里取了一雙女用雪靴,放進行李箱。」

「你……」我本來要說,你對我太好了,但話到唇邊。我卻又改口說︰「好細心。」

「我不是對每一個人都這樣的。」

我知道他話中含意,但我不想探究。

穿著他為我帶來的雪靴,我的心想念著在上海的雷,倫敦下著雪,上海呢?不曉得他有沒有御寒的大衣。

TTT

一個星期後。

這次公司在布料展現場有成品展示,總公司只有我一個人再加上德國分公司的兩位職員,三人要負責所有的事情,因此我非常忙碌。

比起我,東明就清閑多了。

他是買家,因此只用三天的時間就完成了這次來倫敦的任務。他一直很希望我能夠和他一起去逛逛倫敦博物館,但我始終不得閑。

在他要回台灣的那個晚上,他約我吃晚餐。我不好意思拒絕,于是便撥空前去赴約。

用完餐後,我們一起到泰晤士河畔散步,天空還是飄著雪,我的腳上依然穿著他送我的雪靴。

我再次謝謝他,「還好有你這雙雪靴,不然我的腳一定都長凍瘡了。」

「這是最不聰明的我,唯一做的最聰明的一件事。」他自嘲的說。

「誰說的,你一直是個聰明的人。」我說的是真心話,他的事業就是最好的證明。

雖然有時候我認為,今天他能夠那麼快就擁有自己的鞋廠,那是因為他家里有錢的關系,但我心里是很佩服他的。

因為我知道,他的成功是因為他的努力。

「你真的這麼認為?」他側頭看了我一眼。

「當然!」

他搖搖頭輕嘆口氣,「我不認為,如果我夠聰明的話,就不會讓你被雷蒙仁搶走。」

我不知道怎麼回答他,只好把眼光放在河面上,我心里明白他對我的一片情,但我已經有了雷,只好辜負他的一片情意。

「明天幾點的班機?」我笑著轉移話題。

「早上九點。」

「要我送你嗎?」

「你肯?」他的眼底有著期待。

「當然肯啊!」

他高興得想拉我的手,但我靈巧的閃過。

「對了,我有一樣東西要送你。」

我從包包里拿出了前天到會場敖近的一家商店,為了感謝他送我雪靴而買的一條咖啡色純羊毛手工編織圍巾。

沈東明露出了驚訝的表情。

「你有雪靴但卻少了一條圍巾。」我替他圍上。

「謝謝。」

我們互相凝視了幾秒鐘後,我尷尬的將目光移開。

「我們該走了。」

他攬著我的肩,這次我沒拒絕。

我們從泰晤士河散步回到酒店才進大廳,竟然看見了一位意外的訪客,我不敢相信的尖叫——

「雷!」

听見了我的叫聲,雷迅速走向我;在我還來不及反應之時,他已經把我緊緊的擁在懷里,在東明的面前深情的吻我。

半晌後,他才放開我,「我想死你了!」

「你什麼時候到的?」我高興得已經忘了沈東明就在我旁邊。

「剛到,我從上海直接過來的,那邊工作結束了,這次我有五天的假期。」

此時沈東明開口了,「沒想到會在這踫見你。」

「我也覺得好意外。」雷蒙仁將目光轉向他。

一旁的我不禁暗自呼了一口氣。

還好,我來倫敦的第一個晚上打電話向雷報平安時,就向他提起東明和我在機場巧遇的經過,我覺得我做對了,如果我沒說的話,當雷看著我東明一起走回酒店時,他一定會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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