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醋味大丈夫 第1頁

作者︰妮妮

第一章

殷小琪——是我的名字,沉醉在愛情世界的我,一直認為,自己是最幸福的女人。

這天我和遠在上海的男友雷蒙仁聊了一個鐘頭的越洋電話,明.明知道用上網的方式費用便宜多了,但為了能夠听見他的聲昔,再昂貴的電話我也付得心甘情願。算算在這一個月來光是和男友談情說愛的通話費,已足夠我買半件法國名服裝設計師Gianniversace所設計的小禮服了。

Versace的設計簡單大方,強調肩帶的各種變化,我看中了一件黑底銀色勿忘草花紋的尖領小禮服,但簡簡單單的一件洋裝要二十三萬,我實在買不下手。

老姐殷小荷卻因而嘲笑我,「老爸老媽錢多得用不完,我們不幫忙消化一些,難道要讓他們把錢給帶回地獄去?!」

她長我五歲,然而我們兩姐妹卻是完全不同的典型,在她的眼里我就像沒見過世面的鄉下姑娘。反觀她。卻是個熱情艷麗、慷慨大方、花起錢來毫不客氣的女人。

她會這樣不把錢當一回事,我想是因為她在潛意識里想借著花錢來發泄心中的憤怒——她和我一樣心里積存著太多對父母親權威教育的不滿。

雖然這樣,她卻一直住在家里,反而是平日乖巧的我,考上大學後馬上就搬出去住,而為了不想再伸手拿父母的錢,從那時候開始,我開始了半工半讀的自立生活。或許,應該也算是另一種反抗的方式吧!

而拿我沒辦法的父母,面對我的堅持與姐姐的勸說下,也只能勉強答應了。

看了看時鐘,嗯,時間不早了,我迅速換好衣服,抓了包包便往外沖去。昨天剛從歐洲血拼回來的老姐約我到餐廳喝下午茶,雖然我和她性格不同,但感情卻很深厚,所以這個約當然是得去赴不可嘍!

「你應該去改變個造型。」這是小荷看見我匆忙奔進餐廳時所說的第一句話。

她常這樣,每次和我見面不是要我去染發,就是叫我去隆鼻,要不然就叫我干脆去做全身整型,反正在她眼中,沒有人是比她美麗的,我已經習慣了她對我的挑剔。「好姐姐,不要每次看見我,就要打擊我的信心嘛!」我笑著說。

小荷站出來真的比我出色多了,該大的地方大,該翹的地方翹,我們一起去逛街,售貨員招呼的一定是她,但我從來不嫉妒。因為我很愛她並且以她的漂亮為榮。因為她是個好姐姐。

媽咪工作忙碌,一年有半年在空中飛來飛去;我是听姐姐說床邊故事長大的小孩,因此我對她特別的依賴。

這次見面,我還有一堆事情要和她分享。我常覺得自己是個很有福氣的人,能夠擁有一個比媽媽還親,比朋友還交心的姐姐。

「不是姐說你,你不要以為你年輕,就可以穿得那麼邋遢,每次姐和你見面,你不是牛仔褲就是牛仔裙,不然就是牛仔背心,天啊,你干嘛,準備嫁牛仔啊?!」殷小荷一副受不了的表情。

「我和你不一樣,我以自然為師,你沒听過自然就是美嗎?要我沒事穿像你那麼正式,打死我吧!」招來了侍者,我隨便點了杯咖啡。

「身上穿的衣服質料和顏色也會有磁場,我的衣服可以吸引來和我一樣有品味的男人;買得起發表會上名模穿的衣服是要有高所得的,這是我挑選男人的最初條件。」

「那你的男人在哪里?」

「喂,你這話是什麼意思?以為我沒人要啊?!」

「我不敢!」我笑著舉起雙手表示投降。知姐莫若妹,我這老姐雖然條件好,但相對的眼光自然也就高。

她身邊總是有不少繞著她轉的蜜蜂,可惜沒有一個合乎她條件的,因此她目前還是單身貴族。

我常糗她,說她是台北最後一個高身價的單身女郎,因為她太昂貴所以沒人養得起。

喝了口果汁,殷小荷的表情轉為嚴肅,「告訴你,像雷蒙仁那樣的男人,我是看不上眼的!」

我笑了笑,不作任何回應。

我和雷蒙仁在一起,小荷一直很不以為然,她認為我的家世和條件可以挑到更好的男朋友。

在她的觀念里,認為一個男人沒有自己的事業是沒法讓女人快樂的。一個女人要快樂才能享受美好的愛情。然而小荷雖然不贊成我選擇雷——相伴終身的男人,但她還是替我在父母面前隱瞞這件事,因為如果讓他們知道,不只我會從此失去獨立自由的生活,連雷蒙仁也會遭受波及。原因無他,只因數年前小荷曾被一個不老實的窮光蛋騙了真情。記得那段日子她極端消沉.父母見狀心疼不已,只懂得用高壓政策的他們便嚴格要求我不可步人小荷的後塵,否則他們便要我搬回家住。

聰明的我,當然知道「愛情誠可貴,自由價更高」的道理,雖然過了這些年,小荷已從情傷中走出,但我相信,父母當初的「警告」絕不會因此而消失。

唉!可偏偏聰明的人也會有失誤的地方——

躊躇了許久,我還是決定開口,「姐,我懷孕了。」

「雷蒙仁的?」殷小荷差點被剛人口的果汁嗆到。

「你當我是什麼,不是他,還有別人啊?」他可是我的初戀耶!「你們不是都有作防範措施嗎?」她是知道這寶貝妹妹和男友現處半同居狀態,亦不曾嚴辭加以反對過,但……那是因為她對小琪的「聰明」有信心哪!

我強顏歡笑的向她說︰「上個月是我們相識三周年的日子,一時意亂情迷下,就……」

「就那麼巧中了特獎?!」殷小荷無奈的拍拍額頭。「你打算怎麼辦?」

「我想生下他。」

「你用什麼養?可樂啊?」

「我可以和雷蒙仁結婚。」

「你找死,光老爸那關你就別想過,難道你忘了我的事嗎?」她毫不留情的潑了我一桶冷水。

「我可以去杜塞道夫生完小孩再回來,他們不會知道的。」我的工作是布料花版設計師,公司人事科已經有消息傳出來,派調去德國杜塞道夫一年的進修人員名單里頭說不定會有我。如果真是如此,我剛好可以在德國生產。「別傻了,公司會派一個懷孕的女職員去德國嗎?而且,你怎麼知道雷蒙仁要不要孩子?」

這句話倒指出了我的煩惱。

雷是不要孩子的。

「就算我們結婚了,我也不想要有小孩,生活已經夠辛苦了,我不想再制造一個小生命來這世界添麻煩。」這是他最常對我說的一句話。

他的顧慮是大部分現代未婚或已婚的男女或多或少會面臨的煩惱,當初我並不很在意,人的想法會變,我認為時間到了,他自然就會想要小孩了。

然而,我萬萬沒想到他真的不要。

前幾天我們在昂貴的電話線上,為了我肚子里這個孩子已經吵了好多次,雖然今天我們的通話最後是以甜蜜收場,但那是因為,我沒再提到孩子的事。

「他不要。」我吶吶的說。

「那以後呢?」

「我自己養孩子,現在單親媽媽多得是。」

「你太天真了,你以為單親媽媽那麼好當的啊?!」

「我……」我猶豫了。沒錯,這是最壞的打算。

在我的觀念里,認為只要經濟條件不差,當個單親媽媽應該不會很難;並且我不相信把孩子生下來後,雷會舍得不要他。雖然他曾說過要等事業有成再來討論結婚的事,但畢竟小生命是無辜的不是嗎?

「別再猶豫了,現在愛情和小孩,你只能選擇一個,再說小孩一旦出世後,你和雷蒙仁能保證給她一個完整的愛嗎?」小荷終于說動我了,她說得一點都沒錯,如果我沒有能力給孩子一個健全的愛,那是一件很殘忍的事。「好吧,等雷蒙仁下個月回來後,我和他一起去把孩子拿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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