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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清愛情 第6頁

作者︰牧芯

「你凶什麼凶?人家大頭魚哥哥陪我等了一個多小時,他可是連氣都沒吭一聲。」

章香塵仗著有客人在,她大姐不好太責備她,因此越發有恃無恐起來。嘖嘖,這小妮子真夠狡猾的了!

**********

一星期之後,廠方發布消息,工廠正式宣告倒閉。

她們姐妹焚膏繼晷、辛辛苦苦做了十多天的手工,于是給他功虧一簣了!

由于是最近才加入,她們的損失算最少,只有區區、三千塊而已。

只是姐妹四人像傻子似的白忙一場,倒有些嘔人。早知道她們寧願選擇當「英英美代子」,還來得輕松愉快,也用不著拿針拿到手指都起水泡,眼楮近視徒增了幾十度……

尤其見到家里囤積的那些東西,才更教人捶心肝。仿佛一頭怪獸懶懶地杵在客廳的一角,用最諷刺的眼光,睥睨著自以為聰明一世的姐妹……

「大姐,我下禮拜要繳補習費!昨天補習班打電話來說,繳清學費才可以領書本……」

「這麼快?可是我五號才領薪水。你們補習班也真‘猴急’,我打算花一個暑假去賺的錢,它說繳就要繳,難道非得逼我‘晚上去銀行上班’不可?」

「我從南部帶上來的水槍借你帶去,夠意思吧?」

「虧你們還有心情開玩笑,干脆把那些‘血汗之作’拿去擺地攤算了!」章淑塵月兌口而出道。

「擺地攤?對,我怎麼沒想到!那一箱是兩千個成品,另外還有幾百個做好的和其他沒動過的,算一算應該有將近四千個才是。我們一個賣十塊就好,四千個就是四萬塊,哇哈哈……姐妹們,別愣在那兒,咱們繼續趕工吧!」

「大姐,我只是隨口說說而已,你別玩真的!」

「淑淑,謝謝你的好主意!等我賺到錢,你算第一號大功臣,放心,我不會忘記你的!」

「這女人八成是想錢想瘋了,連擺地攤那種工作她也想嘗試!大姐,我覺得你還是帶著水槍去銀行上班來得實際些。」章淨塵不以為然道。

「哪來那麼多廢話!趁這兩天周休,大家辛苦一下,做好我們就可以拿出去拍賣了!」

「要我幫忙縫可以,但休想叫我出去擺地攤!」章香塵連忙表態道。

面對三位妹妹的反應,章芳塵猶如被潑了一桶冷水,熱情隨之減半。

不過,她仍對自己的「如意算盤」有信心,大不了再做一次白工而已,Who怕Who!

「大姐,我的問題還是沒解決,補習費呢?總不能等你真的擺地攤賺到四萬塊錢吧?到時候我可能已經‘視茫茫,發蒼蒼,齒牙動搖’,那麼,這筆補習費也用不著了。」

「好啦,晚上我向班主任先借,以後再按月從薪水里扣不就結了!」

補習班班主任是「龜毛」了點,但每回章芳塵開口借錢,倒是從沒有落空過,光憑這一點,就足以令她銘感五內。

「不必這麼麻煩!上回外婆不是給了我們四萬塊?我一上班就忙得忘記拿去定存,現在正好派上用場,先給小淨拿去繳補習費,不足的部分我們湊一湊總會有。」

章芳塵自然有想到這點,只礙于那是外婆給她們姐妹每人的一萬塊,她和小淨加起來也不過才兩萬,怎麼好意思動用到其他的錢呢?現在既然淑淑不反對,不如就先挪過來應應急,等領了薪水再補回去……

**********

星期天早上,章芳塵用個小型紙箱裝了近百個發飾,仿照平常打工發傳單的方法,先把東西搬至一個定點,然後就招呼起來了。

「蝴蝶結發飾一個十塊錢……來來,趕快來買!」

她站在公園通道旁的綠蔭下叫賣著。由于是新手,聲音小得像蚊子叫似的,連她自己也听得不甚清楚。

「阿嬤,你看,那邊有賣蝴蝶結,好漂亮喔!」

「好,好,你乖乖,阿嬤就買給你。」

她的第一個客人上門了。那是一對十分可愛的祖孫,疼孫女的阿嬤毫不猶豫地買了一個。此情此景不覺令她想起南部舅舅家的外婆……

「找你四十元,謝謝!」

目送著那對祖孫離去,章芳塵才在心里咀嚼著生平第一次做生意成交的滋味,隨即,又有客人上門來。

「小姐,這發飾怎麼賣?」

眼前是兩位中年太太帶著五、六個十來歲的黃毛丫頭,人家一問價,章芳塵忽然想起忘記立個醒目的招牌把單價標示清楚。

「一個十塊錢,很‘水’的喔!」

「真便宜!老板,還有沒有別的花色?」

「抱歉,這批貨全是同一款的,不過,它有紅、橙、紫三個顏色,看你們喜歡哪一色?」

「老板,紅、橙、紫各一個,幫我包起來,謝謝。」

「很抱歉,這位太太,我……我沒有準備塑膠袋……」章芳塵十分尷尬道。

「沒塑膠袋?那叫我怎麼帶回去?」

「李太太,你就把它放進皮包里吧!人家一個才賣我們十塊錢,如果再附個塑膠袋想必劃不來……」同行的另一名太太諒解道。

扁這一「ㄊㄨㄚ」,章芳塵總共賣出去八個,足足有八十塊錢進了口袋。她不由得眉開眼笑,頓時信心大增。

「來,來,蝴蝶結發夾一個十塊錢!十塊,十塊……」

她漸漸克服心理障礙,不再那麼在乎旁人的眼光,吆喝的聲音也隨之變大了不少。

俗話說︰「好的開始是成功的一半。」章芳塵眼看發飾一個一個推銷出去,心情宛如夏日的陽光一般燦爛無比,依稀仿佛中,她預見出擺地攤的光明遠景……

「一共二十塊,‘阿里阿豆’。」

「老板,那邊警察來了!」一名眼尖的客人通風報信道。

「美麗的女警官,要不要買發飾?一個十塊錢而已。」

到底章芳塵是「菜鳥」,有道是「初生之犢不畏虎」,她見了「條子」,非但沒有落荒而逃,還延攬起生意來。

「小姐,你不知道隨地設置攤位是違法的嗎?」女警官迎面走過來問道。

「可是,這里是公園。」

「你可以告訴我哪一條法律上規定公園里是可以擺地攤的嗎?」

「我不曉得!警官,對不起,可不可以讓我把剩下的幾個賣完?以後我保證到別處去賣!」章芳塵「白目」到了極點的道。

「不可以!任意擺地攤是不合法的,還不快走!難道要我開了罰單你才甘願是不是?」

听見「罰單」兩字,章芳塵總算意識到事態嚴重,這才立刻拔腿離去。

**********

回家以後,章芳塵越想越嘔。差一點就可以把整箱發飾賣光,好死不死,「半路殺出個女程咬金」,壞了她的大計!

不過,她還是挺感謝那位女警官的。

現在回想起,萬一那時被開了罰單,她準會立刻口吐白沫、氣絕身亡的!

掐指算來,今天才花兩、三個鐘頭時間,她就賺了六百八十塊錢,如果沒踫上女警,八、九百塊大概逃不掉。哇 !那些時薪一百、一百二的part-time工作跟擺地攤實在沒得比,簡直就是「小巫見大巫」嘛!

星期一、二,仲介公司那邊有排到班去發傳單;到了星期三,章芳塵對擺地攤一事又蠢蠢欲動,于是,不理會妹妹們的勸告,她仍一意孤行,決定重操舊業。

這回她相中了平時常去的菜市場。菜市場里攤販雲集,就算「條子」來了,大家一起跑也比較有伴!

菜市場她不算太陌生,加上前一次經驗,她記得立個牌子標明價格,還有嘴巴甜一點、笑容誠懇一點,萬一不幸踫上警察,腳底油多抹一點,來個溜之大吉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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