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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故事 第4頁

作者︰凌塵

我心中一動,停下打字的手指,偷偷瞥向架上那個「凱迪拉克」。

也許,把它收起來比較好,免得影響我的情緒和思路,甚至——工作。

像是賭氣一般,不願再想起那個男人,我抓起「凱迪拉克」想丟掉,手卻停在垃圾桶上方,遲遲不動。

我嘆口氣,打開衣櫥,順手往里一擲,讓角落將它吞沒,眼不見為淨。

阿Q的我。

車車車!寫到車就會想到凱迪拉克,想到凱迪拉克就會想到他!算了,刪掉!

我有氣無力地盯著僅剩「第一章」三個字的螢幕,這是辛苦了一天的後果?我挫敗地用力捶了下鍵盤,欲哭無淚,刪光光了,這個故事還有戲唱嗎?看來,有錢大亨跟灰姑娘的故事,是寫不起來了。

誰來告訴我,有錢大亨跟灰姑娘的故事,到底該怎麼寫?

第二章

中午十二點,起床時間。

今天是月初一號,租書店老板娘的租書排行統計表,準時會在正午十二點貼在店里,我心里惦記著這事,起床後,胡亂吃了碗泡面就出門去了。

「雅雁呀!我才在想,好久沒見到你了。就知道你今天一定會出現。」老板娘見了我咯咯直笑,正午剛過,今天又不是周末假日,店里也沒客人,她興高采烈地揚起高八度的音,朝我喚著。

之所以許久沒出現,是因為預會的租金直逼向零,我最近剛繳了保險費,苦哈哈的,所以減少上門次數;一旦見了老板娘的面,就代表又得掏出另一張紫色大鈔,理所當然,我到了最後關頭才會上門。

「上時期剛交稿,最近才有空出來看看。」我應酬式地笑笑。

統計表對讀者來說,是個租書參考,對我而言,則是市場傾向的參考指標。然而,如果她把統計表貼在門口,我站在門外偷看幾眼就跑,上門次數會更少,貼在里面,一進來就非租書不可了。這個老板娘真精,不愧是作生意的。

我的眼楮直盯著統計表,拿出筆,記下上頭的幾個書名與作者。

「雅雁啊!我真不懂,你怎麼會拿自己的名字當作小說里的男主角?林雅彥一點也不像你,你清清秀秀,話又少,比較像環秋啦!」她笑眯眯地看著我。

穿的一樣破料才是像的地方吧?我心里嘀咕著,表面陪笑首︰「我喜歡‘林雅彥’這個名字,很好看也很好听。」小說里的名字,好看最重要,好听則其次。

「可是喔!我覺得你本名比較好看哩!凌雅雁,哪里像那個滿嘴胡說八道的二百五林雅彥?其實,你不會用本名來寫個漂亮的女主角,也比‘凌塵’好听多了,我一定幫你推銷,讓你下次上榜。」老板娘很熱心,自從上個月月初,我交給她一本《江湖歪傳》簽名書後,我久沒來店里,她忙著一古腦兒對我傾倒她的意見。

我知道她對《愛你不關你的事》的評價校高,因為是較正統的愛情故事,我甚至可以想象她在讀《江湖歪傳》時的皺眉表情。

「不用了啦!老板娘,千萬不要告訴別人我是作者,不然,我以後不敢穿這樣來你店里。」我指指運動褲和拖鞋。

用本名寫書?怎麼可能?我還想過清靜的日子哩。

「不會啦!現在沒人,我才敢這麼大聲的,我沒說給人知道啦!」老板娘一副很義氣的模樣。

突然,她又降低聲音,一臉誠懇的道︰「雅雁呀!你要加點油寫喔,像是《江湖歪傳》那種故事,還是少寫啦!那本男女主角有夠亂來,我看都看不懂。不過我兒子說是好看啦!大概是他也愛玩電玩吧!可是喔,你出書太慢,寫的……也不是不好啦!像是之前的故事都不錯,就是有點點難懂而已,可是隔太久了,讀者也會忘記,現在雖然有快一點點,可是喔,不是很‘愛情’的故事,讀者比較不愛看啦!我說實話,你不要介意喔。」

「不會不會,你可以多說一點。」我微笑著。她說的沒錯,很接近市場反應,跟讀者或是編輯所給我的訊息差不多。

「大概就是這樣,所以你比較少上榜。」老板娘一臉抱歉。

又不是她的錯!我差點憋出笑,我是根本沒上過榜,老板娘說的可真委婉,我不是出名的作者,這是事實,沒什麼好避諱的。

挑了幾本榜上有名的書,我又給了她一張紫色鈔票。

老板娘收了錢,突然一臉神秘地朝我擠眉弄眼︰「這樣好了,連鎖店的那張排行表全台灣都一樣,我沒辦法改,可是我店里的這張,可以叫我兒子幫忙改一改,他會改程式的,你看你要第幾名?下個月就幫你弄上去。」

「不必了,謝謝你。」我哭笑不得,作這個假,能有多大幫助?

「真的不要啊?我兒子看了《江湖歪傳》上面的簽名,還直問我寫書的是誰?他說,你寫得很好笑,他想看看作者是不是像那個女主角秦愛妮。我告訴他一點也不像,作者很淑女的,一點也不三八。」老板娘用很欣賞的眼光看著我。

我的胃酸立刻暴漲三倍,氣岔的差點內傷。人不可貌相,就連狗也是,會咬人的狗是不會叫的,她不曉得嗎?

「謝謝。」我真的不知該說些什麼,有點氣虛。

像是想起了什麼,她的臉突然發亮︰「對了,我兒子今天放假回來耶!要不要我介紹給你認識?你們還沒見過面對吧?我兒子不錯的,聰明又會讀書,在軍中也操得很健康……你今年幾歲?」

後來,我幾乎可以說是落荒而逃,一路滾出那間書店。

單身真的是種嚴重公害,再次得證。只要有機會,我身邊的人大概都不會放過作媒的機會,甚至,有時我會很壞心地想︰會不會是已婚者看不慣單身者過分逍遙,所以拼了命也要拉對方一起死?

我現在的日子過得很好,誰也別想改變!

我又轉念︰同時用「凌雅雁」和「凌塵」二個身份與人來往,不管親近與否,是不是多多少少會因而受到一些不預期或不必要的影響?不論是真實生活,或者寫作方向?

我渴望獲得一些不同來源的讀者反應,但同時必須付出一些個人私密作為交換的報酬,我受得了嗎?讀者的反就,真的全是我想要的?而利益交換之後,得失之間,孰輕孰重?

我踢著腳下的石頭,又開始胡思亂想。

夜路走多了會踫到鬼,洗澡洗多了會踫到停水,這話不知是誰說的,但肯定是某個懶得洗澡的家伙掰出來的。

但我曉得這可不是說假的,所以,自從成了個窩在家里的「坐家」之後,我比以前安分了許多,也讓我媽少白了幾根頭發。

可是,偶爾一次的月兌軌,小小一次的使壞,也不至于這麼倒楣,倒楣到出門幾步就能感受到禍從天降的威力吧?

一輛很眼熟的黑色長型房車,停在我住處附近,不知是什麼牌子。

我不認得的車何其多,往昔,我會直覺以為是賓士,但那是一輛沒了商標的車,又長的一臉凱迪拉克樣,全世界大概僅此一輛吧?

玻璃雖然黑,隱約可以看出車內是空的。我機警地四顧周圍,沒看到什麼人,有些安心,與……失望。我隨即自嘲著,即使車主出現又如何?送我「凱迪拉克」的男人又不是他!

瞬間的放松又讓我失去片刻的警覺。

「很美麗的車,對不對?」一個很美麗的聲音,像是呢喃一首很美麗的詩,淡淡如絮,柔撫著我的耳膜。

短暫的驚嚇與一陣虛心,我如遭電擊般轉身,接著上,一個淡紫色的身影熨溫了我的視線,連後的陰郁天空也因著她的映照而亮麗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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