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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春 第23頁

作者︰梁鳳儀

「丁松年現今還回不回家來了?」問。

「沒有回來多天了。」答。

「那邱夢還真是個厲害女人,她長得還漂亮吧?」問。

「各花入各眼吧!」答。

「你這以後打算怎樣?男人一變了心,真的半點辦法也沒有?」問。

「我已六神無主。」答。

「跟他拚了嗎?千萬別放過他才好,離婚又能拿到多少錢?總之,試齊所有可行辦法了沒有?」問。

「也差不多了。」答。

不是嗎?一哭二鬧三上吊,前二者早已使出渾身解數,抓爛了多少次臉皮,做到最盡了。

依然的無濟于事。

真要我死掉不成?

第29節

半夜里,輾轉反側,此念一生,有效地成為一個絕望之中的一點小希望。

是的,也許只有死,才能挽回丁松年的心。

他再鐵石心腸,也不是個絕頂沒心肝的男人,我知道他,到真的弄出了人命來,總會感動他的心。

可是,死了,人才回轉頭來看我、要我,又有什麼用?

只有白白便宜了那個守候著一切時機,以便名正言順地當丁家婦的邱夢還。

不可以!

一千一萬一億個不可以!

然,怎麼這樣笨?並不需要真死,我才不要閉上眼楮,再跟世上美的一切絕緣。

我可以自殺,然,終于獲救。

這就能提出一個非常嚴重的警告,讓丁松年回到我身邊來,守護著我,不讓我再做傻事去。

忽然,我又悲哀的想,就算自殺得逞,再不能活下去了,也不那麼恐怖吧,人能夠在以為還有生還的希望時,就已死去,是求之不得的事。

最安樂的是令丁松年內疚,他因此而責難自己,那麼就會把一口怨氣恨氣,噴到邱夢還身上去了。

看他倆屆時還怎麼能快快樂樂地相宿相棲?

活著,像如今的孤伶伶,每日起來,巴巴的到處亂抓朋友來陪伴、來打發日子,實在是厭煩而恐怖。

連自己的親骨肉,都可以十天八天不見面,不回到我身邊來,而愉快的生活下去。

想著想著,真宜得速死,看看周圍離棄我的人心里怎麼好過?

我拉開了床頭的抽屜,取出了那瓶安眠藥,緊緊的捏在手里。

下定決心吧!

必須背城一戰。

在全人類開始肯定我再不會勝利時,我要異軍突起。

現今每朝每時,听到的安慰說話已經沒有了靈魂,只余軀殼,至為門面了。

我決不能這就讓親朋戚友看扁了。

把安眠藥全部拍到口里去,又大口大口的喝了水。

我躺下。

丁松年,我開始在心里吶喊,我的末日如果真來臨的話,看你這下半生怎麼好過?

是仇佩芬曾警告丈夫,說︰「他做初一,我就做十五。」

太對了。

請記緊,我是個無辜被迫害的人,死了,就是只無辜被害的鬼。

看他們怎樣逍遙于法于情于理之外?

就連丁盎山,都讓他一輩子背負不孝的惡名,看他那助紂為虐的祖母怎樣向孫兒解釋?怎樣過他無憂無慮的下半生。

我開始覺得暈眩,整個人酸軟,眼皮越來越重,神智開始迷糊。

是了,是時候要離開塵世了。

有一點點的舍不得,更多的是不甘與不忿。

不,最低限度要清清楚楚的去對丁松年講一聲︰是他害死我、迫死我的。

對,我沒有寫遺書,來不及把我的心跡宣諸于筆墨,非要留個口訊不可。

然,我不知這丁松年在那里。

好笑不好笑,一個仰藥自殺接近彌留的妻子,不知道丈夫宿于何處?太悲哀、太該死了。

我掙扎著,抬起那只已然是軟弱無力的手,抓起電話,搖傍仇佩芬。

電話響了像半個世紀,終于對方傳來聲音時,我竟張著咀,不知如何,說不出聲音來。

很辛苦很辛苦才吐出了兩個字︰「佩芬!」

「喂,喂,誰?你是曼明嗎?」

「我……吃了藥了……」

「什麼?曼明,究竟什麼事?千萬別干傻事?千萬不要!」

我的心機還是能活動的,對方那急躁、緊張、憐惜的語調,撫慰著我受創的情緒,如果說這番話的人是丁松年,我會很安慰、很開心,果如是,就算死也值得了。

「曼明,曼明——」對方狂喊。

「告訴松年……請他愛……我。」

之後,我放下了電話,覺得很累、很累、很累。

眼楮一蓋上了,就再睜不開來了。

竟有一種很舒服、很舒服的感覺。

那種感覺像小時候坐滑板,從高處,一直的向下滑落,掉進一個無底深淵里。直至突然的有人猛地把我一撈,把我從極度的迷惘中叫醒過來。

「曼!曼!」

那麼熟悉的聲音。

是誰?

是松年嗎?我在心底里叫喊。

「曼!曼!」

我疲倦至極,仍竭力的睜開眼楮,想看清楚那叫喊我的人是不是朝思暮想,失而復得的丈夫?

視野由迷蒙而至清晰,果然是一臉俊秀而憂戚的臉。自遠而近,似是再由陌生而至熟悉地擋到我面前來。

我的淚水驀然從眼角流瀉下來。

是不是要隔世重逢,死而復生,始能听到曾是心心相印的人底呼喚?

要經歷多少艱難痛苦,才能表達心中的一份濃烈的摯愛?

我突然的,沒由來的感覺到回到世上來的只不過是一具軀體,而不是我的靈魂。

人,要活下去,是需要有自尊的,缺了,就等于靈魂出竅,只余行尸走肉在世上活著而已。

我躺在醫院的病床上,這是我知道的。

我勇闖鬼門關,終于還是被拉了回來。

曾經在許許多年之前,我為丁松年懷了孕,結果,難產。丁盎山是先把腳露出來,害接生醫生做多很多功夫,當時我以為我必會死去。

在孩子的哭叫聲終于在手術室揚起來的一刻,我開始坦然舒然地昏迷,就算再醒不過來,我也無憾。因為世界上已留有我和松年的愛情結晶品,我倆的血脈將會持續,以至于永遠。

當我醒過來時,望見握著我的手者是哭泣的丈夫,松年在我身畔輕喊︰「曼,請你醒過來,曼,求你別死,千萬不要就這樣離我而去!」

十年人事幾番新。

誰會想到十年前一雙害怕生離死別,但願連理同枝千萬年的恩愛小夫妻,在十年後,會有一人刻意殘害自己的生命,以挽回另一人已變的心。

我,茫然。

拔腸寸斷。

或者,自丁松年宣布他的婚外情以來,只有這個時刻,我曉得為自己悲哀。

因為可憐自己,才會流下淒酸的眼淚。

第30節

一個有手有腳、有飯吃、有屋住、有齊生活上所需的人,會為一段已逝的感情和一重已變的關系,以生命為把戲、作手段,去愚弄別人,實則上是重重地貶低了自己。

「曼!」丁松年再叫了一聲。

我望住他,千言萬語,都不知從何說起。

「何必要這樣子做,于事無補的。」

他這麼說了。

在我清醒過來後的第一句話,就已經表明立場態度,就算我死我亡,他的心都不會再轉變過來了。

「如果真的弄成意外,只有教人心里不好過。」丁松年又這麼說。

言下之意,是看穿了我並非真正傷心欲絕、痛不欲生,只是以自殺去威脅丈夫回頭是岸,痛改前非。

顯然地,他不會。因為基本上,他並不認為自己做錯。

所謂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

為了愛情,自己的生命都可以放在次要位置之上,何況是別人的生命,更何況是別人偽裝要犧牲的一條生命!

我什麼也沒說,只重新閉上眼楮,愧對故人。

「曼,你好好的休息,我會再來看你。」

丁松年說完了這兩句話,究竟是幾時走的,我並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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