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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尋美麗情人 第1頁

作者︰雷逸

我和雷逸的初遇

嵐逢

第一次見到雷逸,就是很奇妙的緣份。記得與她初次見面是在兩造船所和電機所兩棟建築物間的一片大草地上,差不多是中午時分,烈日當空,讓人恨不得躲在冷氣

房里,典型的南台灣夏日光景,我卻還要苦命地出門去接這個從來沒見過面的小學妹。

背著一個大大的班尼頓彩色背包的她,削得短短的頭發,遠遠看起來就像個小男生,走近一看才知道是個可愛的女孩。一場奇妙的邂逅就此展開。

後來,我帶她到我的研究室,一進門,她咚咚咚地就跑到一部桌面是養眼果女圖的電腦前,(那是我的電腦,一點也不怕羞,真是敗給她了!)大剌剌地坐下指定︰

「我要用這部電腦打字!」

接著,她就一個人對著螢幕 里啪啦打起字來,還不準別人靠近看她在忙什麼,怪怪的。整個暑假她幾乎天天都來我這里報到,大家還戲稱她是我們工學院和法學院聯合指導的研究生。原本還以為她辛苦打字是為了學術論文,以為她的指導教授虐待她,丟一大堆事情給她處理;(理工科系的研究生都是這麼可憐的,我也不例外,嗚……)可是每次打字的時候,她又總是神神秘秘的,不願意給別人見到她在忙什麼,全身上下都透著一股古怪。

直到有一天,一邊打字的她突然問我︰「學長!你的名字借我用好不好?」

「干嘛?不會是要做壞事吧?」對于總是有些古靈精怪想法的她,我實在有點擔心,什麼時候被她賣了都不知道。

「不要問這麼多,到底借不借?」看我不太樂意,她有點凶凶地問。

「好啦……」事到如今,不好也不行了。

于是,就在這段無厘頭的對話之後,我的名字就被她用作前一部作品的配角,唉……(才只是配角而已呀,也不想想我是平常最疼她的嵐逢學長!)不明不白的就被出賣了。不過她還算有良心,稿費下來的時候還請我喝了下午茶,順便告訴我事實的真相。

天啊!她竟然是羅曼史的作者,想不到在她的手下竟然創作出了一名又一篇的愛情故事,真是出人意料之外!

這篇序也是她硬拗著我寫的,真是搞不過這個學妹……不過不管怎麼說,小逸出的一定會是杰作,我相信讀者們一定會有同感的。

一份勇于追求的愛情

雷逸

找嵐逢學長寫序,基本上,是要冒著身份被揭穿的危險的。

長久以來,就一直不敢告訴別人我在寫愛情小說。不為什麼,總覺得自己筆下那些談情說愛的場面被認識的人看見了,總是有些尷尬;所以,以往請人寫序,也只是找同行的季薔幫忙。

而這一次,會找嵐逢學長寫序,是連自己當初也沒想到的。總覺得這本書既然是在這里完成,(而且絕大部分是在他的研究室,用他的電腦遮遮掩掩地完成的)所以我找一個在這里最幫忙逸、照顧逸,也把原本就夠像小男生的逸變得更像男生的罪魁禍首來寫序。

嵐逢學長一直很照顧逸,陪著逸找房子、熟悉校園,伙同三、四個大男人押著膽小怕痛的逸去看醫生……就連他的女友或斐姐也很疼逸。因此,如果這本書不讓他寫序,依他那種有仇報仇、有恩報恩的個性,難保不會指著前一段逼問逸——

「喂!小逸,我的名字都借你用了,難道還不算是在這里最照顧你、最幫忙你的人嗎?為什麼要叫那個阿永、阿田寫?為什麼不是我?」

為了確定以後的下午茶、麥當勞早餐不會就此消失,雖然嵐逢學長在忙著考預官、期末考,逸還是硬著頭皮去央求他了。

「啊?你在寫愛情小說?要我寫序?」先是對我的工作大吃一驚,隨後,紅著臉的學長還是答應了下來。

然後,前面那篇短短的序就產生了,而逸也可以在心里偷笑,以後的每一頓下午茶和點心,逸還是可以大大方方地出席。

好了,簡單地交代了這個不知從哪里冒出來的男人之後,再來談談這次的書吧!

從書名《追尋美麗情人》就可以看得出來,這是一本描述「追求」的書。(啊?什麼?一點也看不出來?!)

這本書原先預定是「雷氏情人」的第二本,卻不知怎麼地,無論如何都寫不順手,總覺得無法將一個女孩對青梅竹馬的思念描述得完整和真切,于是其他兩本都寫完了,這本才一再地修修又改改,終于完工。

大體上,這是女主角的個性比男主角強烈許多的配對,所以由女主角采取主動,也算是個性使然。一個懷著對遠方情人戀慕的女孩,經過長久的等待,才終于發現,

「等待」並不是最好的方法,于是決定主動去追求這份感情。

許多感情,往往除了緣分之外,還需要主動。如果故事里的齊璋沒有沖動地回到台灣來看雷楚,也許兩個人的距離會永遠都那麼遙遠;如果雷楚沒有決定主動追求齊璋,也許兩個人不會有任何結果……一份勇于追求的愛情,才具有無限的可能和活力。

算算日子,等書出版時,該是過年後了。在此向各位讀者拜個晚年,雖然逸的出書量並不多,還是希望新的一年可以再有一些大家都喜歡的作品,請各位讀者也多多照顧雷逸。

第一章

秋天的台北市,位于天母的一個小鮑園里,一群年約七、八歲的小朋友正在沙坑里玩著堆沙子的游戲。其中為首的小男孩正揮舞著一把小鏟子,有模有樣地指揮著另外幾個「嘍羅」拿著塑膠小水桶搬運泥沙築城。

「快!還有那里、那些石頭!」瞧他雖然小小年紀,卻儼然有大頭目的氣勢了。

一旁的小朋友則忙碌地听令援著「建材」。雖然只不過是堆築小小的沙堡,但是在他們的心目中,重要性可比蓋摩天大樓不知道超過多少倍。

一群人正玩得不亦樂乎,「大頭目」一轉頭,看到了那個自始至終都坐在沙坑旁秋千上的小朋友。

那個小朋友大約十歲左右,是比堆沙堡的小孩年紀大了一些;不過由于身材並沒有那些小孩高大,所以看起來並不顯得老成,甚至不知情的人,還很容易將他誤會為比其他的小朋友年紀還小一些。

不過引人注目的並不是他的年齡身形,畢竟正在成長中的小孩子,成長的速度原本就不一定;真正教人眼光忍不住停駐的,卻是他的外表。

坐在秋千上的孩子穿著淺藍色的襯衫,領口規規矩矩地扎了一個紅色的領結,配上紅色的短褲、白短襪,腳穿黑色的皮鞋,一旁的地上則放了一個金發碧眼的洋女圭女圭,手中還拿了一本畫冊專注地看著。

雖然是小小年紀,但這個孩子已經有著足以讓成年男女嫉妒的長睫毛,卷曲的程度足以放上一根火柴棒。小孩專注地看著畫冊,看到有趣的時候,唇角還勾起了一抹若有似無的微笑。再加上從短袖衣衫外露出的白皙肌膚,配上粉紅的臉頰,百分之百是個足以迷惑眾生的美人胚子。

「大頭目」望向秋千上的小孩,不自覺地揉了揉眼楮;秋天的公園里不時有黃葉飄落,再加上秋千上坐著的美麗小朋友,他覺得自己就像是看到了故事書中的小鮑主。而他小小的心靈在一陣短暫的迷惑之後,便轉而變成孩子氣的不服——

愛裝模作樣的討厭鬼!

他總覺得肯安安靜靜坐在秋千上看書的小朋友看起來是那麼地像大人,和他們這些還在沙堆里玩的小孩子一點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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