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嬌嬌MODEL我的愛(港名︰親親俏女郎) 第16頁

作者︰藍雁沙

「荷西老兄,你沒有任何毛病,也不可能成為同志的,你唯一的問題是——你太寂寞了,需要有人陪伴。」將最後一套長長的晨褸式洋裝換上,蘇迪緩緩地晃出更衣屏風,坐在高腳凳上讓化妝師為她改變造型。

「或許吧,說來說去還真該怪你,不是說只是要去請你哥哥簽字執行你媽媽的遺囑而已嗎?我放你一星期的假,你卻給我耽擱了四個多月才回來,還加重了七磅!你難道忘了身體是模特兒吃飯的本錢,幸好在發表會前,你及時的減回原來的身材,否則壓軸的新娘禮服就完蛋了!」

「我起先也以為只要幾天就辦得好的事,誰知道哥哥老是把我塞給明彥。」想起那個略顯靦腆的年輕人,蘇迪眼角立即浮滿笑意,而這也沒逃過荷西的眼楮。

「嘿,現在提起‘他’就會眉開眼笑?我記得當初某人哭得烯瀝嘩啦的,也不管三更半夜外面下著大雷雨;我被窩裹還有個我追了很久才上勾的性感女神,硬是要我在淒風苦雨的半夜去機場接她。一見面連招呼都不打,馬上就哭得我全身都是淚痕鼻涕的,白白糟踢了我一件亞曼尼的襯衫,全都是為了「他」!」將蘇迪腰際的淺隻果綠蝴蝶結扶正,荷西一本正經地椰愉著她。

「我哪有啊,你的襯衫是你帶我去快餐店喝咖啡時,自己吃薯條不小心沾上番茄醬跟咖啡才毀掉的,怎能全賴在我頭上啊?」僵直地站在那里,像木頭女圭女圭般地任他們擺弄調整著姿勢,蘇迪嘴里也不閑著地反駁著他。

這模特兒的工作看似華麗風光,但事實上卻是辛苦,且職業壽命短暫的如曇花一現。表面上她們披金戴銀,永遠走在時代尖端。但在這假象下面的是,為了凸顯所展示的商品,她們必須忍受較常人更長時間的吹、整、染、燙頭發,眉毛也隨著流行趨勢,忽而細如鉛線,有時濃若臥蠶。甚至有些模特兒的眉早已因過度剃拔而禿掉了,只有求助整容外科,將頭發移植到眉毛的位置,再定期修剪。

而更累人的是季節的顛覆,為了走在流行前一步,所以她們有時大夏天里著厚厚的皮草拍照,有時在冰天雪地裹衣衫單薄卻要佯裝愉快地擺著POSE。

拍照更是一大磨難,光是為了造型,她們就得在化妝間枯坐數小時,然後是發型,有時必須要一試再試,一改再改的前置作業,這些瑣瑣碎碎的雜事,是只見到幕前光鮮的一面的旁人所見不到的。

「嗯,你回來都已經大半個月了,難道氣還沒消?我倒是頭一次听到這種鮮事,你那個寶貝哥哥竟然將所有的女朋友都叫[妹妹],難怪那個年輕人會搞不清楚情況。你也別再逞強了,明明喜歡他,何必要跟自己過不去,天天在這裹隔著大半個地球跟他生悶氣!」

圓圓的眼珠轉啊轉的,蘇迪翹起了她可愛的小鼻子。

「我才不要這麼容易就原諒他呢!」

「可是你這樣整天想著他不累啊?人生苦短,有誤會解釋清楚不就結了,何必這麼拗?你不怕他萬一要看上哪個台灣女人結婚去了,我看你不傷心死才怪。」

「哼,才不會哩。我已經找到了個很好的辦法,明彥跟哥哥的一舉一動都逃不出我的手掌心的,我要讓他們後悔曾經那樣對待我!」蘇迪說著,將長長的裙擺一周,在層層疊疊的波浪間跳上那個特別為她搭乘的木架。道具是一只沾滿蜘蛛絲的掃帚,還有形形色色老舊的巫術用物,在她面前的是個大大的破鐵桶,里面已經有工作人員放進不少的干冰。

依著導演及攝影師的要求,蘇迪戴著那頂陳舊而略有霉味的巫婆式尖帽,雙手握著那把大大的木匙,在不斷升起的干冰煙霧里,像個女巫般地攪著那一大鍋裝有玩具青蛙、四腳蛇、毒蛇,還有其他一大堆叫不出名字的玩意兒,在咖擦響著的快門聲中,留下巧笑倩兮的影像。

而她如貓眼般晶瑩閃亮的眸子,也因此爬上每本時尚雜志的封面,鋪遍了全世大街小巷的書報攤,當然——也包括台灣。

***

「但……但是,我在台北的工作……」緩緩地放下筷子,明彥訝異的看著對面的父母,對他們突然提出的要求,感到手足無措。

「明彥,爸爸的年紀大了,這養豬場苞養雞場也已經有了不小的規模,如果把這些農場都收了,我實在舍不得。」和明彥的媽對看一眼,高大雄壯威武的高均,接下來打算切入核心。「還有,你也已經老大不小了,到現在連個女朋友都不見影,想當初我二十四歲娶你媽,隔年就生了你這個胖小子,你現在都已經三十好幾,到底何時才打算給我抱孫子?」

「這個……」面對父親的老調重彈,明彥在心裹斟酌該如何回答。而此時那個跟他相差了近二十四歲的弟弟明哲,抱著籃球跑進來,坐在明彥身旁,立即埋首大咬桌上的山珍海味。

「明哲,先去洗洗手,見到你哥哥怎麼連個招呼也不打?」女家長高李淑勤伸手在小兒子的手背上打了一下,不以為然地斥責著這生來做伴的麼子。

「媽,我是用筷子吃飯,又不是用手抓!扮,你快點娶老婆好不好?就因為你老是要不到老婆,爸爸媽媽才會一天到晚對著我撈叨,我快煩死了啦1」雖然才九歲的小學生,但因為被父母捧在手心里呵護寵愛,明哲說起話來總是老氣橫秋,令人啼笑皆非。

眼見父母的下個目標就是自己,明彥的妹妹婉宜忙不迭地猛扒幾口飯,立即放下碗筷。

「我吃飽了,大家慢用。媽,我跟同事約好去逛街,」抽張面紙抹抹嘴,任職某大公營銀行的婉宜,在父母還來不及炮轟她之前,已經一溜煙地閃人了。

好在今天逮到明彥回家的大好時機,高均夫婦也沒那個心思去催芳齡已邁進三十大關的女兒,他們所有的注意力全部放在眼前含著飯,苦思對策的大兒子身上。

「我說明彥哪,你這些年在台北待了那麼久,難道就沒遇上個中意的女孩?」

忙著挾菜給兒子,淑勤旁敲側擊著搜集資料。

「扼……因為工作的關系……」想到自己已經被公司裹其他的同事戲封為7—ELEVEN,一天二十四小時,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待命,直可媲美標榜全年無休的便利商店了。

即便是如此辛苦的隨時等著老板的召喚,但明彥卻一點兒也不覺得苦,因為跟在干勁十足的成儒身旁,明彥知道自己所學到的是別人辛苦了大半輩子也未必能得到的。

那就是經驗與心得,但成儒這個商場超級偶像,在感情方面,卻是低能得不比明彥高明多少。冷眼旁觀他受史昭晴的恣意宰割;又被那些煙花界的鶯鶯燕燕封為台北第一大笨蛋,明彥是打死也不敢向他看齊,更遑論學習了。

等了半天都沒听到明彥的答案,淑勤喚回心事重重的明彥。「明彥,當初你執意要留在台北工作,我跟你爸爸心想,也好,到台北或許你會比較容易找到結婚對象,因為家裹是養豬跟養雞的,這年頭的女孩子誰願意嫁到我們這種人家,但是你好歹也在那間什麼海頓做了這麼久,怎麼還是沒有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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