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煞到長毛羅密歐 第9頁

作者︰丹妮

第三章

自從馬克翔答應為吳佳茵量身訂做一首曲子後,她就不厭其煩地每天來向齊雪兒晨昏定省、噓寒問暖一番,真比伺候自己的老媽還要周到。

「馬克的進度如何啦?」

「妳看我要不要去提供他一些靈感?」

對于這些關心,齊雪兒實在是無福消受,在不勝其擾之下,她向馬克翔提出最嚴重的抗議。

「都是你,有事沒事亂開空頭支票,現在好了,叫我去哪里生一首歌給吳佳茵?」她現在終于知道什麼叫自食其果了,早知道就說馬克翔是畫家,如果他說要送一幅素描給吳佳茵也比較好辦,花個幾個百塊請人代打,要美要丑都不是問題。

「小case嘛!」馬克翔還是一派自在瀟灑。「我開的支票就由我來兌現好了。」

「你?哈!炳!炳!我看還不如我自己寫還比較快。」說到底她就是不相信他真的懂五線譜,真要等他寫,不如她自己五條線劃一劃,再拿把豆子灑下去照抄還比較保險。

「妳等著瞧好了。」對于齊雪兒的狗眼看人低他並不以為意。

為了證明他真的有兩下子,也下知道他去哪里翻出來,總之他找到了一把小提琴,還有模有樣地為小提琴上弦、調音起來。

「哇!真的還假的?你真的會?」就算看到他拿著小提琴,-副大師的模樣,齊雪兒還是不敢相信他真的行。

「等一下妳就知道了。」馬克翔神秘一笑,其實他也好多年沒踫琴了,還記得多少他也沒把握。

「等等,你那天講起蕭邦、李斯特一副很內行的樣子,怎麼你不是要彈鋼琴嗎?怎麼現在又變成小提琴?」

「我的鋼琴是彈得不錯,可是小提琴拉得更好。」其實舍鋼琴而就小提琴的最主要原因是目前他手邊所能找到又可以用的樂器也只有小提而已,否則真要寫歌還是該用鋼琴才對。

「對于夸獎自己,你還真是不吝嗇。」

「哪里,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嘛!」言下之意,他這一套就是跟她大小姐學的,不過不知道是齊雪兒裝傻還是他國學程度太好,她竟然沒有听出他的意思。

在經過幾次反復試音後,馬克翔才滿意地把琴架上肩膀,以-個優美的姿勢拉出第一個音符,隨即一首十分美麗的曲子輕輕流瀉而出。那音符如訴如慕,說不出的哀美幽怨,一曲終了,齊雪兒已經听得目瞪口呆了。

「雪兒!」馬克翔不客氣地用弓敲著她的頭。「就算真的很難听,也請假裝一下好嗎?」他不太滿意地說,畢竟還是太久沒踫琴了,他的技術真的生疏不少。

「怎麼會?真是太好听了!」齊雪兒回過神來,用力地鼓掌叫好,這麼美的曲子,她還是第-次听到呢!

「真的?!」他有點不敢相信。「老實說,我剛剛拉錯了好幾個音。」

「有嗎?我一點也听不出來,你真的拉得好好。」齊雪兒衷心而崇拜地說。「這首曲子叫什麼?」

「卡儂。曲子是很美,不過獨奏還是差了點,如果有大提琴合奏感覺更棒。」

「這樣就很棒了。」這可是她的肺腑之言。「我沒想到你竟然能拉得這麼棒,那些音符真是太匪夷所思了,你怎麼能拉得這麼好?」

「學的呀!只要基礎打得好再加上勤于練習,想要拉好琴並不是什麼難事。」

「誰說的,我也是很認真想學呀,可是從小學我媽幫我請第一個鋼琴老師那天算起,三個月內我總共換了十個老師。第十個老師對我媽說︰與其教我彈鋼琴不如去教烏龜飛;她這一句話徹底粉碎我的自信心,以後打死我也不踫鋼琴了。」

「沒這麼嚴重吧!」他實在不敢相信,天底下真有這麼笨的人嗎?

「真的就是這樣!所以我看見人家能彈得一手好琴總是非常佩服。」她這樣-說他倒不好意思起來了。

「其實我會樂器也是無心的,說到底還得歸功我爸,要不是他以前總是忙著賺錢沒空照顧我,把我送去學東學西的,今天也不會拉得這麼一手好琴了。我還記得那時我爸因為太忙了,所以我從三歲起就在各個才藝班間流浪,鋼琴、小提琴、油畫、書法、心算、空手道、跆拳道、游泳、速讀、英文會話、陶藝、劍道、溜冰、圍棋……,多得我也記不清了,反正那時每天都在趕場,一天至少趕兩場,簡直比我爸還忙。」

「真的還假的?」太夸張了吧!三歲?她三歲時在干嘛?好象是流著鼻涕和隔壁的小孩玩官兵抓強盜吧!

「真的呀!一直到我上小學為止才固定為一,三鋼琴,二、五小提琴,禮拜四是心算和書法,禮拜六游泳和空手道,星期天最忙了,英文、劍道和溜冰,這些課程大概維持到小學畢業吧!上國中以後就只剩鋼琴、小提琴、空手道和劍道還有繼續學,直到我去流浪前我都沒停過。」

「這麼說來……」齊雪兒掰著手指頭數。「天啊!你鋼琴和小提琴學了十七年!」

「而且我的空手道和劍道都是黑帶的段位高手,可以開班授徒了。」

「學了那麼久,那難怪你可以拉得那麼好。」齊雪兒這一次是真的服氣了。「對了,剛剛那首曲子,你可不可以再拉一次。」

「當然可以,就是再拉十次也行。」難得有人如此陶醉,雖然技術只恢復了四成左右,他還是樂于表現。

看著他將琴架上脖子,全神貫注地拉小提琴,一個個悠揚的琴音從他手指滑出,她簡直快欽佩得五體投地了。因為她老是學不會,所以從小她就最愛看人彈奏樂器。每每在電視上看到演奏會的轉播時,她會盯緊那一雙在黑白琴鍵上輕靈跳躍一如舞蹈般優雅的修長手指,彷如中了巫師的魔咒般,整顆心隨著音符的起落而忽高忽低,這樣興奮莫名的亢奮狀態通常可以持續一整天。雖然她還是不懂得欣賞樂曲的優劣,但音樂演奏就是對她有著致命的吸引力,無奈的是她自己是一樣樂器也不會,那短短的三個月只讓她學會了一件事,就是如何以音波神功讓人發瘋,那十位老師臨走前如獲大赦的表情她是一輩子也不會忘的。問題是她也不想當音痴呀,但只要一看到豆芽菜她的腦子就自動短路,手也開始抽筋,因此樂器就成了她胸口永遠的痛。

而如今,竟然讓她發現馬克翔是樂器高手,怎麼不教她興奮不已?她一直用夢幻的眼神看著他,天啊!拿著小提琴的他真是酷斃了!無論是收弓、拉弓都是這麼有型有款,就連平常看來一塌糊涂的長發、亂胡,此刻全成了增添他魅力的特質了。怎麼她以前都沒發現原來他有這麼迷人的一面呢?還好現在發現也不算太晚。

再且仔細想想,她以前還真是疏忽他太多了,撇開不務正業不談,馬克翔還真是難得一見的新好男人,煮飯、燒菜,洗衣樣樣拿手。房子一經他的手,只能用「縴塵不染」這四個字來形容,草皮修得整整齊齊簡直可以打高爾夫球了,花草樹木也照顧得又高又壯,連游泳池都打上臘了。他又不抽煙、不嚼檳榔、不賭博,也不亂搞男女關系,時下男人輕浮急躁的毛病他都沒有,待人總是和和氣氣的,又飽讀詩書,論內在真是完美得無話可說;論外在,頭部以下她打一百分,頭部以上則是不予置評,除此之外,他還會樂器,真可說是允文允武了。為什麼這樣早在恐龍之前絕跡的完美男人她到現在才看出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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