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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家條款 第3頁

作者︰楚月

他們身上背著一筆不知何時才能還清的債務,親戚視他們如洪水猛獸般不敢往來,幸好在走投無路時,房東願意幫助他們,每月僅收五千塊的房租,然而他經常連五千都付不出來,好在房東從不跟他計較,但他內心有愧,實在不願意再欠下去,只是屋漏偏逢連夜雨,現在又丟了工作,真是雪上加霜。

閉上眼,腦海的記憶如同潮浪席卷而來──

二十歲那年,母親過勞死,剩下他們父子三人,縱使悲傷也得咬牙撐下去,可惜後來父親放棄工作,沉迷賭博,起初贏了不少,怎料那是賭場設下的陷阱,故意引誘父親投下更多的賭資。

最後,他們的屋子也失去了,父親自知理虧,決心痛改前非要努力工作。

房子沒了,至少父親回來了,無論如何,他們始終是一家人。

讓人欷吁的是,父親找到開車送貨的工作,第三天上班就撞死人,當警方通知他父親開車肇事逃逸時,在那一瞬間,他的世界終于崩毀了,維系這個家的重擔就落在他肩上,再也卸不下來。

妃羽就說他很像母親,情願把所有的事情都往自己身上攬,也不想增加旁人的負擔。或許吧,明明不關他的事,他仍然咬牙扛下了,就為了母親耳提面命的三個字──責任感。

因為父親沉浸在自己的興趣之中,對這個家始終沒有付出多少心力,從小母親就期許他要有責任感,不要造成別人的負擔,他也謹記在心不敢忘記。

為了這三個字,他吞下所有困難。

好不容易弟弟大學快畢業,肩上擔子可以減輕許多,沒想到意外失去工作,讓他不得不感嘆命運瞬息萬變。

但嘆歸嘆,現實的世界仍然在眼前,一文錢可以逼死一條好漢,他可不想落到這種淒涼的下場。

徐梓晴翻身坐起,活動了下筋骨後,離開房間。

上帝說︰當這扇窗關起來的時候,勢必會有另一扇窗為你而開。

斑薪的保全工作沒了,他的前老板好心收留他,所以他再度回到吉福搬家公司,由于是之前待過的公司,人員又沒什麼變動,徐梓晴很快便和老同事打成一片,薪水或許不高,但至少穩定。

眼下,他最需要的就是穩定。

上班第十天,公司接到一個很輕松的案子,是幫一個單身男人搬家。

現在的搬家公司可不比以前,一切老板說了算,如今為了保障雙方的權利,必須簽下合約,以免日後有紛爭,簽合約之前徐梓晴也親自去看過,對方只有幾件家具,他一個人綽綽有余,這案子便交給他負責。

當天早上,他開車前往客戶家,把家具搬上車固定好,隨即前往目的地,雖然房子在七樓,幸好有電梯,要不然背著家具爬樓梯可是種折磨。客戶之前怕臨時有事,早已把鑰匙交給他,等他搬好,客戶正巧也趕過來了。

「孟先生,東西都搬好了,請你點收一下,確認無誤後請在這份文件上簽名。」徐梓晴自認非常小心,不可能踫壞家具,很有信心地把文件和筆都準備好,就等客戶簽名。

孟先生卻一臉無奈地說︰「很抱歉,我們必須再搬一次了。原本這里朋友要租給我,不過他的家人臨時要用,所以不能租了,這件事我也是剛剛才知道,就立刻趕過來了,真的很抱歉。」

人家都道歉了,他還能怎麼辦?況且這也不是孟先生的錯,他也不好意思找他麻煩。

徐梓晴淡淡一笑,「沒關系,事情難免有意外。」

「真的很不好意思,我會加倍付錢給你。」

客戶都如此阿莎力,他更沒什麼好說的了。「孟先生,你已經找到房子了嗎?」

孟先生點點頭,神情仍有幾分愧疚。「已經找到了,離這不遠,很近很近。」

于是,徐梓晴再次將家具搬下樓裝上車固定好,孟先生因為是上班時間偷跑出來,不能待太久,在說完地址後便匆匆離開。他說的沒錯,地點確實很近,不過卻……很高很高。

十二層樓高。

電梯還好死不死地挑在這個時候維修。

真他媽的夠倒霉了!

倒霉歸倒霉,該做的事情也不能省,徐梓晴評估了一下自己的體力,決定在五趟內完成。三個鐘頭過後,他終于不辱使命,氣喘吁吁地蹲在地上。

時間一分一秒過去,眼看這趟本來一個小時可以完成的工作,四個小時過去了他竟然還沒回到公司,因為客戶還沒來點收,他等不下去了,隨即打電話給孟先生,但孟先生的手機沒開機,他只好留言,並繼續無奈等下去;這份簽約規定今天必須完工,如果沒有達成,公司必須賠償五倍的違約金。

左等右等,終于等到孟先生的電話。

「不好意思,剛剛在開會,我手機沒有開。你搬好了是吧?」

「孟先生,我在等你點收,你方便過來一趟嗎?」他根本沒力氣跟這個看起來似乎是個好客人,卻狠狠折磨了他的孟先生抗議電梯壞了這件事,只想快點完成工作好回公司交差。

「抱歉!我待會還要繼續開會,恐怕下班才能過去,你能等到那時候嗎?」

「……好吧,那你回到家大概幾點?」如果可以,他真想直接殺到孟先生的公司逼他簽名,無奈合約上有規定,客戶必須要確認家具都無誤之後才可以簽名,唉。

「八點吧。那就麻煩你了,為了賠償你等候的時間,我願意支付三倍的工資,真不好意思。對了,鑰匙要記得帶,我只有那一把。」意思是沒有你,我進不了家門。

「沒問題。」

以客為尊──這是吉福搬家公司掛在辦公室牆壁上,聘請知名書法家所寫的四個字,一字五千,名副其實的金字招牌。

八點的時候,徐梓晴準時來到客戶新家門口,卻接到孟先生的電話說他要加班,差不多十點才能回到家,在默念了十遍「以客為尊」這四個字後,他繼續等。十點的時候,孟先生又打了一通電話,說十一點一定會到,結果,十二點五十分的時候,他沒等到孟先生,卻等到了一個女人──

沈曜。

第2章(1)

「大小姐很討厭徐梓晴嗎?」

沈曜听見這問題,自工作中抬起頭,注視著看起來有點閑的孟然。

「我根本不認識他,為什麼要討厭他?更何況,如果我真討厭他的話,那天他滾到我腳邊,我大可一腳把人踹走,又何必勞師動眾把他帶回家?」她反問好奇的助理。

確實,如果討厭一個人,當時沒有多踹幾腳已經是大發慈悲了,又怎可能還好心地把人帶回家照顧?孟然確實不懂大小姐的心思,不過肯定沾不上喜歡的邊,因為他才剛再次對那位可憐的徐梓晴保證,晚上八點一定會準時到。

唉,他今天說謊的次數比他從小到大說的次數還多了。

「那麼,大小姐為何要我一再地對徐梓晴失信?」弄得好像真有人要搬家,卻再三地晃點對方,這種做法似乎不太人道,更重要的是執行者還是自己,他根本是無辜的局外人。

「反正我出錢了,又是三倍的工資,即使有怨言,相信他也會忍耐。」

「大小姐真的要讓他等到八點?」

大小姐其實通情達理,從不勉強人,個性也很正常,沒有什麼特別的惡習,基本上是個很好相處的人,不過徐梓晴似乎是她的眼中釘,非要拔除不可。

那一晚,他陪大小姐參加客戶的Party,結束後正準備回家,沒想到徐梓晴突然滾到他們面前,大小姐原本已經要跨過去了,哪知徐梓晴恰好翻了個身,大小姐抬起的腳又慢慢放回去,然後仔細盯著他看,良久後,大小姐便決定要把徐梓晴打包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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