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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流浪 第10頁

作者︰艾玫

「如果你的女朋友不能和你朝夕相處,你會不會和寫這首歌的人一樣?」

「我……應該會吧。」詠翔連動腦都懶了,不假思索回答。賓果!他又通過第二關了,涪湄在腦中盤算給他的第三題該是什麼。

「什麼時候離開高雄?」

詠翔突如其來的問題打斷她的思緒,她睞了他一眼,他這麼希望她離開嗎?

「在把兩千七看完前可能不會離開。」涪湄聳聳肩膀,這也是她開始流浪以來,第一次下定決心要在同個地方待久一點。

「那我要害你看慢點。」

阿湄回他一個微笑,他的意思是要她多在高雄待一些時候嘍?

「這招沒用,因為我看書很快。」

「那真可惜。」詠翔聳聳肩膀,才認識兩天而已,他似乎就被她那種若即若離的神秘態度吸引了;更何況他知道她在網路上的另一個身份「流浪的雲」,也曉得她知道他是「小飛俠」,如何在近距離內保持心照不宣可是項嚴重考驗。

這種感覺離情侶應該還很遠吧?至少在他的想象中是這樣解讀的……

「再介紹我看些別的書吧。」睡意襲上涪湄的雙眼,熬夜的後遺癥到現在才漸漸發作,她必須趕緊回到旅館補眠。

「這套《相聚一刻》……你搬得回去嗎?」雖然只有十五本而已,詠翔見她搖搖欲墜的模樣就覺得不妙。

「可以啦,反正是坐計程車,到旅館門口才下車。」涪湄邊說邊覺得自己意識模糊了。

「我幫你拿下去。」詠翔體貼地為她將書提到樓下,又為她攔了輛計程車後才揮手道別。涪湄則在車上望著他,眼瞼逐漸合起……

**********

忘了是怎麼回到房間的,當涪湄醒來後已經是深夜時分,她揉揉眼楮,接下來該做什麼呢?

上網或許是件不錯的事。她想到小飛俠了,還有躲在那個昵稱後,真實身份十分確定的那個秦詠翔。其實在與他的對話中,她曉得他已知自己的身份,也明白他知道她對小飛俠是誰心里有數。

真是太有趣了,他們在聊天室相遇不過才幾次,居然就把對方的底細都模透了,這種只有在漫畫、小說中存在的情節沒想到就發生在她身上。

不過今夜真要叫她出去找漫畫王上網還真有點厭倦,畢竟她租了一套由他推薦的漫畫,應該趁著睡不著的夜晚好好拜讀一番……

「咦?」當她將視線轉向書桌,卻沒看到用塑膠袋裝好的漫畫。

究竟放哪兒去了?涪湄仔細回想,這才想起她根本沒把漫畫拿下車,就這樣跑進房間睡覺了。

丟書賠錢不是大事,只是詠翔會不會生氣呀?

她又拿出他的名片,撥了Good書城的電話後只听到嘟嘟聲響。今天晚上他不熬夜看店了,她根本無從與他取得聯絡。還是上網吧,只有在網路上才有機會遇到他——小飛俠。

想到這里,涪湄披上外套,又朝離旅館最近的漫畫王而去。

第五章

小飛俠︰安安,你好早起喔。

流浪的雲︰早起的鳥兒有蟲吃啊……對了,你有沒有看過一套漫畫叫《相聚一刻》,高橋留美子畫的?

小飛俠︰有,那套漫畫太好看了。

流浪的雲︰嗯,所以這樣的書應該要多看幾遍,就算得被租書店罰錢也不用太早還。

小飛俠︰有道理。其實像這樣的書應該要整套買起來供在書架上,想到的時候就拿來溫習。對了,安達充的《鄰家女孩》也不錯喔。

流浪的雲︰我知道,只是……

等了一夜才等到詠翔上站的涪湄手指僵在鍵盤上,該不該明說她把從他店里租來的漫畫弄丟的事呢?

小飛俠︰只是什麼?

流浪的雲︰不,我突然覺得好累,想去睡回籠覺。

小飛俠︰這樣不行喔,我等下要去晨跑了,做個健康的小飛俠。

流浪的雲︰呵……你的身材一定很好吧?

真有她的!詠翔對于涪湄裝傻的功力由衷佩服,她又不是沒看過他,還瞎掰得出這樣的諂媚啊?

既然要耍嘴皮子,他奉陪到底!

小飛俠︰真材實料的地方都被衣服遮住了,你想看嗎?我E我的猛男照給你。

流浪的雲︰好啊,不過你要說到做到喔。

小飛俠︰當然,不過臉部要用馬賽克處理,不然怕你對我一見鐘情。

流浪的雲︰這麼有自信?

小飛俠︰當然……你不是要去睡回籠覺嗎?

流浪的雲︰好吧,我回去睡覺了,拜。

下線後涪湄才發覺話題怎麼在無意間被帶開了,重要事情根本沒說到,虧她還在網路上守了一夜!

吧脆別試圖探他的口風,直接買一套新書過去就好;只是這套《相聚一刻》已經發行很久了,要到哪里才得買到整套的呢?

阿湄輕攏眉心,一家書店一家書店找的話總會找到……

她從來不會為了買什麼東西而踏遍一個城市的,沒想到這回讓她首開先例的居然是一套沒看過的漫畫!

她嘆了口氣,這一回到高雄果然是她流浪史上最傳奇的一筆,破了許多她從前固守的原則呢。

**********

在听到警廣高雄台通知Good書城去領回《相聚一刻》後,詠翔不覺搖頭苦笑。

原來涪湄是把書弄丟了,難怪今天在聊天室里的口氣像是在試探什麼似的,小心翼翼又拐彎抹角……

正當他思索時,一陣清脆的鈴鐺聲響起,幾秒鐘後跑得上氣不接下氣的涪湄就站在他眼前,一古腦兒將所有漫畫堆到他面前。

「對不起,我昨天把《相聚一刻》弄丟了,這是賠你的書。」涪湄一邊說還一邊喘氣,因為她跑了很多地方才找到這套書,又在一時興奮下連計程車也不搭了,沿著路牌一路跑到租書店。

「啊,你買啦!」詠翔還來不及和她說書找到了呢。

「對不起,你不會生氣吧?」涪湄再一次道歉。

「這有什麼好生氣的,我倒是怕你生氣。」

「唔?」涪湄不懂他這句話的意思。

「你放在計程車上吧?剛才已經有人送到警廣了。」詠翔真是拿她沒辦法,就覺得她昨天上車前已經快睡著了,果然忘了拿書。

「啊!」涪湄睜大眼楮,那她不就白買了?

「這套書算我向你買的,多少?」知道她住在旅館,行李箱里也沒有多余位子放書的詠翔打開抽屜,準備掏錢給她。

「不用啦,是我自己糊涂……」

就在他們互相堅持自己應該付錢的同時,忽然听到一個熟悉的聲音︰

「哈!」

「家珍!」兩人異口同聲叫道,但發覺自己不該這麼叫她的涪湄在轉瞬間閉上了嘴。

「看到我干嘛這麼驚訝?」家珍懶洋洋地將一本書摔在櫃台上。「還書。」

「逾期十天,罰一千塊!」詠翔毫不留情說道。

「你土匪啊!給你兩百塊,這本書算我的。」

家珍迅速將書從他手中搶回,又看了放在櫃台上的《相聚一刻》一眼。

「我剛剛好象听到警廣叫你去領書耶,有沒有覺得挖心掏肺的痛啊,沒想到會有好心人士的名偵探柯南的哥哥‘摳男’?」

「我……」

「秦先生,那套書就算我送給你的,你不用給我錢了。」涪湄趕緊出來替他解圍。

「喔,原來是這樣啊。」家珍瞅著她,頓時明白他是舍不得讓她出錢,又將視線轉向詠翔。「好男人,只剩二十九天就一個月了嘍。」

「怎麼又講這件事!」過了一夜,詠翔早就忘了有這回事了。

「我……是認真的。」家珍邊說邊眨眼楮,讓他弄不清她說的話究竟是真是假。

「可是我覺得我們不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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