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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流浪 第4頁

作者︰艾玫

也沒有情感的歸向

我是夏日的迷霧

將隨南風吹散

沒有太多的離愁

也沒有雲朵的隨伴

記得記得

別再為愁雲迷惘

忘了忘了

別再為愁雲神傷

記得記得

別再為愁雲痴想

忘了忘了

陽光才是你的歸向

—「別再迷惘」

這是一首有點歷史的老歌了,詠翔半眯著眼默默吟誦,動人的旋律雖然還在腦海中盤旋,但已不記得那是誰唱的。

流浪的雲小姐還真有一套,連這種老歌也能挖出來,可見她的年齡和他有得拼……想到這里,詠翔牽唇一笑,他還以為喜歡流浪的人都是小妹妹呢,哪知道和他一樣處于應該正視現實年紀的女孩也喜歡流浪。

是他太早體認到現實的可怕,還是她太愛幻想呢?有的人總會把流浪掛在嘴邊,但不一定會付諸實現。她大概就是這樣的人,說不定她此刻正在某間小鮑司里埋頭苦干拼業績呢。

唯一有資格流浪的人是他早上遇見的黃涪湄小姐。人家她可是作家,當然有流浪的本錢。

「老板,借走!」

就在他胡思亂想時,一個客人將幾本書遞到他面前,他趕緊回過神來結帳。

「這三本是新書,明天要還。」他邊輸入資料邊吩咐道,毫不理會那「老板,拜托」的慘叫。

辨矩就是規矩。他規定新書隔天就要還,因為他的原則是新書沒被借過三次以上就要退,而且測試期只有一個禮拜……或許他這種做法對作家來說有些嚴苛,但同行里做法比他殘忍的多的是,這樣一想,就比較沒有罪惡感了。

作家在意的是稿費,出版社在意的是銷售量,而他只是個小小租書店老板,在意的當然是出租率了。有些書雖然他自己很喜歡,但就是沒人要租,因此就算再欣賞,他也會退;有些書雖然他看了會搖頭連連,但出租率就是高,基于現實考量,這些書他一定進,即使心里罵它千遍也不厭倦。

沒辦法,他是在做生意,所以要重視市場。

當他暗自嘆氣時,一陣清脆的鈴鐺響聲提醒他有客人進門了。他抬眸一望,原來是家珍,她跫進門後用極夸張的動作向他打招呼︰

「哈!」

瞟了一眼桌上的鐘,晚上六點整。她果然準時。

原本他可以放心起身離開的,但是約好的黃涪湄還沒來呵,如果他現在就走的話,遲到的她就找不到他了。

「好了,你可以滾了,不然我從現在開始自動計算工錢喔。」家珍當然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什麼,拿起手表開始計時。「沒關系,再等一下好了。」詠翔不敢說出自己和黃涪湄的約定,否則家珍那張嘴大概吐不出什麼好話來。

「那我先去買晚餐喔。」

家珍撂下這句話後也不待他反應,便一溜煙跑了出去,當然詠翔知道她的意思是從此刻開始計薪。

真是的,被她賺到了!詠翔有些不悅地暗自抱怨著。大作家黃涪湄小姐是跑哪兒去了?到底什麼時候才會出現?

又是一陣清脆的鈴鐺響聲,本以為是家珍回來的他正想抬頭開她玩笑,但映入眼簾的是氣喘吁吁的黃涪湄。

「對不起,我趕稿趕得忘了時間。」

阿湄滿懷歉意,離開網路咖啡廳的她一時無聊就回到旅館寫稿,直到時針逼近六時才匆匆忙忙出門,再加上正值下班的交通尖峰時刻,自然就遲到了。

「沒關系,反正家珍那頭豬去買吃的還沒回來。」詠翔一見到她,滿月復牢騷就咽下喉嚨了,趕緊拿家珍來說嘴。

「秦詠翔,我听到了。」家珍的聲音此時冷冷地傳進他耳際︰「我晚上還有事,你自己顧店吧。」

他居然沒注意到她跟著黃涪湄進門!

「麥按呢啦,美麗的徐家珍小姐!」詠翔雙手合十拜托道,卻只換來她的白眼。

「全世界最溫柔善良美麗大方的徐家珍小姐,拜托你幫我這個沒眼光的宇宙霹靂無敵八卦龜毛男顧店,謝謝!」

「一小時五百,否則免談。」家珍趁機獅子大開口,詠翔一咬牙,只好點頭認栽了。

「乖……咦?我剛剛好象听到這位小姐說什麼‘趕稿’的。」家珍把話題轉到涪湄身上。

懊不該告訴她呢?其實涪湄從不輕易吐露自己的作家身份,早上算是說溜了嘴。

「你听錯了!好了,我要出門了,好好顧店。」看出她不想回答的詠翔立刻離開座位,拉著她逃難似的沖離門口。

等離店有一段距離後,涪湄才小聲道謝︰「謝謝你。」

「不用客氣。」詠翔也松了口氣,但有件事情讓他無法理解。「對了,你為什麼不想和家珍說呢?身為作家是很光榮的事情……」

「錯了,當作家又不是什麼了不起的事。」涪湄無奈地苦笑搖頭。雖然她只是寫寫旅游雜記,但編輯若是不中意就會被退稿;修稿更是一件恐怖的折磨,往往比創造一篇新稿子的難度高上許多,尤其在模不著退稿理由時。

「就是不想用」是她遇過最可怕的理由,這時候只有放棄這份稿子,重新找個地方流浪,再記錄另一種飄泊的心情。

也許她並不是真的那麼喜歡流浪,因為大部份時候都是環境在逼迫她選擇,而不是她想做什麼就做什麼——除了一點,流浪是她自己選擇的。

詠翔諒解似的給她一個微笑。原來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壓力,作家的生活並不如一般人所想象的愜意自在,就像他的租書店般,只要顧客喜歡的書他就會進,無法顧慮到自己究竟喜不喜歡那本書。

然而傷感的事情不適合多想,詠翔拍拍她的肩膀,爽朗地提醒她︰

「現在是間諜行動的時間,你準備好了嗎?」

總算回到這個主題了,涪湄點點頭,向他比出一個O.K.的手勢。

「那就開始行動,GoGoGo!」

原來所謂的間諜是這樣!

阿湄跟著詠翔坐計程車在高雄市大大小小的街道上溜達,只要一見到租書店就下車進門去晃晃。

「名家的書內閱一本十塊,顧客多為高中生……」詠翔把看到的狀況記錄在筆記本上,又在另一頁注明自己的心得後才往下一家租書店前進。

「真辛苦。」涪湄忍不住說道,她從沒想過開租書店要這麼累。

「沒辦法,知己知彼才能百戰百勝。」詠翔聳聳肩,听說全台有五千多家租書店,如果不打拼點,很容易倒閉的。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涪湄終于明白這句話的道理,她以前總覺得開租書店是件輕松愉快的事情,沒想到要顧慮的事情這麼多。

「你看。」詠翔突然在她耳畔輕聲說道,她循著他指示的方向看去,發現了「黃涪湄」寫的書被排在架上。

「我就跟你說我不進不代表別人不進,畢竟我的店太小,只要品質好,比較大的店就會進書了。」詠翔半奉承半感嘆地說著,他必須屈服于現實壓力。

「謝謝。」涪湄點點頭,不知怎的,眼眶涌起一陣酸意,盈盈的淚水呼之欲出。

詠翔睇著她的表情不覺愕然!她究竟是開心還是難過?一股沖動讓他拿起這本書走到櫃台前。

「借走,多少錢?」

「不用啦。」

阿湄還來不及阻止,詠翔就把證件和錢掏出來了,這筆交易順利完成。

等出了店後詠翔才發覺自己做了件蠢事。

「天啊,這是我第一次到別家租書店借書耶!希望我會記得來還。」

「謝謝。」涪湄向他道謝,以一個作家的立場而言,沒有什麼比有人要看他嘔心瀝血創作出來的書寶寶來得高興。

「不用客氣,如果我看了對味的話,一定會買一本回家供在書架上。」詠翔沒有把話講死,要是看都不看就買是對不起自己,也對不起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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