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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人的巧合 第2頁

作者︰秋風醉

「不會啦,我已經跟他拆了,再沒瓜葛。」王雯君舉手保證。

蘇曼竹輕嗤一聲。「有句話叫狗改不了吃屎。」

「哎呀,反正我去買鹵味啦!這次不會再遲回了,我以人格保證……好啦、好啦,我知道妳要說我沒人格啦!」

「嗯哼。」蘇曼竹點頭,樂得省下幾句話。

王雯君走至門前穿鞋,蘇曼竹遠遠叫了聲︰「喂!」

「知道啦,我會記得不要加辣。」怕她在自己出門時順便把狗丟出去,王雯君動作迅速,難得不拖泥帶水。

不過蘇曼竹只說了句︰「記住,妳今年的生日禮物已經沒了。」

「……喔。」唉,怪不甘心的,可是為了帥哥也沒辦法。

大門關上的聲響傳來,蘇曼竹懶懶地躺在沙發上,一點也不想動。

忽然有種毛茸茸的感覺竄過雙腿間,然後一股重量壓在小骯上,她抬眼,就見那只麻煩動物正張著一雙無辜大眼在看她。

「笨狗,很重,下去。」

但笨狗若听得懂就不叫笨狗了。

她嘆息,吸了口氣,大吼一聲「下去!」才總算把牠嚇跑。

以後她寶貴的生活空間里真得多只笨狗?

這份生日禮物,好像太貴重了。

「我一定會好好照顧狗狗的,絕不麻煩妳。」

「還有,我絕對、絕對不會讓牠上妳的床。」

印象中,似有人這樣跟她說過?還是她記錯了?

自那只笨狗進駐,至今正好一個月,王雯君的確有遵守承諾──但僅限于前半個月。早該知道那女人天性喜新厭舊,對任何事物的熱度都不可能持久,但她竟還是那麼笨那麼蠢那麼白痴的相信這樣的人會有改過自新的一天。活該自己倒霉受罪!

腿上的那股重量慢慢上移,踐踏過臀部,停在腰際,嚴重打擾她的睡眠;更慘的是她才上床不到一小時!

第幾次了?連日來經歷的「狗壓床」!

決定了,以後不管室內通風多差,她也絕不再留半條門縫。

「滾開。」有氣無力的話听來要死不活,無怪對方置若罔聞,不動如山。

她咬牙切齒,火大了!「我叫你滾開!」

腰間驟輕,她將頭深深埋入枕間,打定主意就算天皇老子來叫也不起床。但當那團熱呼呼的毛球鑽入被窩中,開始在她懷中磨蹭時,她的決心開始崩裂。

一陣像是哀鳴的聲音嗚嗚響起。

喂,她才是最悲慘的那個好嗎?牠憑什麼發出那種像被全世界的人辜負的鼻音?

她痛苦地睜眼,撐不開的狹窄視線首先映入的是一雙水汪汪的大眼,其眼神的可憐度直逼最高指數。

「冤有頭、債有主,去找你的主人,別煩我。」她咕噥,用力閉上眼,命令自己要置若罔聞。

為什麼?為什麼不能讓她好好睡一覺?為什麼一個像她這樣從不危害社會的良好公民,要在好不容易自趕稿地獄中爬上來、最筋疲力竭的淒慘時刻,對一只笨狗自言自語?

對,她知道牠很可憐,被一個缺乏耐性的主人買下,這半個月來吃喝常被遺忘,沒人帶牠出去散步,只能每天在向晚時分非常可憐地在陽台落地窗前凝望漸漸西沉的夕陽,以落寞背影無聲抗議。

但,這一切究竟關她鳥事?關、她、鳥、事!

「關我鳥事啊!」終于無法再忽視那只畜生的存在,她大吼一聲坐起身,跟身前趴坐的狗大眼瞪小眼。

很好,看樣子她再怎麼凶也沒用了,顯然牠已免疫。

對峙片刻,她冷冷道︰「裝可憐是白費力氣,我可是出了名的鐵石心腸。」

回應她的,是一聲悲戚低鳴。

將心一橫,她拿被單將自己從頭到腳包得密實,打算以此杜絕所有外來騷擾。

「滾開點,我要睡了!」

※※※

太陽好大,天空萬里無雲,藍得刺眼。

女人走在路上,未睡醒的雙眼不堪陽光折騰,快瞇成了一條線。

手中牽著一只橫沖直撞、因重見天日而興奮不已的笨狗,加上她昏昏沉沉、被牽著鼻子走的模樣,實在很像盲人與導盲犬的組合。

在險些吻上一根電線桿之後,她用力甩頭,想使自己清醒。

「笨狗!走慢點!」忍不住咒罵出聲。

明明下定決心要蒙頭睡自己的,偏偏那一咪咪尚未死絕的善心作祟,可恨!

這只笨狗究竟想上哪兒去?穿越馬路,她決定再過五分鐘,無論牠想去哪,她都要使高壓手段將牠帶回。

所幸五分鐘未到,一人一狗已抵鄰近公園。

鮑園,原來是公園。喔,對,差點忘了,雯君當時說什麼來著?她為了那個什麼什麼的,要每天到公園遛狗?

「汪!汪汪!」

幾聲狗吠入耳,她低頭瞄眼腳邊的狗,奇怪那聲音怎麼顯得有些距離?下一秒,另一抹金黃矮影竄至眼前,她定楮一看,才曉得那是另一只博美狗的叫聲。

兩只狗像是舊識,一見到彼此,興奮地奔前,使她險些拉不住系繩。

「喂!安分點!」她拉緊系繩,很不溫柔地命令。

然後,耳中忽聞疑似招呼的男聲。「早安。」

誰?她抬頭,一道修長身影入眼。

男人身著一件紅黑格子長袖外衫,里頭襯著件純白T-shirt,是深黑牛仔褲,整體打扮大方又不失帥氣。他的發打薄削短,發長未過眼,顯得精神;五官端正,最引人注目的該是他翹長的睫毛,無需湊近也能清楚見到;他左耳上戴著一只銀色耳環,為休閑感添了分時髦。

她瞇了瞇眼,一大清早見到這種人物,跟太陽的刺目度難分上下。

他右手牽著繩,繩端系處顯示他是那只博美狗的主人。

男人本來垂眸望著愛犬,此時才抬頭,看清她的面目,明顯一愣。

她則臉色微沉,顯然已明白他是何方神聖。

雯君肯定就是為此人才養狗……不,該說是買釣男工具。而她此刻不能與周公相會,得在此苦命地遛狗,也跟他月兌不了關系。

對,她也承認他是個帥哥,且還是個清爽有型的帥哥,但他同時也是間接的罪魁禍首。她的起床氣向來不小,遷怒功力更是一流,此時臉色自然難稱友善。

「妳好。」他很有禮地先開口。

好?她哪里好了?她困得很。雖然很想發狠罵他一頓,卻缺乏力氣,當下看也不看他一眼,扯扯手上繩子示意走「狗」。

「妳是王雯君的朋友?」他問。

並不打算回復他的好奇,她又拉拉狗繩,才發現那只笨狗根本無視于她的指示,正跟另一只狗好生親熱。「……你的狗,公的母的?」

「母的。」

「原來如此。」怪不得這只公狗等不及要來這公園,原來跟買牠的人一個樣──發情無界線。

「喂!走、了。」

她的不高興任誰都看得出,男人微感有趣。自初見面起,這位小姐對自己就隱約展現敵意;若他沒記錯,他們的對話明明不超過五句吧?

他不著痕跡地打量她。

深藍色套頭上衣,灰色棉褲,白色運動鞋……是比先前那位小姐有遛狗的樣子。第一次見到王雯君時,他驚奇竟有人穿那麼高的高跟鞋遛狗。

其實博美狗體型小,運動量不大,不用天天帶出門遛,只因他有晨跑的習慣,便理所當然的帶狗來散步。醉翁之意在不在酒他看得出來,因此他並未讓王雯君有越界親近的機會,不過眼前這位小姐似無相同意圖。

此時,她似已厭倦與狗纏斗,直接彎身把狗抱起,不顧牠的掙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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