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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來教我愛 第1頁

作者︰童小話

第一章

我姓項,叫千琪。

我今年二十一歲,目前是大二的學生。

一個還沒談過戀愛的大學生。

說真的,沒有人相信我念到大學了,居然還沒談過戀愛!一般人都會很直覺的認為我在「假仙」。

可是,我真的還沒談過戀愛呀!

般不懂,這種事有什麼好假仙的?

其實並不是我眼光太高,而是……說起來有點可恥,真正的原因要算是沒有人追。

嗯,更正一下,也不是完全沒有人追,應該說是──追我的人,我沒有感覺,只當對方是普通朋友或是哥兒們;而通常我欣賞、喜歡的男生,不是已經有女朋友了,就是會喜歡上我的好朋友;更悲慘的是,十次有八次他們會來找我幫忙追我的好朋友,完全只當我是戀愛顧問、狗頭軍師。

最後,他們成雙成對的共度兩人世界去也,我這個狗頭軍師就功成身退的被撇到一邊去,等到他們吵架了才會再度出現。當然,不是同時就是了。他們會向我哭訴、抱怨對方的不是,要我評評理究竟誰對誰錯,然後問我他們是不是該分手……之類的,等他們和好之後,我又會被撇在一邊。

這種情形反復了好多次,多到讓我有些厭倦了……

我算算,國中一次、高職兩次、重考的時候一次、大學一次,不多啦,總共五次,還不包括那些我只停留在欣賞階段的異性。因為這個原因,我一直相信,我的情路是悲慘的。

就算不能用悲慘形容,那至少也算是坎坷的吧!

仔細想想,這也許和我的個性有關。

我不喜歡──甚至是厭惡在人前表現出自己悲觀、無助的一面。對我而言,那是將自己的弱點暴露在陽光下,讓人隨時有傷害我的機會。

所以,只要能自己辦到的事,我絕不輕易求助。

所以,我心情不好寧願躲起來哭掉一包衛生紙,也不肯開口跟任何人說──包括我的家人。

所以,當我遇見困難時,我會坐困愁城的把自己關進死胡同中,怎麼也不肯跟人求救。

所以,當社團學長以信任的口吻、期待的目光表示我應該可以勝任一件我根本就從未接觸過的事物時,我會逞強的接下這份我其實想拒絕的苦差事。

就像現在。

「那……千琪,這四個系所就麻煩你嘍,我們的目標是四千元,應該不難,加油唷!」學長似乎對我抱著高度期待的盯著我說。

其實我想拒絕的,真的好想好想拒絕,可是……

「我會努力試試的。」為什麼我的嘴巴總是動得比我的腦袋快?

只要有人盯著我,用期待或乞求的口吻拜托我時,我就是無法拒絕。嗚嗚,總有一天我會被自己害死!

嗚嗚……好想去把嘴巴縫起來,好想去撞牆喔!

我參加的社團叫「協愛社」。

彼名思義,就是協助愛心的社團。

性質其實有點像所謂的愛心服務社,專門協辦一些義賣、募款的活動,要不就是當義工,幫人家義賣、募款什麼的,然後將所得金額由我們或主辦單位捐贈給孤兒院、慈善單位什麼的;再不然就是一些愛心團體需要人手幫忙時,我們就參與協助,像是孤兒院、養老院的環境清潔等等之類的。

唯一和愛心社團不一樣的地方在于──我們幾乎不主辦活動。

據說是因為創社的學長姐雖然有著一顆熱忱的心,卻十分懶得去企畫一些活動,所以才將社名取為協愛社,後來的社員就一直承襲這項「傳統」了。

很有意義的一個社團,我認為。

這次的主題是九二一的相關募款園游會。整個活動流程包括園游會前一周的點券義賣;當天設攤賣點券、贊助廠商提供的物品,及流動性的義賣面紙和鑰匙圈;結束後幫忙收拾會場、公布義賣所得的處理方式……等,一連串的行程,忙得很!

而這個階段的點券義賣對象除了各班的自由認購外,還包括了鎖定各系師長、系主任、系教官,要求不多,一個系一千元。

其實不難,我想。不過對我而言卻是難上加難。

以往,我都是負責街頭義賣或打雜,從沒接觸過這種一開始就鎖定目標去拜訪募款的工作,所以一听到就讓我頭皮發麻。可是我好強的個性又不許我低頭,只能逞強的接下這個似乎困難重重的考驗。

其實,我不算膽小,但骨子里卻是習慣依賴的。

依賴舊有的經驗;依賴我所熟悉的事物;要不,依賴旁人。

初次參與義賣時是兩人一組,有學長帶著,我在一旁觀摩近半個小時之後才敢開口。後來學長決定讓我獨立作業時,一開始也是在一旁陪著我,只是沒開口而已。

有個人陪在我身邊,我就比較放心,一來是因為有學長盯著,不開口不行;二來是因為我會有「反正講得不好時,學長會開口助我一臂之力,不會殘忍的見死不救」的想法,在這種想法之下我就比較敢開口。

而事實上,只要我開口,我有自信可以做得很好。

我想,我是那種標準的「萬事起頭難」的人吧。

所以,我一向不主動參與新事物,因為那代表了冒險,而我不喜歡冒險。

這次,沒有人帶又得自己去嘗試新事物……真的是考驗我的冒險極限。

離開社辦後,我苦著一張臉在校園中閑晃,連同掙扎的時間,我只有三天的時間,這下該怎麼辦呢?

「干嘛呀?天塌下來了嗎?還是你被人倒會了?苦著一張比苦瓜還要難看的臉,丑死了!」

突然出現在我身邊說話的人是葉慕宇,是我在打工的地方認識的學長,也可以說是我的「兄弟」。

我在學校附近的影印店工作,那一陣子我負責開門,而他總是選在一開店的時候來印資料,有時甚至比我還早到!他總是來去匆匆的,我也沒放在心上,有一次我休假沒去,沒想到第二天他看到我還關心的問我是不是生病了。

我這才開始注意到他,幫他印東西時也多少會聊個一兩句,後來被抓來參加社團之後就愈來愈熟悉了。

他長得高高瘦瘦、帥帥的,活潑、愛笑、愛耍寶,標準的陽光男孩一個,和他在一起很輕松,沒什麼壓力。

其實,我們之間並沒有什麼交集。

因為不同系、不同年級,修的課程不一樣,所以沒課的時間也就不一樣,自然回家的時間也不可能會一樣,更別提他是日間部的學生,而我念的是夜間部。

所以雖然他住新竹、我住桃園,但再怎麼順路,我們還是不曾一起坐車回去。

那,為啥我們會變成兄弟?我把這歸于緣分。

他來印資料時,十次有八次我都會在;另外,我們也常不期而遇。

買東西會遇到、找教室會遇到、去市區逛街會遇到,連被抓去湊人數參加聯誼我們都會踫到!

就像現在,我在學校里亂晃也會讓他看到,這還不算緣分嗎?

「我哪有苦著一張臉!你哪只眼楮看到了?」心情不是很好,我凶巴巴的問他。

雖然他是無辜的;雖然他是學長,我得尊敬他;雖然我是學妹,不能沒大沒小……但管他的,誰叫他是我兄弟!當然得讓我沒大沒小,好好利用一下嘍!

「那不然你為什麼都不笑?」他理直氣壯的反問。

喝!這算哪門子的理由?「我沒事干嘛笑?笑給空氣看呀?我又不是白痴!」我冷冷的吐槽他。

呵呵,老實說,和他杠上這麼幾句之後,我的心情似乎好一點了。

「哇咧!沒事就不能笑唷?誰規定的呀?憲法可沒有這項規定!」他鬼叫了起來。由于他正在修中憲,沒事總會扯幾句到憲法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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