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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游情海 第11頁

作者︰朱妍

「我……我坐穩了。」她若知道會有這麼尷尬的一天,當初買車時一定挑150CC,就不會像現在他的後背緊緊貼著她的前胸,不知情的人還以為他們是一對如膠似漆的情侶共擠一台淑女機車。

「請你雙手抱住我的腰。」他下一個指令。

「喔。」她做一個動作。

「很好!我們回家嘍。」他發動機車引擎騎上路。

徐徐的晚風將他身上粗獷的麝香味古龍水撲上她的臉,她歙著鼻子吸吸嗅嗅……心神不禁為之蕩漾,呵!多迷人的男人味。

啊……不!

她警覺地用力左右搖擺扭傷的脖子,想藉由疼痛來痛醒自己昏昏沉沉的迷惑腦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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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聲明,冰箱里只有國產礦泉水。」她進屋後逕自走到廚房打開冰箱,取出一瓶礦泉水跟兩只玻璃杯。

「我無所謂,喝白開水也行。」他很欣賞牆上那幅墨菊,層層覆覆捻勾勒撇的菊瓣,有一股狂狷不羈的恣意。

他轉個身打量整套紅木嵌貝鈿的明式家具,紫色的椅墊印著一朵盛開的牡丹;還有一只窄頸寬肚的梅瓶,斜斜插著幾枝開運竹,將約莫八坪大的客廳點綴得極富中國風。

他點頭贊道︰

「你的家布置得很溫馨。」

「這是我大學死黨的家,升大三那年她舉家移民加拿大,她的父母親不放心把房子租給陌生房客,於是半租半托管租給我,每個月只拿我象徵性五千元房租。」她將礦泉水遞給他。

「你真幸運!我的秘書不止一次跟我抱怨市區的房租貴得驚人,若按照她的說法五千元大概只能租一個小房間。」

「是啊,台北居大不易。」

「你彈吉他?」他眼楮倏忽一亮,大步走過去拿起擱在角落的木吉他,隨手彈奏了下。

「彈吉他?不!你太抬舉我了。不瞞你說,我是個音樂白痴,不但看不懂五線譜,就連跟同事去唱KTV也唱得走音,同事耳朵慘遭我魔音穿腦荼毒之際,莫不豎白旗投降拜托我‘麥擱唱啊’。」

「哦?那……我猜這把吉他八成是你男朋友用來唱情歌給你听的?」他酸溜溜猜想。

「錯!這把吉他是我大一加入吉他社時買的。」

「你自嘲是音樂白痴,卻在大學數十種社團中,選擇加入吉他社?」

「呃……我之所以加入吉他社是因為听學姐說吉他社的社長長得跟金城武一樣帥,所以,班上很多女生都跑去加入吉他社,我也就跟著去湊熱鬧摻一腳啦。」

「結果呢?」

「什麼結果?」

「你們這一群慕名而去的女生,有沒有為了想爭取帥哥社長的青睞爭風吃醋?」

「有。」

「包括你在內?」

「不!我承認白自己是音樂白痴,但,不是花痴。」她做出嚴正聲妹瘁,問︰「從你剛才一見到吉他就兩眼發亮,我猜想你一定彈得一手好吉他?」

「我啊……馬馬虎虎啦。」他難得謙虛。

「願不願意來一段自彈自唱?」

「好啊,我還可以接受你點歌。」

「點歌?口氣不小嘛。」

「不過……」

「不過怎樣?」

「這兩年,我全心全意投入商場準備接班,所以,請你不要點新歌。」

「好!我選中古一點的歌,那……就選周華健的‘花心’。」

「你點這首‘花心’該不是含沙射影或者指桑罵槐吧?」他掀起眼皮子瞅她一眼。

「你呀!你這就叫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月復’。」她朝他翻了翻白眼。

「哦?是嗎?你別忘了貴周刊乃狗仔隊大本營,實在很難眼光明磊落的君子聯想在一起。」

「你……」她氣得杏眼圓睜。

「好好好,請你不要生氣,你想听‘花心’,我就唱給你听。」

他清清喉嚨,用修長的手指靈活撥弄和弦,溫柔低唱——

花的心藏在蕊中空把花期都錯過

你的心忘了季節從不輕易讓人懂

為何不牽我的手共听日月唱首歌

徐曉瑜深深被他彈奏的琮琮吉他聲以及他低沉磁性的歌聲迷住,她的心像冬雪遇春陽,在他的歌聲中逐漸融化……

何偉杰在有意無意間傾身貼近她,繼續深情唱出︰

春去春會來花謝花會再開

只要你願意只要你願意

讀夢滑向你心海

他凝聚兩只宛如強力電流的俊眸子不停對她放電再放電,感到有點招架不住的她強抑一顆小鹿亂撞的芳心,羞羞垂下眼瞼避開他如火炬般的眼神。

懸吊在客廳天花板上的那盞五花瓣美術燈折射出橘紅燈光,照亮一室溫馨,此時,一股若有似無的甜蜜氛圍鋪天蓋地從屋子的各個角落覆住他們。

「個人秀表演完畢!你是不是多少給我一點零星掌聲鼓勵鼓勵?」他一曲唱罷拿開吉他。

「嗄?!當然當然!你表演得真棒。」醉在浪漫情歌里的她,趕緊回過神很認真很用力地拍手。

「你喜歡的話,下次再唱給你听。」

下次?

還有下次嗎?

不!

沒有下次了。

徐曉瑜心知肚明等下周四鏡周刊一出刊,何偉杰保證再度跟她撕破臉,兩人再度反目成仇——今晚,只不過是暴風雨前的寧靜。

「我一直以為有錢人家的孩子都是彈鋼琴或者拉小提琴長大的,吉他應該屬於我們窮孩子的專利。」一架鋼琴跟一把吉他兩者價格懸殊,就連學習的鐘點費都相差好幾倍。

「若拿音樂無國界做延伸,那麼學習樂器也不應分階級。」他先糾正她的偏差觀念,接著說︰「我念小四就瘋狂迷上吉他,還拿原子筆在手腕上畫六條吉他弦,

上課時偷偷按著練習。」

「原來你對吉他下過一番苦心學習,難怪彈得頗具職業水準。」

「我在舊金山讀高中時就跟同學組了一個合唱團,每逢周末假期就跑到小型夜總會打工賺外快。」

「不會吧?令尊乃國內數一數二的金融鉅子,你是他的寶貝獨子,要錢盡避開口,何需打工賺外快?」她匪夷所思地瞪大眼楮。

「說出來你一定不相信,我父親每個月固定只給我五百元美金當零用錢。」

「十年前的匯率兌換……一塊美金折合台幣三十八元左右,五百元美金等於一萬九千元新台幣耶!一個高中生每個月拿這樣多零用錢,換作是我恐怕連作夢都會偷笑。」她想起自己念高中時,父親也是按月給五百元零用錢,不過,她拿的是新台幣,他拿的是美金。

「你想,十七、八歲的年紀最喜歡追漂亮美眉,五百元美金看幾場電影、吃幾頓大餐、送件小禮物就差不多花光光了,不想辦法賺點外快貼補哪行?」

「令尊知道你為了支付戀愛開銷,籌組合唱團到夜總會表演嗎?」

「知道。」

「他不反對?」

「我嫌零用錢不夠花自己想辦法去賺,不倫不搶,我父親不但不反對,還以行動支持我。」

「哦?」

「他在僑界有很多大老板朋友,他一一打電話請托,若有舉辦宴會需要表演團體務必優先考慮我的合唱團。」

「多開明的父親。」

「我父親為人處世一向本著‘給他魚吃,不如教他釣魚’的觀念。」

「很正確的觀念。」

「哪天我引薦你認識我父親,我相信他一定會跟你結為忘年之交。」

「如果他肯接受專訪就更棒了。」她出於職業本能企盼。

「可惜你不是‘商業周刊’或者‘財訊’,否則,我一定幫你當說客,勸我父親接受你采訪。」他朝她聳聳眉,淺淺訕笑。

「喂!你瞼上是哪一號瞧不起人的表情啊?你以為我們鏡周刊只會做八卦報導?告訴你!我們也曾經做過一系列各行各業杰出人士專訪,哪天我找出來送你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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