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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玻璃鞋 第11頁

作者︰有容

「依你的精明,你會不知道自己上錯車了?」

葉逢春神秘一笑。「這給我一個很大的啟示吶!就是做人千萬不能太好奇,一好奇就會想探究,然後就會不由自主的掉入陷阱,一回首,車子早跑得老遠回不了頭,而且前頭風光正明媚,只好將錯就錯了。」笑咪咪、笑咪咪,他這人是絕對有風度的。

有某個不畏虎的「初生之犢」,勇敢的在捋了虎須後又很沒用的跑掉,而且還躲起來,他都能很大方慷慨的給他原諒下去。前提是──這只小牛必須陪他這只老虎永無止境的糾纏下去。

「你的意思是,即使明知是錯,你也寧願錯到底?」

「嗯哼。」

寇玫瑰眼底是訝異,而後是黯然。「多年不見,你變得好多。」

可惜改變他的人不是她!嘶∼又來了!她為什麼有事沒事總要拿自己和葉逢春的阿娜答比呢?她和他明明什麼都不是!就算世上真的有個女人能夠掌控葉大天才好了,那個人也絕不是她寇玫瑰,OK?!她有些氣惱的又啜了口茶消火。

「連我也挺訝異的。」

她緊藏著失落與沮喪,生怕泄漏太多。「我們好像離題了。」深吸了口氣後她道︰「你還是沒有告訴我,帶我去買一堆名牌的理由。」

「我要妳陪我去參加一個重要的宴會。」

「你女朋友可以陪你去呀。」她猜到是這樣的答案,因此不訝異。只是……為什麼?

「那不是普通的宴會,而是我的訂婚宴。」夠諷刺吧!

寇玫瑰訝異的看著他。葉逢春這男人還真是夠狠!他想帶著女人去拒絕長輩為他安排好的訂婚宴,這不是擺明不給長輩面子,順道要他們死了為他指派婚姻的心嗎?

對于他不愛的女人,他的手段也同樣激烈殘忍,帶著自己想要的對象參加自己的訂婚宴,他置女方的面子于何地?

葉逢春啊葉逢春,果真他不想要的,任何人也無法勉強他。

他這個人表面上是公子,一臉什麼事都好商量的樣子,其實十分以自我為中心。不!應該說,他十分忠于自我,也清楚自己想要什麼,也因為太清楚了,所以根本沒有猶豫懷疑的時候,因此在舍棄自己不需要、不想要的人事物時,他的手段絕對是快狠準。

她嘆了口氣,為了那個可能還開開心心等著訂婚日子到來的女人默哀。

「即使你們需要時間更確定彼此,可是,你可以先向長輩介紹她呀。」她可不想蹚這渾水,因為不用想都知道,陪他出席宴會會發生什麼事。

他那位據說很蠻橫的長輩,想必是家族中太上皇之類的身份,只有這樣的人才會自以為是的替家中晚輩亂點鴛鴦譜。而他即將要訂婚的女子,想必是太上皇十分中意的吧?當然,中意的是女孩子本身的自身條件,抑或是附帶價值,還是……算了,這不重要!

總之,那位長輩十分滿意這門親就是,這樣的美事要是被他帶了個女人給破壞了……嗯嗯,後果可能很恐怖哩!

像那種家族中的皇帝、太上皇的,情緒管理都不太好。

得先說吶,她這人不耐打、不耐罵,而且生怕被不衛生的口水濺到、被殺人的目光砍到……

而且光是想起穿著一身高雅昂貴的LV去給人當箭靶射?都已經變成河豚了還得優雅退場?別鬧了!

「身為喜歡她的男人,我覺得我有義務保護她。」

寇玫瑰一抬眼對上他的笑,一把怒火油然而生。「身為喜歡她的男人的非仇非友、關系曖昧到像打上馬賽克的女人,你覺得我也有義務保護她嗎?」

他的情人是水做的,捧在手中怕跌疼,含在嘴里怕化掉,而她則是精鋼所鑄,千年寒鐵所打的,因此凡事得身先士卒是不?

葉逢春忍住笑。「玫瑰,我和妳的關系一直都很清楚啊!」他的眼神誠摯而真心,淺淺的笑意含著親昵。被這種眼神一注視,任何人都會像遇上金光黨,在剎那間喪夫自我意識,任人擺布。「妳是我的救命恩人,我也一直把妳當成知心人。」

這男人在用美色色誘她,她知道。

不能著了他的道!她很努力的冷哼了聲,可惜的是,那聲冷哼並沒有把「小姐我不吃你那套」的氣勢表現出來,倒像是鼻子里有東西打不出來。「我沒你想象的了解你。」知心人?呵!

「那是因為妳沒有給我這樣的機會。」

那倒是。「陪你出席宴會是充當你的女友,我自認不是個會演戲的人。戲演得不好事小,要是穿幫了,你的麻煩可大了。」吐了口氣,她接著說︰「就我知道,你該有不少女性友人很適合陪你出席訂婚宴呀。」

「她們不合適。」

「那我更不適合了。」她很想說真心話──我不想啊!

葉逢春嘆了口氣說︰「我信不過她們。」

「我們也不算太深交,你就信得過我?」當年她傾心于他時,曾偷偷的打探一切有關他的事,嚴格說來,相較之下,她也許還知道他更多一些。

即使是這樣,仍無助于她對他的信任。

他看著她,又是用那種認真、絕不虛假的眼神。「也不知為什麼,妳就是有叫我信任的特質。我想,傳說中的『一見鐘情』只怕也是這樣的感覺吧。」

「……」寇玫瑰沉默了。

是啊,一見鐘情是第一眼就心動了,理由原因不重要,就是知道對方是你想要的。明知這樣的感覺流于盲目,可妳就是會情不自禁的去追逐,那個時候的理性像是固障送修,只能任由情感主宰。

從她看到他救人時的認真、不放棄的眼神開始,她就知道──她、完、了!

她對葉逢春的動心算是由「羨慕」開始吧!羨慕他能行醫救世?

不!說真的,只要她願意,進哈佛醫學系並不是什麼難事,可她天生懶惰,唔……應該說,她不喜歡生活中充滿了壓力,每天得在戰戰兢兢中度過。

她的性子偏冷而且很會照顧自己,咳!好吧,她承認,她是個很自私的女人,這樣的真面目和她給人的印象──溫柔、懂事、乖巧和善,實在相差太多了。

因為不想在人際關系上出問題為自己招來麻煩,因此,她就尋找出在人群中最容易存活的性子和思考方式過活。

她很「中庸」的,不成為極度優秀的人,也不淪為實在太爛的角色。因為不極端,她如願的成為那種在一群人中,總讓人記不得的人物。

當然,除了外貌。

她有對長得算上等資色的父母,基本上八個姊妹都稱得上美女,雖然她們長得還真不像。所以,縱使她滿樂意長得讓人過目即忘,可……她還是有一張水準以上的皮相。

蚌性可以隱藏,相貌就有些難了。雖然說她也可以丑化自己,可那不更令人覺得奇怪?于是乎,她也不刻意去丑化,而是盡量樸素。但……

說也奇怪,樸素的她不但不平凡、不丑,還宛如一朵馨香溫柔的白玫瑰;而刻意打扮過的她,卻如同艷光四射,在花叢中讓人相形失色的紅玫瑰。也因此,她身邊的追求者不曾少過。

外貌改變不了她也不強求,不過是「蒼蠅蚊子」變多了,這她還能應付。

總之,無論是在性子上做調整,或是外型上的隨性,她純粹都是為了不讓自己惹麻煩,貫徹她理想的生活──輕松平靜。

而醫生這行業每天面對生老病死,這對她來說太沉重了。

她這人說她是享樂主義也行,說她貪圖安逸她也沒意見,總之,她圖的就是日子輕松平靜,最好像鏡子般無波無紋的過。所以當她看到葉逢春救人時,那犀利而志在必得的眼神,她的心彷佛被狠狠的搥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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