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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桃花不要來 第26頁

作者︰染香群

按雜?其實不會的。在以大樓為單位的社區中,大家都是很友善、很溫和的。許多故事在這里無聲的上演,有時熱心的警衛先生會跟我聊幾句,甚至告訴我某些默默發生的戀愛故事。

漸漸變得涼爽的夜里,站在陽台抽煙,望著隔壁大樓的燈火,我常想,每個燈火之下,都有不同的故事在發生。

寫《桃花桃花不要來》的時候,我將這種情懷一點一滴的編寫進去。或許我是個足不出戶的作者,但是看似平靜無波的生活,各式各樣精采的人生卻都在我身邊上演著。

我喜愛這個社區、這個永遠有藍天白雲的都市,我喜愛這個紅塵萬丈的人間。

當心愛的人走到陽台,一面叮嚀我不要抽太多煙,一面默默的和我一起看著萬家燈火,我也靜靜的將頭枕在他肩上,享受我們才感受得到的平凡靜謐時--

實在別無所求了。

我想,我需要的永遠不是驚濤駭浪的愛情,而是平凡相依的情感吧。

在我非常幸福的時刻,我也希望所有的人都能得到這種平凡的幸福。

(謎之聲︰戀愛的人說話都像妳這麼肉麻兮兮?O_o)

(某作者︰妳妳妳--妳給我管--)

此外,我附上一篇和《桃花桃花不要來》一點關系也沒有的小短篇,算是給讀者的小優待……XD

其實,我個人對于奇幻小說有著很深的情感,所以都會忍不住在小說里搞怪一下。我也知道對讀者來說,會有點小小的閱讀障礙……(跪)

以後我會減少這類的行為,但是……我大概會附在小說最後,讓我的奇幻魂小小發燒一下吧。

當然,若是妳對奇幻很沒興趣,那麼,這本書可以看到這里打住了。

也謝謝編編對我的任性百般包容。您辛苦啦∼∼嘎嘎嘎∼∼

小短篇——木桶豆花

一碗好的木桶豆花,真是越來越難吃到了。

躺在床上,她迷迷糊糊的張開眼,身邊躺著跟她一樣氣息灼熱的夫君。

天候不好,他們夫妻倆都染上傷寒病倒了,好不容易燒退了些,隔窗听到一聲聲模糊的「豆花!豆花∼∼」叫賣聲。

那是木桶豆花的香氣。

溫潤柔女敕、可以順著火燙的喉嚨滑下,一點點不舒服也不會有的好味道。芳香的紅姜水,像是可以把這股又冷又熱的體溫鎮住,再也作不了怪。

她咽了咽口水,病這麼久,她第一次想吃點什麼。但是,她的四肢一點力氣也找不出來,無力的听著攤販叫喊聲越來越遠。

「想吃……想吃豆花……」夫君輾轉的低喃,似乎仍處于高熱中。

勉強挽了挽頭發,她抓起床頭的布巾,輕輕的拭去夫君額上的細汗,又使盡最後一點力氣,將布巾擰了把清涼,覆在夫君的額上。

掙扎起身,她只覺眼前金星亂冒,但還是咬緊牙根,從碗櫥里拿出一只提壺,追著豆花攤販去了。

因為夫君想吃豆花。

可能是發燒的關系,月光灑了道路-片白茫茫,她像是在月光下的荒野走著,吃力的追著越來越遠的豆花叫賣聲。

好不容易爬上一個坡,她卻讓一個狼頭人身的怪物給截住了。

「女人!妳居然兩手空空地想從我的地盤過去?!妳若有點食物,我還可以饒妳一命,居然帶個空提壺經過山坡!看我不把妳吃個干干淨淨!」狼怪揮舞著手上的木棒,惡狠狠的說。

听著那叫賣聲,越來越遠了呢……

「怪物大爺!」她急得不得了,使勁往怪物身上一推,人高馬大的狼怪居然讓她推得往後跌。她攏了攏身上的披風,「爺,我病著呢,難吃得緊。我家那口子也病著,就盼著吃碗豆花。你現在吃了我又有什麼好處呢?還不如等我病好了,你再吃我,成不成?」

跌得鼻青臉腫的狼怪,虛張聲勢的爬起來,「到那時我上哪里尋妳去?!就算要路過,也得把小指頭留下來!」

狼怪一把搶走了她的左手小指,便飛逃而去了。

好痛喔……但是她卻只把衣服攏緊些,繼續追著叫賣聲去了。

因為夫君要吃豆花。

跑了很久很久,叫賣聲一直忽遠忽近。原本她很難受的,可越往前跑,身體越輕、越舒服。

眼見就要迫到那攤販,一個手短腿長的狽頭人身怪物攔住了她。「女人!妳居然兩手空空就想從我的地盤過去?!妳若有點食物--」

怎麼又來了?她焦急的左右看了一會兒,看見豆花攤子停了停,又往前走了,不禁大急,「我夫君的豆花!等一等∼∼」

「喂,妳這女人好沒禮貌!」狽怪生氣了,「妳好歹也听我把話說完……」

還不就是要吃?她賭氣的將左手無名指拔下來,忿忿的摔在狽怪身上,竟將他打得翻了五、六個跟頭。

「等等我∼∼豆花,等等我--」她高舉著提壺,深深的月色,全化成了沉沉沒有生氣的雪。

最後,她在及膝的雪中跌跤了。

等她掙扎著爬起來,發現每個人都在看她。人人都穿得非常雅致、極盡奢華,有的還穿著全套官服,像是要晉見皇帝般,那樣隆重的來吃碗豆花。

但是她卻披頭散發,只披件披風,裙襬上都是泥巴,左手還不斷的流著血,很……狼狽。

每一雙眼楮都在看她,一點聲音也沒有。

「我只是……」她畏怯的小聲說著,「我只是想為我生病的夫君買碗豆花。」

真是……這女人就是死心眼,笨!

她的夫君絕望的朝床上的男人吹口氣,那男人復原成一件黑色長袍。

他順手抓住作惡的病魔,原本斯文的臉上有著不協調的猙獰,「听說你戲弄我家笨女人?」

病魔不斷扭曲尖叫,「我不是故意的,我只是一時好玩……」

淒厲的尾音消失在男人的唇角,他將病魔咽了下去,「我家的笨女人是只有我可以戲弄的。」

推開窗,他開始無聲的飛奔跟蹤。

「男人!你居然兩手空空地想從我的地盤過去--」狼怪大呼小叫,話卻硬生生的被截斷,他睜著雙眼,不敢相信的看著這個凡人拉出他肚腸里的女人小指。

「我現在不是兩手空空了。」他小心的用手帕包起來。「嘖,髒死了。我家茶笆可不是給你們這些怪物吃的。」一腳把狼怪踢得遠遠的。

他繼續飛奔,風中有妻子淡淡的味道。

找到那個正在舌忝女人無名指的狽怪時,他按捺不住地把狽怪打入地下三尺。

「要吃去吃自己的老婆!」他吼,「別踫我老婆!」

真的完全不明白,為什麼他會娶個這麼笨的女人?

當他飛奔到豆花攤時,他家的笨女人正讓牛頭馬面抓著,手上還在流血。

「大王,這是我家的笨茶笆。」男人滿臉堆笑,「她又蠢又笨的,啥都不會,留著不過是礙著您的眼……就賜給小人吧?」

幽深的陰影中,有個做王服打扮的人冷笑一聲,「她撲過來就只會說『我家夫君要吃豆花』。」

男人揩揩汗,「我家茶笆頑固得跟石頭一樣。我哄她說我也病了,留件衣服在她身邊當成是我,要不然我連出門干活都沒辦法。哪知道病魔作惡,故意哄這死心眼的笨女人,沒想到她居然掙起命來了!您瞧瞧,這女人像是能吃的樣子嗎?還是還給小的,讓她回去挑水煮飯洗衣吧。」

那做王服打扮的人靜默了一會兒,「天底下沒有比她夫君更重要的事兒了。」他輕笑一聲,「帶回去吧。你這人沒半分人氣,就不知道她看上你哪一點。為了一句欺騙的話,弄得小指跟無名指都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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