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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命危情 第11頁

作者︰琳達•霍華

「考慮到上車那一幕,他們可能會以為我是嫌疑犯。」

他想起拉我上車時的掙扎場面,一邊的嘴角抽動了一下。「不,他們可能只會覺得發生這種事讓你很難過。」他又開始用筆敲桌子。「我不能阻止他們提起你的名字。要是有人看到嫌疑犯,很明顯一定有個證人。你的身分就是這麼明顯,而且明天一定會見報。」

「那又怎麼——噢!」報紙上會說我是凶案的目擊證人。這下最擔心的絕對就是凶手本人。殺人犯要怎麼保護自己呢?他們會殺掉對他們有威脅的人,就這樣。

我瞪著他,爆出一句︰「噢,狗屎。」

「是啊,」他說。「那正是我的想法。」

第五章

成千上萬個念頭竄過腦中。呃,至少六、七個吧,因為成千上萬實在太多了。大家可以試著數數自己的念頭,看要多久才能數到一千。先別管那個了,總之我那千萬個念頭沒一個好的。

「可是我甚至沒有看清楚!」我哀嚎。「就算要我的命,我也認不出來。」又來了,負面想法,因為我的命真的可能被要掉。

「他可不知道。」

「也許那是她的男朋友。這種事通常都是男朋友或老公干的,不是嗎?說不定這只是情殺,殺人的根本不是凶殘的殺手,搞不好一被逮到就會認罪。」這也是有可能的,對吧?還是我想得太美?

「可能吧。」他說,但臉上的表情不抱太多希望。

「但如果凶手不是男朋友呢?如果動機是毒品或其他東西呢?」我站起來在他的辦公室里踱步,那實在不是個適合踱步的地方,檔案櫃跟書架之類的障礙物太多。我在那堆東西間閃來閃去,根本算不上踱步。「我不能逃到國外。你甚至不準我離開鎮上,要知道,在這種狀況下實在是很不利。」

我知道其實他也不能阻止我,除非他逮捕我或納入保護監視,但因為我認不出凶手,他恐怕很難讓法官同意這種安排。這樣他又何必叫我不準離開鎮上?而且時機也不對,因為現在最明智的第一選擇就是離開道奇鎮。

他完全不理會我對他那命令的批評。「你也可能是對的,也許顧小姐確實是因為私人因素遭到殺害。運氣好的話,說不定只要一、兩天就可以破案。」

「一、兩天,」我覆述。一、兩天就可能發生很多事。譬如說,我可能會被做掉。我才不要在這里傻等著被殺呢。我才不管白隊長大人怎麼說,我就是要離開鎮上。誰管他準不準,反正我相信根本沒必要他核準;等他發現的時候已經來不及,我早就跑了。我會叫香娜聯絡他,如果他要找我可以透過香娜,因為我一定會告訴家人我的行蹤。反正好美力也得休業個幾天,我剛好可以乘機休個假。我好久沒讓我心中的海灘辣妹(譯注︰beachbunny晾在海灘企圖吸引男人的女孩)享受一番了,現在是她登場的時候了。

我回到家,如果睡得著就先睡個幾小時。如果睡不著,我就打包。等拿到車子,我愛上哪就上哪。

「我沒有多余的巡警可以負責站崗,而且也說不過去,畢竟還沒有實質威脅,更別提你根本算不上是證人,因為你根本無法指認任何人。」

他沉進椅子里,深思地看著我。「我會對媒體說,『多位匿名目擊證人』看到男子離開現場。這應該會把注意力從你身上轉開。」

「對啊,這應該有用!」我開心起來。要是證人不只一個,殺了我也沒用,對吧?不過我不想留在這里驗證這一點。想到這里,在海灘上慵懶安逸地混上幾天也不錯。我去年買了件美呆了的土耳其玉藍色比基尼,到現在都沒機會穿。蒂芬妮——我替心中的海灘辣妹取的名字——已經等不及了。

我站起來,趁他來不及阻止,一把抓過筆記本,撕下最上面的一頁。可別以為我會忘了這張違紀清單。我邊摺清單邊說︰「我要回家了。說真的,白隊長,這些話你大可以在好美力跟我說,用不著押著我大老遠跑到這里來證明你是個硬漢警察。」我學提姆艾倫(譯注︰美國知名喜劇演員)那樣從鼻子哼了一聲,也許我不該那麼做。

他只是一臉好笑的樣子,用手指勾了勾。「拿過來。」

我冷笑。「別傻了。就算你把單子撕掉,難道你以為我會忘記上面寫了什麼嗎?」

「那不是重點,拿過來。」

我反而把單子塞進皮包里,拉上拉鏈。「那麼重點是什麼?我實在看不出來。」

他流暢有力而優美地站起來,那樣的姿態讓我想起他曾經是個多麼杰出的運動員。「重點是,」他繞過桌子平靜地從我手上拿走皮包。「你生命中的男人可能會因為你太可愛,就算你殺了人也會放過你。可是我不會。你在我的地盤上,當我叫你把單子拿過來,你若不照做,我就親自來拿。這就是重點。」

我看著他打開我的皮包拿出單子,塞進長褲口袋里。我大可以再進行另外一場會讓我斯文掃地的抗爭,但就算我贏了——這當然不太可能——要拿回單子,就得把手伸進他的口袋里,我可不是三歲小孩。我才不會笨到跟他斗這一場呢。「那我只好回家重寫一張了,順便提醒你,我一個小時前就說要回家了。而且你真的要改一改以為每件事都跟你私人有關的毛病,白隊長。」我一直這樣叫他而不喊他的名字,因為我知道這會讓他火大。「以你的職業,這會造成大問題。」

「我們之間的事情絕對跟私人有關。」他嗆了這一句,同時把皮包還給我。

「才怪。我可沒有興趣,抱歉啦!可以讓我回家了嗎,拜托?」也許我多說幾句,他終會被我煩死。我以一個大大的呵欠作為結語,我發誓那不是裝的。我用手蓋著嘴,但那是個宇宙無敵大呵欠,一開始就停不下來。終于打完的時候,我眼楮里都是淚水。「對不起。」我又道了歉,揉揉眼楮。

去他那雙該死的眼楮,他反而笑得很開心。「繼續說你沒有興趣吧,等你說到七老八十的時候,或許就會相信了。來吧,我最好趁你倒地前送你回家。」我還來不及反駁他前面的話,他就用手按著我的腰把我輕輕推向門口。

終于!我實在太高興總算踏上回家的路程,根本沒注意他的手放在哪里,也沒意識到我們看起來像什麼樣子。他向前傾身幫我開門,我一出門口,就發現上百雙眼楮朝我們看過來。穿制服的巡警、穿便衣的警官、幾個顯然是來抗議的人——雖然已經三更半夜了,警局里跟馬蜂窩一樣忙亂。要是我有留意,一定會听到外面說話的聲音跟電話鈴聲,可是我太專心于跟懷德斗法。

我同時看到各種表情︰好奇的、看好戲的、色迷迷的眼光。我發現唯一沒有看到的表情就是驚訝,我看到馬警官忍住笑,低頭看著桌上的文件。

唉,我還能怎麼想呢?他們不只看到我們在大庭廣眾下爭執,最後我被他塞進車里——我們已經不在公眾場合了,但爭執還沒結束——而且我現在發現,懷德一定跟他們說了什麼,讓他們以為我們有私人關系。這個下流的鼠輩不但完全不顧我的反對,更糟的是,他布好了局讓手下的人不會來干涉我們的爭執。

「你自以為很聰明是吧?」一走進電梯我就低聲嘟嚷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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