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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愛的仇人 第33頁

作者︰岳盈

最後,該來談談這本《可愛的仇人》了。

強暴事件在社會上層出不窮,每次看到社會版刊出強暴新聞,岳盈便忍不住氣得發抖。婦女何辜?為什麼有人只為逞一時的而去傷害無辜的人?這種人與野獸有何差別?

我始終認為強暴罪該視為強盜罪,既然有人要把女人的身體物化,我們就把它當物品處罪。我記得早年的強盜罪是判死刑,現在卻寬容許多,我希望立委諸公趕緊立法將強暴罪視為強盜罪,並施予嚴懲,不要再縱容那些野獸四處掠奪無辜女子,造成更大的不幸。把他們關起來,要殺要剮或是施予心理輔導都行,總之別讓他們再害人了。

這麼慷慨激昂的一段話,跟本故事又有何關聯?

我要講的是個有道德良心的強暴犯和飽受心靈創傷的被害者的愛情故事。男主角因為酒醉而強暴了女主角,十年來他備受良心苛責,困在心牢里,並決定在求得受害者原諒前,放棄追求幸福的權利。沒想到回國後,會愛上女主角,後來才發現她就是當年的受害者。

這故事听來好像不怎麼愉快,但岳盈擅長的,不就是把一出悲傷的戲寫成喜劇收場嗎?這里要談的是愛和原諒,如果你愛一個人,失去他便會活得很痛苦,便該原諒他無心且在事後誠心悔悟所造成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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