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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九分老公 第2頁

作者︰岳霏

要不就在這里說拜拜,反正姑娘我懶得回家換衣服。

出乎我意料之外,他竟然月兌下西裝外套,扯掉領帶,把梳理得一絲不苟的頭發撥正常,還說他也覺得這樣比較舒服,不過我看他平常頭發就是有點亂亂的。

結果那天晚會上,我們兩個成為眾所矚目的異類。

不過,那是我自從卡娃依走後,玩得最開心的一天。

他似乎很有人緣,有許多人一直過來找他說話,男女皆有,而且他們看我的眼光都是充滿好奇。不過我可不在意哩,反正我是來這里混吃混喝兼玩樂的。

他也滿有又氣的,好多女生找他跳舞,他都拒絕了,從頭到尾一直陪在我身邊。這樣也好,不然我又不認識其他人,他若把我一個人丟在這里坐冷板凳,我一定恨死他了。

當我這樣告訴他時,他居然笑得狠開心,還說他會一直一直陪在我身邊。

我狐疑地看著他,覺得這句話好像有語病,可是又說不出個所以然,結果他隨即帶我上場跳華爾滋。一曲下來,轉得我頭昏腦脹,一下子忘了要同他什麼。

他舞技不錯,一百八十幾的身高,跳起舞來還能這麼優雅靈巧,算難得了。還好他也夠高,跟我站在一起不會大不搭調。以前我很討厭參加舞會,就是因為我一六八的身高找不到適合的舞伴,每次男生來邀舞,一看到我站起來就退縮了。矮子沒自信,這話真是一點也沒錯,我都不廉他們矮,願意舵背屈就一下,他們連這種自信心都役,舞會里盡是這種男生,無趣極了,不去也罷。

雖然他不多話,倒也不會木訥,還算言之有物,不過到現在我還是沒看清他的長相,實在是因我懶得戴眼鏡。但這樣也是有好處的,再丑的人到了我眼里都變好看了,霧里看花的感覺未嘗不是一種快樂,凡事看太清楚有時反而是種傷害吧。

好幾天沒寫日記了,話似乎變多。

★★★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多事之秋的咕咕雞年終于要走了,可愛的汪汪狗年即將報到啦。

回顧今年的年度大事,該是卡娃依的離去及幾天前阿媽的過世吧。

說起住在宜蘭的阿媽,其實我是沒什麼印象的。

曾听媽提過,當年她要嫁給爸時遭到全家的反對,她不顧一切與爸私奔到台北來,結果也斷了與家里的聯系。後來爸在我五歲時因為外遇而和媽離了婚,媽因此覺得丟臉,更是無顏回去,就一直這麼僵著,直到阿媽的死訊傳來。

媽在阿媽靈前哭得上氣不接下氣,看了很心酸。

我想媽是很後悔吧,為了面子問題,結果連阿媽最後一面都沒見到,死者抱憾而終,生者更會遺憾一輩子吧。

回來後,媽又像從前一樣投身于忙碌的工作。

常看著一室冷清的我,不禁想到,萬一我突然死了,媽會不會也像那天一樣哭到沒力?,但是那又如何?媽似乎很本沒從阿媽的死學到教訓,我是她唯一的女兒,她難道沒從死亡的真諦中領悟到生命的珍貴,更珍惜親人的相聚嗎?

我當然不會苯得用自殺來提醒她,也許她仍是哭一哭,哭完又故態復萌,那我豈不是白死。白痴才干這等傻事!

媽也該慶幸,像我這種無人管的小孩,一路活到現在,不但煙酒打架沒沾到半樣,品德學業還是超優的哩,真不知該說是遺傳好還是我天賦高,也許兩者皆有吧。阿啊!

自己暗自偷笑一下。

那個獅子今天居然開口要我做他女朋友。

獅子就是師黎安啦!

說到「獅子」這個我幫他取的外號,听起來挺威風的.實際上哩,哈哈,我又想大笑了。

這要講到隔天他約我去看電影。想想反正也沒事,他也不討厭,就答應他了。結果那天一場即時雨,淋得我們狼狽不堪,剛好離他家不遠,他家人也不在,就提議我去他家吹干衣服及頭發。直覺上我認為他是個君子,也就很爽快地答應了。

結果,被我發現了一個大秘密!他居然有一頭的自然卷發,像獅鬃一樣又卷又亂又難整理,跟平常的服貼直發真是大異其趣。如果染成白金色,簡直是阿瑪迪斯的翻版。

我站在那里足足笑了三分鐘。哈哈!想到就好笑。

他脾氣還不錯哩,就乖乖站在那里讓我笑,只是神情很無可奈何。

「師……獅子!」一下子忘了他的名字,獅子就這麼喊出口,我發現叫起來挺順口的,就決定這麼喊他。嘿嘿,他也不敢有異議,誰叫他的秘密被我發現啦!炳哈!

當他告訴我,每天要提早一小時起床整理頭發時,我還真是服了他。這就是我堅決不燙頭發的原因,自找麻煩哪!多留些時間睡覺不是更好?

看他笨手笨腳的吹頭發,沒耐心的我素性搶過吹風機幫他吹整,結果不到半小時,那些不乖的頭發被我治得服服貼貼。唉,原來是他手苯才要花這麼久的時間。

而他要我做他女朋友的理由竟是以後我可以幫他吹頭發?

真不知他是貪小便宜還是嘴苯,要吹頭發,花個七十元請美容師吹就好,我又不是吃飽撐著,我自己的頭發都懶得吹了,還吹他的!

我這樣回他,他競然楞楞的盯著我瞧,好半晌才冒出一句——你的長發很漂亮。還伸手過來模。

奇怪,那一刻,我竟然可以很清楚他看到他的眼楮,那是一雙很深、很澄澈、很坦誠的眼。是一雙好男生的眼楮。

這是第一次我讓男生模我的長發。

他的手很溫柔,感覺……還不錯。

也許我會做他女朋友吧,不過不是現在。

這麼快就答應他,不就等于答應了要幫他整理頭發?我才不要做這種傻事哩!

男生不能寵的,一寵就會得寸進尺,很惡劣呢!

千燻的男友不就是如此,自從有次他生病,她體貼地自己坐車去他家之後,現在約會都懶得出門去接千燻,要她自己一人坐一個半小時的公車去他家。

要是我,早把這種懶惰男友給休了!

其實我是想看看獅子還會用什麼呆方法來追求我,這樣似乎挺有趣的呢,反正我又不急著交男朋友。

呵!我發現自己又在發揮小好小惡的劣根性了。

寫得手好酸啊!

休筆!

★★★一九九三年一月二十五日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不是生與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卻不知道我愛你——泰戈爾詩集今天听好友阿美透露她單戀隔壁鄰居一位大學生時,我突然想起了這首情詩。

明明他們住得這麼近,每天都踫得到面,心卻相隔如此遙遠。

我問阿美為什麼不找機會表白?不想當面說,寫封信告訴他也行哪。

阿美說她不敢,怕說了之後,連朋友都沒得做,見面尷尬。

敝了!這套理論到底是誰發明的啊?你不喜歡的人喜歡你,原先的朋友關系就得中斷了嗎?被人喜歡不是應該高興嗎?我問.

阿美則反問我,當初獅子來校門口站崗,我不也是讓他踫了一鼻子灰?

我說這怎能相提並論?他就那樣突然冒出來約我去參加晚會,而且意圖不明,我怎知那時他是找不到人找我墊背,還是貪圖我的美色?哈哈!阿美大笑前我己經忍不住笑起來了。

那你到底喜歡他哪里?我又好奇問她。

阿美說她也說不出個所以然,反正那個男孩單眼皮、干干淨淨的樣子,就是她看了很舒服、很喜歡的那型。

後來我又問了她好多,我發現很本是一問三不知,連男孩的個性、嗜好什麼的,她完全「莫宰羊」。天哪!這樣也可以喜歡一個人半年多?我真是服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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