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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神爺降臨 第18頁

作者︰忻彤

「她生日那天,我們吃過晚飯後,經過一家彩券行,我想買一張彩券試試運氣,她說又不會中,干麼浪費錢,不願意我去買,結果我們就當場吵了起來,最後我還是給她錢,要她去買。但我沒說彩券要送她,她卻佔為已有,我才會生氣地搶回來。」盧世豪這番話說得很順,一點都沒結巴,顯然事先排練過。

「既然沒要送她,為什麼要她去買?」法官听出語病。

「因為我想說她那天是壽星,運氣會好一些,看能不能提高中獎機率。」他回答得很順。

「既然如此,她買來彩券後,你為什麼不當場把彩券要回來?」法官又問明其中的關鍵。

「因為我忍不住尿急,先去找廁所,結果人回去現場時,她已經拿著我的彩券離開了。」盧世豪立即給答案,顯然準備充足。

「羅哥,證人全部都沒來,只有尤玉蕙來旁听。」剛從外面進來的林建成,後面跟著尤玉蕙,偷偷在羅守正耳邊小聲報告,聲音帶著氣憤。「我每一個都打電話過去,但他們都關機不接!」

羅守正一听,側頭看向坐在另一旁的方怡宣,她給了他一個「自信又自滿」的冷笑,他立刻知道是她在搞鬼。

「……我知道了。」他壓下心中的氣憤和惱怒。如果有人證,可以立即揭穿對方滿口胡言亂語,但現在少了最重要的人證,只剩下沒有聲音的監視錄像帶,必須多費些手腳,他要想想該如何善用物證,讓盧世豪露出馬腳。

「你說謊!」徐希夏從來沒有這麼生氣過!

盧世豪完全顛倒是非,說的全部都是謊言,偏偏他的話听起來又沒有破綻,分明就是看過無聲錄像帶後,根據當時的狀況,將言詞都做出最好的編排,若非她是當事人,也抓不出問題。

真可惡,一定是那個女律師教他說的!

為了打贏官司,不擇手段說謊,這樣還有社會正義和公理嗎?

「徐希夏,安靜。」法官敲敲木槌,看著兩位律師。「雙方律師,有沒有任何問題?」

「法官先生,我有疑問想問被告。」羅守正舉手發言。

「問吧。」

「盧世豪,既然你說那張彩券是你拿錢要原告去買的,那彩券號碼呢?是你跟原告說的,還是計算機選號?」

「是……」盧世豪听了心一慌,因為他跟方怡宣演練時,沒對過這個問題。他心虛地回頭看方怡宣,但看不出任何指示,只好選一個回答。「是計算機選號。」

「庭上,這里有一張選號卡,是原告買這張彩券時親筆點選的。事實上,那張彩券是自行選號,不是計算機選號。」羅守正慢條斯理地拿出一個裝著選號卡和光盤片的封口塑料袋。「而且,我這里有張彩券行所提供的監視錄像光盤,畫面可以證實原告在一旁親筆圈選號碼後,再交給老板娘。」

「呃……我記錯了,是、是我跟她說的,是我選的號碼!」

「喔?供詞改口啦?」羅守正語帶調侃。「你剛剛說你要原告去幫你買彩券,是因為要沾沾她壽星的喜氣,是嗎?」

「沒錯,我叫她去幫我買彩券,就是要沾沾她壽星的喜氣!」盧世豪得意地大聲應答。

「是嗎?」羅守正露出一絲鄙笑,轉頭跟法官說︰「庭上,我這里有個證人尤玉蕙小姐,她跟原告和被告都是同事,我想請她證實被告的話是否屬實。」

「可以。」法官點頭。「證人尤小姐,請上前說話。」

林建成輕輕推了臨時被叫出場、不知所措的尤玉蕙一把。「去吧。」

「喔,好。」尤玉蕙有些腳軟地站上前。

「尤小姐,麻煩你說明原告所主張的,被告強行搶走彩券那天的發生經過。」法官下達命令。

「好。」看到盧世豪無恥的嘴臉,尤玉蕙忘了緊張,義憤填膺地述說︰「開獎隔天到公司,大家的話題都在樂透上,尤其是那個幸運兒,更是讓人又妒又羨。一名男同事問徐希夏有沒有買彩券,徐希夏回說她有買一張,同事就說‘你趕快對對看,搞不好是你中的喔’,結果盧世豪就說‘她命中「帶賽」,不可能中的啦’,我們听了都很生氣。而徐希夏一對彩券,竟然中獎了,沒想到盧世豪居然沖過去搶了彩券不放,硬說是他的,還放進口袋,佔為己有。」

「不公平!尤玉蕙跟徐希夏是好朋友,當然會替她說話!」盧世豪心慌意亂地大喊。

「被告,安靜!」法官的木槌聲有加重的現象。

「那天看到的同事都可以作證我有沒有說謊。」尤玉蕙狠狠地瞪著盧世豪,嗆道。「我不像某個人,只會說謊,顛倒事實!」

羅守正停了五秒後,才又開口問︰「尤小姐,你確定被告有說過原告命中帶賽,不可能中獎嗎?」

尤玉蕙斬釘截鐵地說︰「我很確定,辦公室的同事也都有听到同樣的話。」

「謝謝,我暫時問完了,如果等一下還有需要,再請你上前回話。」羅守正結束證人的問話後,轉而問被告。「我想請問被告,既然你說原告命中帶賽,不可能中獎,為什麼又說要沾沾她的喜氣?這不是前後矛盾嗎?」

「呃……我、我只是一時氣話……」

「氣話?的確,分手的情人,確實不會有什麼好話。」羅守正突然又轉了個話題。「對了,我還想知道,你告訴原告要買的那六個號碼,有沒有什麼意義?」

「意義?哪、哪有什麼意義!」盧世豪的表情有些慌。「那只不過是突然涌上我腦子里的六個號碼。」

「是嗎?就原告跟我說過的,她親自圈選的這六個號碼是有意義存在的。」羅守正轉向徐希夏。「原告,請你告訴庭上,這六個號碼有何意義?」

「因為號碼根本不是你想的,當然沒有意義。」徐希夏露出不屑的冷笑,轉而面對法官。「法官先生,這六個號碼是我自己圈選的,因為那天是我生日,我慶幸終于跟盧世豪分手了,所以把那一天當作是我重生的日子,因此選了11、04、27這三個號碼。又因為羅律師當時見義勇為地保護我,我問了他的生日,他說是七十年七月二十九日,但由于沒有七十號,所以就以十七號代替,選了17、07、29六個號碼就是這樣來的。」

「你……這是你瞎編的!」盧世豪語氣很虛,但音量很大。

「你卻連瞎編都編不出來。」徐希夏冷冷地回嗆。

第7章(2)

「庭上,我想知道,原告除了沒有任何意義的說詞外,是否擁有更有力的實證來證明被告有罪呢?」方怡宣站起身來,冷冷地說。

「我們有彩券行的監視錄像光盤可以證實,當時買彩券的錢是從我的錢包拿出來的,而不是盧世豪出的錢。」徐希夏氣極方怡宣的助紂為虐和顛倒是非,毫不畏懼地跟她對嗆。

「他可以事前或事後給。」方怡宣一副「你連這都不懂」的鄙夷神情。

「證據呢?」徐希夏挺直背脊,氣勢絲毫不輸人。「你口口聲聲要我們提出更有力的證據,但你們這一方從頭到尾都只有盧世豪個人的說詞,你如何證明他說的是真的?」

「問題是,你也無法證明他說謊啊!」方怡宣有恃無恐地冷笑。「你們提供的那張光盤,只看得到影像,又沒有聲音左證,除非你能找出人證來證實當時的對話,否則我也會懷疑你說謊。」

「我們當然有人證——」

「只可惜人證今天都有事,無法前來。」羅守正適時補上話,也讓徐希夏知道原本答應出庭的人證都沒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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