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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逐愛情的腳步 第28頁

作者︰岑揚

橡樹和柏樹也不在彼此的陰影下生長。

等你認為自己已經成為能做到這一點的好男人再來找我,如果你想。

但我不保證列時候我還愛你。

要知道,喜新厭舊是一個女人的專長,尤其──

那個女人是我。

凌雲

空氣中仿佛籠罩了一世紀的寒霜,終于讓由淺至深的低沉笑聲放縱地打破。

她沒有放棄他!還沒有!至少在離開的那一刻,她的心里有他。

「我會讓你重新愛上我。」希望重新回到雙眼,駱仲齊暗暗立誓︰「凌,我發誓,絕對會。」握緊禮物貼在額前,他發誓!

總有一天他會將這禮物送到她面前,總有一天!

只是──他萬萬沒想到這個「總有一天」竟花了他七年的歲月!

七年後,「凌雲枓技」正式登陸台灣!

第十章

新建的大樓剛敢用,入主的公司是以軟體設計在美國稱雄,最近又傳出將與硬體制造大廠簽下合作計畫的消息,帶著大量資金人才進駐台灣的「凌雲科技」。

外界推敲著,由凌雲科技大手筆買下位于黃金地段、高達二十二層大樓的舉動來看,足見其打進台灣市場的決心。

台灣商界關注凌雲科技的一舉一動,想看出這家公司進駐台灣會造成什麼影響,同行小心翼翼提防冷不防的一槍,有心人則在旁觀看可有投資機會。

听說,那主事者即將到台灣,好象是年底吧,將會在美商聯會首度公開露臉……外界正沸沸騰騰地如此傳言著。

「如果被外界知道你買下這棟大樓真正的原因,一定會很失望。」于佑走進辦公室,聲音打擾了站在窗前沉思的男人。

窗前的男人──駱仲齊,手掌輕撫窗欞,眸里透露藏不住的眷戀。「從設計到裝潢都有她的個性,簡單明朗自在。」

「這棟大樓從里到外都由她一手設計。」七年了,他的內疚不安到底什麼時候才能減輕?于佑覺得自己像一旁急死的,嘖──不屑提那兩個字。「這是她的怪癖,不想讓不適合的夸張裝潢毀了自己設計的建築物。」

「的確像她會做的事。」他不驚訝。「她在某方面來說是個相當自我的人。」

「我請人調查過,她人還在台灣,你──不去找她?」這七年來于佑在旁邊看得心虛。

當年駱仲齊為了忘記凌雲離開他的事實,瘋狂地投入工作,把自己當成一台機器,無情緒地活著,直到三年前在新聞中看見她的消息──歐洲建築設計銀獎得主──才抓回一絲人味。

也是在那時候,所有認識她的人──包括室友蘇珊娜才知她學的是建築。

這棟辦公大樓,是她甫回國所承接的第一個案子,兩年前得知此事的駱仲齊立刻派人與建商洽談,買下整棟大樓。

不是為了宣示在台發展的決心,主事者的決策只是想擁有他愛的女子所設計的作品,如此而已。

瘋狂──卻讓人由衷佩服,但他仍不明白凌雲真值得好友如此執著。

「于佑,我怕。」面對多年老友,話很容易出口。「凌的心思我們之中沒有人模得透。七年是多麼長的時間,這段時間她又去過多少地方、遇見多少吸引她目光的人事物我都不清楚。她還會記得在紐約的所遇所見?還記得在紐約談過一場差點窒死她的戀愛?還記得那個說話不算話的情人?這些都是我害怕面對的問題,還有更重要的──她還愛我嗎?愛這個曾讓她嘗到困獸感、不快樂也不自由的男人?」

他不禁苦笑。

「我只是個普通人,我怕去找她時,她的身邊已經有另一個人。」

「據調查──沒有。」先行到台灣打理的于佑這段時間並沒有閑著,聘人探訪她的下落,這兩年她的確在台灣,但在台灣哪處卻是個難題,花了不少時間,終于確定她最近的下落就在台北。召吾茫她目前的住址和電話。你跟凌雲會變成這個樣子全是我的──」

「不是,是我的錯。」駱仲齊打斷他的話。「于佑,就算沒有人介入,我跟她也會走到分手的地步,原因出在我身上,是我違背跟她的約定。」

「在愛情面前──雖然我不懂,但我知道愛一個人會想將對方留在身邊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你並沒有錯。」他仍然忠實,偏向好友。

「如果每個人都一樣,這世界不是太無聊?」這種說詞,是凌雲教會他的。

沒有慧根如于佑,听不懂也不想去深究,他只知道一件事。

「去找她。」于佑將寫著電話住址的短箋放進他西裝暗袋。「去找她,不論結果是好是壞,至少都有清楚的答案,人一生能有幾個七年可以拖?」

駱仲齊按著胸口,向來以行事果決著稱的他竟然猶豫不決,在去不去找人之間舉棋不定。

他該去找她嗎?她又會用什麼表情回應他?

※※※

魚鱗狀的薄雲層次遞疊在蔚藍朗空,只可惜路上行人匆匆,少有閑情逸致抬頭仰望,她懷疑有多少人知道今天台北難得地有個好天氣。

一身以隨性方便考量的毛衣、牛仔褲,很適合秋爽的氣溫,坐在老早就在寬闊的前庭中相準的位置,她抬頭用母親看著孩子似的得意眼神欣賞自己的作品。

這是第一棟,她親手設計,無論是硬體建築的部份還是軟體的空間設計,全由她一手包辦,夾帶設計獎的光環行事果然方便多了。

拿出筆與素描本,她興致勃勃計畫著在今天畫下自己第一個作品,然後,前往下一站繼續她的旅行。

她看到昨晚的新聞,電視上的于佑依然像個老古板,一本正經地解說來台的初步計畫,也听他親口說公司龍頭年底會到台灣的消息。

年底──她明天就要前往布拉格了。

再次證明,兩個人無緣,所以注定錯過。

停頓的炭筆一會兒再度沙沙振動,在素描本留下一筆又一筆寫實準確的線條,烙出建築物的原型。

這圖她都不知道畫過幾次、用禿多少枝筆、撕過多少張紙、折斷多少把工程尺,惱火自己無法達到理想中的盡善盡美。

但這些辛苦懊惱都過去了,沙沙的筆聲透露始作俑者的得意,哼著小調,那是她偏愛的詩所改編的。

如詩中所述──也許她只會在旅程中所遇見的人,心里留下一點點僅供憑吊的影子,沒辦法長久。

就像每個在旅程中相遇的友人,總帶著惋惜的表情嘆說她是東方的吉普賽人。嘖,有什麼好惋惜的,她可是很欣賞四處為家的吉普賽人呢。

沒法改的,她習慣在相遇時作好分離的準備,旅行到一個地方的時候立刻構思下一站的方向,從不回頭看被她留在過去的時間里的人們。

除了──那家伙,怎麼都忘不掉!

站在街上咬三明治的時候想他、躺在公園草地上的時候想他,甚至連到商店買頭痛藥的時候也想他!

他仿佛變成她的一部份,想割舍也除不了,畢竟沒有人會沒事動刀子自殘的。

走到哪,都會想到他,牽牽絆絆、糾糾纏纏的,好麻煩!

一個人的旅行多了離情,瀟灑的味道就減了半,摻進酸中帶甜的思念,讓她無法再像過去那樣豁然自在。

可她仍然愛這沒有拘束、東飄西蕩的生活,她沒有辦法為了一個人放棄自由飛翔的羽翼。

如果有,早出現在他面前、回到他身邊了。

總之,錯過就是錯過,人生總有些時候必須面臨取舍,在愛情與自由之間,她選擇了──

「凌!」

天外飛來一記呼喚,聲音是難以忘懷的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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