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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 第27頁

作者︰孟華

他嘆氣。「一開始我沒對你講我是個律師,是因為性騷擾案讓我上了新聞,這件事已經弄得我快煩死了,走在路上就怕有人指指點點,後來見你好像不知情,我還慶幸你大概沒春新聞,因為當你和我說話、看著我時是用正常、自然的態度,而不是用異樣的目光,所以我才沒那麼多嘴說自己是律師,免得讓你認出。」

這個理由她勉強可以接受,她其實有瞄到那個新聞,但沒看完,想來如果當時不是听到「律師」涉案感到敏感而立刻轉台的話,那她一開始就可以模清他的底細了。「……那後來呢?你有很多的機會可以跟我說。」

這次他的嘆息更大聲了。「小姐,後來我滿腦子就只有你的事情,除了你以外還是你,壓根都忘了自己的事情,尤其是工作這種小事,早就被我拋到腦後了!」

嗄?听到他說滿腦子都只有她,令她原先只剩一半的怒氣又消了一半,而且還臉紅了。「誰相信你!」嘴巴雖這麼說,可仔細回想,這兩天的事緊湊得幾乎讓人喘不過氣來,而且她不能自欺欺人,真的有感覺到他的注意力百分百都放在她身上,所以她才會……陷得那麼快。

「你不信也得信,因為這是事實,而且……你也直到現在才說你討厭律師的嘛!」如果她事先就聲明了,他絕對不會自討沒趣,但肯定會想辦法解決她的偏見。

她瞪了他一眼,然後將背包背上,站直身子。

她沒有再跑開,只是動也不動地望向大海,過了許久才開口。「我曾經有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我爸爸是個敦厚純樸的老實人,我媽媽則是一個溫柔善良的家庭主婦,那時家里開了一間小商店,雖然不能跟7-11比,但是因為我爸媽人好,所以鄰居都喜歡到我們家購物,盡避沒賺很多錢,但日子過得小康、平和。

「直到有一天,我爸的朋友向我爸借錢投資做生意,爸爸認為對方是認識多年的老同學,再加上我們家也沒有急需用錢,便慷慨答應,還免利息,連借據都沒有簽,甚至同意做對方銀行貸款的保人——」

一听到此,羲雅已經可以拼湊出個大概,可他仍沉默听著。

「沒過多久,那個朋友做生意失敗了,錢不僅拿不回來,連銀行都來向我爸要錢,但我爸錢都借出去,哪還有錢還?我爸趕緊找他朋友出面解決,可那朋友卻表示沒辦法,他也沒錢……我爸氣不過,終於上法庭告對方,而說沒錢的朋友,居然花錢請了一個大律師來幫忙辯護,對方律師說根本就沒有證據可以證明我爸有借錢給他朋友,甚至反說是我爸欠他朋友的錢,所以才幫他做銀行貸款的保人,幫他還錢……」

嵐春握緊了雙拳。「我永遠都忘不了,那律師如何在法庭上大放厥詞,無中生有,顛倒事實,扭曲真相,我爸當場氣急攻心,在法庭上暈倒過去,我跟我媽是邊哭邊把我爸送到醫院去急救的……」回想起那一幕,她的心依舊發狠地刺痛著。

「我……我坐在……救護車上,看到那個律師跟人有說有笑的走出法庭,對自己方才將一個人逼昏送醫急救的行為,毫無歉疚之心……」說到這,她已忍不住哽咽。

羲雅閉上眼,那個律師是人渣!

她深吸口氣。「後來法庭宣判,要我爸遵照銀行的規定,替他的朋友把錢還給銀行,在離開法庭前,那個律師走到我爸面前,臉上帶著微笑說︰『記得下次不要隨便答應朋友做保人了,也要有識人之明呀!』我爸無話可說,只能把店和住的房子都賣了,為他朋友還債……錢給了銀行之後,我父親身上只有幾萬元……」說到這,她幾乎泣不成聲。

對此事,她以為自己的眼淚流乾了,可一說到還是忍不住——

羲雅一把將她擁進懷中,輕輕撫著她的背,同時也終於明白,為什麼昨日她听到他與芋芋的對話時會有所反應。

餅了好一會兒,她才能再度開口。「後來我們勉強租了間小套房住下,沒了店,爸爸和媽媽改去建築工地做臨時工,那時我也想休學,可他們說再怎麼苦,也一定要讓我念完書。隔沒多久,我父母在騎機車去工地工作時,路上出了車禍,當我從學校趕到醫院時,只來得及見他們最後一面……我送他們進太平間後不久,撞死我父母的小客車司機帶著律師過來找我談判,他說出事的路段沒有紅綠燈只有閃黃燈,且路口有一大片竹林,司機看到我爸媽時有按喇叭,但是我爸媽卻沒停下來,因此才被撞到,所以責任不能全歸那個小客車司機……話都是他們說的,我根本無力反駁。」說到這,她不再哭泣。「他們願意賠償一百萬做喪葬、安家費用……但過沒幾天,那個律師又跑過來找我,就在我父母的靈堂前面,說什麼他查出我父親剛剛破產,認為我父母根本就是蓄意撞車自殺,他們不願意再賠一百萬,要就拿二十萬,不要就拉倒——我當時根本就無法說什麼,也無力說什麼,對我而言,多少錢都不重要了,我寧願我爸媽復活,也不要一毛錢……」

听到此他的心都碎了,為什麼她會遇到這樣的事?但這時他也終於明白她為什麼不容易信任人了,看她父親信任朋友的下場!

「盡避後來法律還了我公道,判這是對方的錯,對方不僅要賠償我,保險公司也要償付保險金額,而我——就用那些錢買了房子,想要再建個家。只是……家里再也沒有我爸媽了……」對她而言,一這等於是她父母用生命換來的金錢,以保障她日後的生活!

她抬起頭看著他。「你可以告訴我律師有什麼值得稱許的嗎?你們要為雇用你們的人爭取權益,OK!那沒關系,只是對我而言,他們是毀了我父母還有我家庭的凶手,我沒辦法原諒!真的沒辦法!」

「並不是每個律師都那麼的不顧公理正義……」他勉強開口說道。或許那些律師是被他的當事人所蒙蔽,只是……連他都不想為那兩個家伙尋找月兌罪的理由,他想為嵐春狠狠揍那兩個家伙。

只是——他怎麼辦?在她一竿子打翻全船的人時,他也是那艘船上的人!

羲雅閉了閉眼。「但是……你要因為我沒做過的事,而遠離我、拒絕我?」他無法不自嘲。「我自認自己不是個太差的律師,雖然沒有每次官司都打得很漂亮,但我也從來不會為了追求勝訴而罔顧追求事實真相……就拿這次性騷動案件中控告我的林小姐來說,她因丈夫不肯給她贍養費,所以堅決要求保有監護權,她丈夫因而訴請法庭裁決,林小姐告訴我她有多可憐,丈夫、婆家對她怎樣不好,听她的遭遇,會讓人忍不住心酸,覺得她真的太倒楣了,怎會嫁給那種人?可當我去收集證據時,從鄰居口中我又得知另一個不同的故事,林小姐並沒有像她口中說的那麼好,她會怒罵、毆打丈夫,頂撞公婆,對小孩子不聞不問,動輒又打又罵,鄰居都說她是個潑婦,這些證詞亦透過她的朋友、親人口中得到證實。就個人而言,我亦不贊同孩子的監護權由林女獲得,但身為她的委托律師,我必須盡可能保住她身為母親的基本權利,雖然我得承認,這場闢司打輸了是很沒面子,但心情卻覺得很輕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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