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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說 第26頁

作者︰凌淑芬

嗚,真有一種看著妹妹嫁出門的失落感。

講到出嫁--

「妳還是堅決不肯嫁給那小子?」他問。

清空了早餐吃的一點醬菜和稀飯後,凌曼宇花容慘澹地轉過身來。

「不行……堅持不嫁一個以弄大肚子這種卑劣手段逼婚的男人……」

好,妳有種!吐到半條命都沒了還能堅持底限。安可仰深深佩服。

「不過小孩再過六個月就要生了,你們沒結婚好嗎?」他再試探一次。

「你擔心什麼?我又不是沒做過這種事。」凌曼宇嬌橫他一眼。

第一任罪魁禍首被瞪得乖乖的,完全無話可說。

大漢領著一行遠方來人,從樹林口繞出來。郎霈一如以往,全身濕透了,仍然掛著好脾氣的笑。佐羅倒是除了褲管之外,全身干順順,蝦網里的收獲甚至比土生土長的管區大人還要多。

把蝦子交給夏克勞德夫人,讓她拿去料理之後,佐羅神清氣朗地朝她走來。

「小子,我已經盡力了,別說我沒幫你。」和他交錯而過時,安可仰感慨地拍拍他肩膀,回到老婆身邊去。

佐羅苦笑一下,表情沒剛才那麼亮了。

「搞了半天原來找安當你的槍手。」凌曼宇不懷好意地道。

他搔搔鼻梁,就著剛才安可仰的位置坐下。

「今天舒服一點了嗎?」

「未來的兩個月都不會舒服到哪里去。」一想到又開始悲慘了。

「抱歉,寶貝。」他親吻她的太陽穴。

「少來。明明告訴你時間不對,套子又用完了,是誰說他一定會及時出來的?」早知道不該信任他!

佐羅低笑著再吻吻她,打迷糊帳混過去。

其實曼曼已經算跟他搬到塞里亞那定居了,目前正在城里籌畫一間以她的攝影作品為主的明信片專賣店。由于塞國與台灣幾個小時的機程就到了,閑來無事或想念女兒時,她機票一買就飛回台灣來過周末。

他知道自己應該給她時間,可是看她成天忙來忙去,沒有一點認真考慮結婚的模樣,回台灣的次數又很頻繁,他實在很擔心她哪天一個不對,突然決定留在台灣不回來了,不得已只好……只好下了點「重手」。

如此一來,即使她不肯立刻嫁他,將來好歹也會看在孩子的份上,專心在塞國營造一個家。

凌曼宇瞥見他十拿九穩的神情,心中有氣。

「我已經決定了,我要留在台灣生小孩。」

「不行!」他斷然拒絕。「夏家的後代一定要在夏家的土地上出生。」

「我們台灣女人生完小孩很麻煩的,還要坐月子,你們那里有這些傳統嗎?」她反問。

「唔……我可以雇一個當地的台籍看護照顧妳。」

「凌苳和郎霈明年初要結婚了。她的婚禮我是一定不可能缺席的,到時候離預產期也很近了,你還要我坐著飛機飛來飛去嗎?」

這下子佐羅臉色青綠的程度跟她剛才孕吐的樣子有得比,凌曼宇心頭稍微平衡了一點。

「他們可以在夏氏大宅舉辦婚禮,結完婚之後順便留下來度蜜月,賓客來回的機票錢我幫他們出。」他猶然掙扎。

「郎霈哪在意那一點機票錢呢?只可惜他們酒店已經訂好了,帖子也已經在印了,現在臨時要他們移師到塞國去,只怕太遲了。」她涼涼地道。

孩子的爹青綠的臉色轉為慘白。

可惡!竟然忘了曼曼還有這一招。在台灣生小孩?真有她的!

「我去找郎霈商量看看。」孩子的爹毅然起身,大踏步殺向郎家的木屋。

她輕聲嬌笑。

算了,過兩天再告訴他,她早就跟女兒說好了在夏氏大宅辦婚禮的。

想到他三個月前故意將她到激情難抑,終于忍不住讓他得逞的「惡形惡狀」,她輕哼一聲。這種用性當手段的男人,非給他一點顏色不可!

結婚啊……

她雙手抱著膝蓋,仰頭深吸一口山野問的清新空氣。

等他緊張夠了之後,再來告訴他,孩子出生的前一天她一定會在結婚證書上簽字的。

畢竟未婚媽媽這種事,一輩子當一次就夠了呀。

曼曼︰

我是妳爹。

看這滿紙書法,妳若還認不出字跡,老子逐妳出家門。

我要說的不多,大部分都是妳媽提醒了我才想起的。而且我的字很貴,為了避免妳將來窮瘋了,把這紙家書拿出去當,我打算再用五段話完結這封信。

第一段,妳媽跟我說︰我傷妳很深。老子對這句話很不服氣!這輩子妳闖的禍不少,可每一樣都是我跟在後頭收的。如果這樣還不叫一個好爹,我也不知道什麼樣的爹才是。妳別以為只有鈴當難帶而已,她的刁鑽性子可是其來有自。

第二段,妳媽說︰我傷妳深是因為妳覺得自己永遠夠不到我的標準。這一點倒是真的,妳認命吧。這輩子能夠上老子標準的,只有我一個,連妳哥也一樣,所以妳就不必覺得孤單了。

第三段,妳媽說︰妳覺得我永遠在批判妳,這個我得說妳太抬愛自己了,我真的沒有那麼多時間。

第四段,妳媽叫我一定要告訴妳我對妳的感情。這t段太肉麻了,我們知書達禮讀書人不屑為之,但妳媽說,我若不講的話,自即日起移民客廳,好歹我也一把老骨頭,客廳那張舊沙發可會折騰死人,所以我只好硬著頭皮說了--我從來不覺得妳比任何人差,明白嗎?死丫頭。

第五段,是我自個兒要跟妳說的︰所有妳自己砸鍋的事,妳也都勇于負起責任,而不像那個王老三的女兒一樣,小孩拿了四個,精品店搞倒五家。算算妳也不過被搞大兩次肚子,辭掉一間公司而已,為父甚是欣慰。孩子妳也勇敢養了,公司也好端端的還沒倒,紀錄比她好看多了。

經過了這麼多年,咱們父女倆也該和解了。他媽的直說了,妳老子這輩子還梃以妳為榮的,這樣可以了嗎?

還有,妳將來若真窮途潦倒,拿這封信去當也沒用,因為這滿紙老子和他媽的,可沒人會相信是出自那仙風道骨的書法名家凌某人之筆。所以哪天如果在外頭真的混不下去了--妳就回家吧。

一不小心就寫超出了五段,多的妳就當小費看。

最後,老子臉皮女敕,妳看完信就燒了配安胎藥吃,切記日後不可再于我面前提起,否則老子一概不認帳。

妳爹筆

全書完

※郎雲與葉以心的故事,請見珍愛2680《拼圖》。

※安可仰與梁千絮的故事,請見珍愛2745《動心》。

※郎霈與凌苳的故事,請見珍愛2780《胎記》。

後記凌某人

其實每次要寫前言和後記時,都會有點掙扎。

「前言」和「後記」在凌某人書中的分別,就是前言可以在讀小說內容之前先看沒關系,後記卻是希望讀友們在看完小說之後再來讀。

可是我知道很多讀友無論如何還是會一拿到書就不管三七二十一的把前言後記先看一遍,這常常造成了我寫後記的不知從何下筆。

第一印象是很驚人的。

不可免俗地,我們會以初識者的第一印象做為評斷他們的標準,我們對書也是一樣。

有些後記的內容,若是在看完書後再來讀,讀友比較能先建立自己的想法,再分享我的想法時,也較能有共鳴。然而,若是在看書前就先偷看了,結果卻看到一堆可能和自己預期有出入的內容,那可能在未讀小說之前,讀友就先有了偏頗的預存立場了,這種並非作者期望下發生的預存立場,我總是希望能將它們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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