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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住逃妻 第5頁

作者︰連清

莫沫不斷听到他的愛語以及再三保證,不安的心情這才稍稍篤定了點。再說,自己亦是喜歡他的,否則哪里會同意這門親事,又願走上花轎。

莫沫想了想之後,總算露出幸福的微笑來。「我也是喜歡你的,否則也不會有今晚的洞房花燭夜。」

「沒錯,我們是互相喜愛的。」開言,任颯總算安心,只要她也是快樂的,他就安心了。

接下來,他靈活的手指開始褪去兩人身上的喜服,拉掉所有的阻隔。

任颯一身古銅色的精壯身軀再度壓覆住她軟女敕如白玉的嬌柔身子,緊接著狂野地佔有了她。

莫沫的嬌吟是滿滿的幸福曲調,她的心和身都是舒暢的,絕對的快樂……

「呃!」莫沫小臉發紅,月復間有股熱氣在凝聚,熱烘烘的奔騰血液還直沖大腦,以至于她打字的手指頭不斷顫抖,心弦也激蕩得好厲害。

停!十根手指頭找不到正確的鍵盤位置了,她打不了字了,故事得暫停,因為她的情緒太過激動了。

呼……

莫沫輕吐一口氣,波動的心緒總算漸漸平復了些。看向窗外,天色將明未明的,尚未放亮。

清晨五點多,她難得熬夜沒睡,坐在電腦桌前寫稿子。

她甚少熬夜寫作的,只是昨天再度看見任颯之後,她的情緒就是平靜不下來,連帶著也睡不著覺,腦海里不斷浮現和他一見鐘情的原因和畫面。尤其結婚那一夜的美好氛圍與幸福感太過真實,是她曾經經歷過的事,這才會打著字,愈打情緒愈發激動,還臉紅心跳了起來。

雖然在現實生活里,她跟任颯的第一次見面是發生在任颯硬要住進民宿,導致卡在山路上,她適時「救」了他,讓他免于遭遇崩塌的危險,與她方才所寫的古代故事劇情有些許的不同,不過兩人間所迸射出的愛情火花確實是一樣的。

一見鐘情的戀愛方式實在太刺激了。

那股電光石火間所產生的愛戀是她從沒有經歷過的事,她從沒料到自己會在遇見任颯之後就直接墜入情網,成就了閃婚的念頭。

她曾經嚴肅地審思過自己為何會有此「沖動」,甚至大膽地跟任颯閃電結婚,畢竟寫小說的她其實是理智多過于感情的人。

會閃電嫁給任颯,他的容貌也是因素之一,不容否認的,任颯的外型十分迷人,頎長的身材、俊美的臉蛋、爾雅的氣息,他就是女孩子心目中的白馬王子,也像極了她筆下的男主角。

她,莫沫,寫言情小說多年,對于設定的男主角形象,有幾項不變的強硬堅持,那就是——

一、男主角不許戴近視眼鏡,墨鏡許可,因為帶著墨鏡的男子超帥氣的。

二、男主角不能蓄胡須、不能長胸毛,不能長得虎背熊腰,雄壯的男人她不愛也不寫,甚至連姓「魏」都不行。朋友曾問過,為什麼姓「魏」不行?她的回答是︰這魏字從字型上看,就是很雄壯威武的感覺,正巧犯著了她不愛金剛男的禁忌,所以打從她寫小說以來,筆下的男主角從來沒有一個是猛男形象的。還有,男主角的年紀設定也絕不超過三十歲,不然會覺得像是在寫大叔的故事。

有同行朋友笑過莫沫的禁忌,覺得太夸張了,莫沫自己也笑了,哪里來的這些禁忌與想法啊?可她就是這樣,打從國中開始當讀者看言情小說時,挑選作品的內容原則就是要先確定男主角的姓氏、長相、身材、年紀,才會決定借不借這本小說。而後,她踏進言情小說的領域里,寫作時也偏愛俊美派的男主角,所以當任颯——一個像極她筆下無所不能又俊美無缺的男主角出現在她面前時,她自然就對他充滿著好感,這也是她嫁他的原因之一。

只是相處之後才發現,他是「任氏集團」的接班人,富可敵國,嚇了她一大跳。但她不是愛慕虛榮之人,她是在跟他交往後才知道他的身份,所以就當她幸運吧,她嫁他絕非是貪婪作祟,會結婚,是因為兩人互相喜歡上對方。

倒是「任氏集團」的年輕老板任颯閃電結婚娶了個名不見經傳的女生,使得「莫沫」這人立刻成為閑言閑語的焦點,但她並不理會外界的譏嘲議論,反正日子過得好不好,她跟任颯自個兒清楚就好,不需要听外人的想法與感覺。

再說,談了多年戀愛,但最後無疾而終的男女比比皆是,而她在觸動愛火後不拖延,直接答應嫁給他,雖然說是冒險,也被說沒理智,但她什麼都不想理會,只想憑心情嫁給他。

窗外的天空蒙蒙亮了起來,天色愈來愈清楚。

莫沫決定關上電腦,下樓。

現在才六點,住在二樓的任颯、三樓的李驀書,以及另一個房間的另一組客人,現在應該還在熟睡吧?晚點她和姑姑會為客人做早點。

她走出木屋,呼吸一口新鮮的早晨空氣。遠方,日頭開始閃耀,將青蔥翠綠的山巒照耀得好清楚,像是一副悠靜的畫。忽地,雲彩飄過,擋住日陽,輕透白霧接著彌漫而起,又轉幻成另一種詩情畫意的迷蒙之美。山間變化無常的氣候總能行程特別的景象,也會影響到心情,像她現在就有著踩在雲端上的虛浮靶,所以她的心又晃蕩了起來。

莫沫想起她跟任颯的婚姻只維持了短短的一年。

但即使沒能長久,她並沒有後悔那一年的婚姻。即使相愛容易相處真有困難,不過幸好兩人是很平和的分手,而且認為分開對雙方都好。

至于為何離婚?答案很簡單,就是忙碌。任颯很忙也很累,好不容易見面時,她幾乎都在勸他休息,平日時,她也盡可能不去煩擾他,尤其不想落人口實,讓外界誤認她想當鳳凰,所以她自己的日子過得很平凡、很低調,她藏起自己,沒陪任颯出差、應酬、工作,不出現在公眾場合中,就只待在自己的世界里。

只不過時間久了,她也因此跟任颯的世界愈離愈遠,兩人因此愈來愈陌生,也愈來愈生疏,初期濃烈的相愛情緒因時間長了而變淡,再找不到涓滴纏流的理由後,愛如何持續下去?所以他們分開了。

「……」莫沫的思緒驀地中斷,身子一僵,她听到了後方傳來的腳步聲。

轉過身去,迎上一對深邃眼眸。

是他,任颯。

四目相接,她與他對望著,好一會兒後,她想到兩人已離婚,連忙回神,開口道︰「你怎麼這麼早起床?」以前跟他仍是夫妻時,他忙碌于工作,回到家時通常都是深夜時分了,但隔日還是得早起,不過都只吃吃早餐就又去上班去了。若遇例假日,確定他不加班的話,她總讓他睡到午後才起床。

任颯看著她的臉蛋,依然是甜美可人的容顏,青春氣息也很迷人,每每看著她,心情就是會變好,這也是他娶莫沫的原因之一。他從小就被賦予高度期待,也因此從小壓力纏身,所以當一位外表甜美的女孩對他強行上山入住的做法表示不以為然,甚至還開罵時,他無法生氣,反倒視為她對他的關心。

「我不是來睡覺休息的。」任颯回道。

她愣了下,點了點頭,回道︰「也是,你是來提醒我堂叔的事情,而且莫名其妙地把我的客人當成大壞蛋。」

「我總要確定你不會被傷害。」任颯不管李驀書是否跟堂叔有關,他硬要跟來,最大的理由就是不想她跟李驀書太接近。

「我再三強調李驀書不會跟堂叔有關連的,他是我挑選的客人,也才剛從加拿大回來台灣,我想不出他跟堂叔有關連的線索,你不該疑心人家,這對他很不公平。」莫沫沒好氣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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