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蠻護師 第29頁

作者︰決明

沈瓔珞定定站在床邊,听著他說話,她說服自己,他喝醉了,滿口醉言醉語,,不要當真……心,仍是倏地涼了半截。

應該要馬上退出他的房,不要再多听,不要再多問,但或許是一股不甘心,教她挺直腰桿,冷靜開口︰「你已經……膩了我嗎?若是如此,坦白告訴我,我不會死纏爛打、不會尋死覓活,你給我一個肯定的答案,讓我死心,讓我知道自己接下來應該自己獨立自主,不再依賴你,我可以搬離小竹屋,將它還給你,你也不用再欺瞞我及那位叫采菱的姑娘……」兩行淚水落下,她伸手抹去。

「又來了……煩不煩呀……」尉遲義在一片伸手不見五指的黑暗中,再度看見他死去多年的娘親,開始招手,呼喚愛子奔進她的懷抱。

阿義……阿義……到娘這里來呀……娘想你,快過來呀……

「我已經有一個女孩在等我,我沒有空理你……隨便你愛說我無情無義還是禽獸不如……隨便你了啦……」他對著河岸另端的娘親大吼大叫,她正拈著白袖,泣訴他這個兒子不听娘親的話。

原來如此。

原來……是這樣呀。

能親耳听見事實,終于不用再自欺欺人,不用再抱著不可能成真的期盼……沈瓔珞大松一口氣的同時,放肆地任由眼淚爬滿雙腮。

再肯定不過的答案,雖然教人心傷、教人難受,何嘗不是另一種解月兌呢?

她該謝謝他酒後吐真言,讓她明了她的處境,不再痴心妄想、不再盼望著他回到她身邊。他已經有一個女孩在等他。他不在意她是否怨懟他的無情無義。即使被說成禽獸不如,他也甘願背上罵名。足夠了,這樣的理由,她可以接受。

顫抖的十指,攀在他兩腮,她以額心抵著他的,此時的她渾身冰冷,無法深思他燙人的額溫,她輕輕說道︰「我成全你,尉遲,我不會阻礙在你與她之間……祝福你,與那位女孩白頭偕老……」

阿義……娘祝福你……你別往娘這邊來,快走,快回去吧,別讓你心愛的姑娘等久了……

「謝……謝謝你……」娘。

沈瓔珞最後吻了他的唇,帶著那碗摻了苦澀淚水的解酒茶湯,以及絕望至極的心,默默退離。

她眼下的退路只有兩條。一是留在嚴家當鋪,眼睜睜看著尉遲義與采菱姑娘鳳凰于飛,那代表著她無法保下月復中孩子,她如何告訴孩子、尉遲叔叔是你的親爹,但他迎娶的是另一個女子,而非你的娘親?他與采菱姑娘又怎可能容許一個孩子時時出現在他們夫妻面前?即便度量再大的妻子,也忍受不了丈夫的私生子與她在同一個屋檐下……然而,她若親手扼殺掉孩子,就算她得以留在嚴家,她也無法克制對自己及尉遲義的恨意,等到尉遲義與采菱姑娘生兒育女時,他們抱著屬于自己的孩子,會更提醒她失去一切的疼痛,她怕她的嫉妒,會使她變成一個丑惡的女人。

另一條路,便是遠遠離開嚴家,她才能保住孩子,亦能不用逼自己強顏歡笑面對尉遲義……

她幾乎是立刻否決掉第一個選項。

她留下,墮掉孩子,卻不可能墮掉心傷,她佯裝不了堅強,佯裝不了和尉遲義只是陌路人,失去他、失去孩子,還得振作精神看著他與采菱姑娘卿卿我我,未免太強她所難。

如果選了第二條路,她又遇到困難。

她身上連半文銀都沒有,離開了嚴家,她該如何求生?她現在已經不是天真無知的千金小姐,以為買東西吃東西都不用付銀兩,她必須思考離開之後的生計,住的地方是一定要有,她沒親友能依靠,更不可能花大錢去住客棧……餐風露宿四字說來多麼輕描淡寫,她卻不能不負責任地隨意讓自己陷入那等慘況,她還要考慮到孩子,她現在的身體狀況恐怕也無法馬上找份糊口工作……她反復思忖整日,想到以前曾與娘親上山禮佛,一干女眷在佛寺禪房借住幾天,興許她可以向師太開口,請求她的收留,只要能有遮風擋雨的地方安身,她再找份幫佣工事,夜里繡些絹子鑽錢……在她孕吐情形沒改善之前,她需要一些銀兩暫且度日才行。

銀兩……

指上的戒環,亮晃晃發光著,上頭一顆小巧金剛鑽,提醒著她,它代表著一筆銀兩。

它在說,當掉它,就能換到一些銀子,銀子可以解決目前最急迫的問題。

沈瓔珞摘下它,金剛鑽的光芒灼痛了她的眼,尉遲義為她戴上它的景象歷歷在目,教她不由得想起他當時說的那一句話!

金剛鑽恆久遠,一顆永流傳。

怎知,人心不如金剛鑽來得堅硬。

它還維持著璀璨光芒,她的愛情已然黯淡。

憶起那個她曾作過的夢,夢見她身處于孤伶黑暗,落淚哭泣,原來它所預知的,並不是攸關尉遲義的生死,它預言著她將會失去他,用著這樣的方式!他心有所屬,而她,不在他的心中。

「……留著你也沒有意義,希望你在最後仍能幫我一次,讓我多當幾兩……」她喃喃對著指環道,下定了決心,在勇氣喪失之前,她往前頭的當鋪大廳而去,找著公孫謙,說明來意。「我想典當這只指環。」

鮑孫謙瞧瞧指環,又瞧瞧她,不解問︰「在嚴家,你缺了什麼吃的用的嗎?」

他不曾見過哪位嚴家人需要典當物品來換錢,畢竟在嚴家工作,衣食無缺。而那指環他看過,當時它被尉遲義小心翼翼拈在手中,傻笑說著「瓔珞一定會很喜歡它……」

「沒有,只是……有些姑娘家想要的東西,嚴家沒有提供。」她沒有扯謊,她要的,在嚴家里不可能擁有,她要她的孩子,她要她的孩子平安長大。

「這是我們嚴家珠寶匠的商品,最頂級的金剛鑽,你若要當,會有一筆不小進帳。」他將她視同尋常客人一般,估量她要典當的物品。

「我要當。」她一臉堅決。

「要取贖,或是死當?」取贖,三個月為期,當金較少;死當,喪失贖回權,當戶與當物再無瓜葛,嚴家就算是立即轉手賣掉當物,她也無權置喙,好處則是當金較高。

沈瓔珞靜默片刻,抬頭與公孫謙互視,輕道︰「死當。」她不會回來贖它,它已經失去當初收到時的感動及喜悅,它留下的,只是痛苦回憶。她不要它了,她情願拿它換取日後孩子的一頓溫飽或一襲暖裳。

「一百五十兩。」公孫謙回她。

當金超乎沈瓔珞的認知,她以為頂多只能當個五十兩。

「若再加上一個男人喜孜孜拿著它,送給心儀姑娘的情意,它高價得嚇人。」

鮑孫謙補上這句。

心儀?情意?

此刻听來,多麼諷刺。

「情意那種虛無的東西,公孫鑒師估得出價碼嗎?」若情意能估價,那麼她的情意值多少?為何不被珍視,為何被棄之如敝屜?

「情意這種東西,旁觀者永遠無法界定貴賤或輕重,若是我家梅秀來當情意,我基于私心,會給予很高的當金,其余人來當情意,意思意思我會給個五兩。」公孫謙實話實說。

「那麼,除了當指環,我還要當情意,總共一百五十五兩。」多五兩,對她而言都是好事。

「通常來典當情意的,都是絕望之人。」公孫謙意有所指地打量她,他目光犀利卻不失禮,彷佛用著那雙眼眸要看穿她。

「我不絕望。」她若絕望,就不會努力想覓尋生路,就不會試圖讓自己、讓孩子有機會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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