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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王子遇上高跟鞋 第1頁

作者︰金瑰子

恐龍與童話金瑰子

我是恐龍!

對,沒錯,我真的是恐龍!

雖然很不想承認,但我的的確確是恐龍。

這本小說的問世,更是證明了這點。

嗚嗚嗚……悲泣中……請稍後……

哎唷!誰拿問號丟我?

討厭,得趕快去跟小標借殼來擋一下才行。

小標是誰?她就是本書的女主角,我幾乎是依照她的型來寫的。因為她的失戀,才讓我有靈感完成這本小說。不過,那已經是四年多以前的事……

好咩,好咩,所以我剛剛不是說了,我是恐龍,神經傳導超慢的。

因為就連我自己也沒想到,居然要花這麼久的時間來消化她的失戀,然後才孕育出靈感開始創作。

其實她的故事並不稀奇,不過是一個傻女孩為了想結婚,特地離鄉背井請調到台北工作,卻意外發現男友根本不想和她結婚,暗地里還在追求另一個女人。

她怨、她恨,卻還是不惜拋棄自尊求他回來。

然而狠心的男友依然堅決棄她于不顧,讓她在人生地不熟的情況下,一方面要忍受情傷,一方面要適應新環境,差點就這麼崩潰。

盡避如此,她還是不願意回家尋求慰藉。

原因?因為她不想成為教材本,不想看到左鄰右舍、親朋好友一邊同情她,一邊跟朋友、小孩說教要以她為警惕。

我想那時候她一定過得很辛苦,也慶幸她終于走過來。

只不過,滿腦子愛幻想的我,竟然暗地里在猜想,會不會是她的前男友得了什麼不治之癥,為了逼她離開所以不得不想出這個餿主意?

小說里不是常有這樣的情節嗎?男主角把自己的表妹還是學妹的找來演戲,寧願女主角心碎,也不願讓她面對愛人的死亡。

說老實話,這種作法真的很蠢!就像《灰姑娘》的故事一樣,王子的決定著實讓人捏把冷汗。萬一能穿上玻璃鞋的是高齡八十的阿婆,他要怎麼辦?娶她嗎?

所以,我決定寫一個不相信童話的女主角,但是她的名宇就叫做童「嬅」。然後,在「童話」的歌聲當中,我終于完成這本小說。

啪……啪……我說完了,謝謝大……

哎呦——誰又拿問號丟我?

啥米?我長得像不像恐龍?

廢話,當然不像嘍!

那個誰啊,竟敢用懷疑的眼光看我?

人家可是定期會去護理肌膚,隨時保持漂漂美美的,常會有人錯猜我的年齡呢!(哦呵呵呵呵……)

就醬啦!下次再說。(別懷疑,我說有下次,就一定有下次!)

第一章

天空很藍,她的臉也很藍。

這可不是說她是什麼外星人,還是什麼突變人種,更不是患了什麼怪病,這一切只是因為她快氣瘋了。

一口悶氣梗在童嬅的胸口,要上不上、要下不下,她幾乎以為自己會這樣休克而死。

當初北上根本就是一個錯誤的決定,這個大都市壓根就跟她的八字不合。打從她上來之後,就沒有一件事情順利過。

一步錯,全盤輸。連找個工作,都要被人家嫌東嫌西,甚至還惡毒的說她這麼丑也敢來面試。

我呸!般清楚,她賣的是腦子里的東西,可不是皮相。要不然,當初就該在招人的時候,說清楚講明白,他們要的不是人才,是美女。

參加這種選美面試,根本就是浪費她的時間。

她愈想愈氣,忍不住大腳一踢——原本只是想踢踢路上的石子,誰知道連腳上的高跟鞋也跟著石子一同投奔自由。

砰!鞋子正中一個帥哥的臉。

喔喔,這不可不妙了!

只見這位身材高碩的帥哥慢條斯理的彎腰撿起鞋子,還伸手遞給她,更可怕的是,他竟然還在笑?!

「小姐,你的鞋子。」

哪有人被鞋子K到,還笑得出來?

「對不起,對不起,我不是故意的。」這種笑里藏刀的人最可怕了。

道歉的同時,她的小腳立刻退了三步,做好落跑的準備。

雖然對方看起來斯斯文文,不過人不可貌相,搞不好他是什麼黑道大哥。瞧他那雙有力的大手,隨便一拳揮過來,她可能連命都不保。

不能怪她這麼想,現在的社會這麼暴力血腥,連超車都有可能被人拿刀亂砍,更何況她還用「武器」攻擊人……雖然她真的真的不是故意的。

「小姐,你的……」對方才向前靠近她一步,她就立刻拔掉另一腳的高跟鞋掉頭就跑。

「等等……」

媽呀!他竟然還追過來!童嬅跑得更急了.

「我都已經跟你道歉了,你還想怎樣?拜托不要再追了。」

「我只是想把鞋子還給你。」

如果一只狼告訴你說它吃素,不吃人,你信不信?拜托,她可不像小紅帽那麼好騙,說還鞋子只是借口吧!

童嬅哼哼兩聲,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將手中僅存的鞋子往他一丟,拖延他的腳步,自己則搶先鑽進旁邊一輛剛放客人下車的計程車。

「快點開車,我趕時間。」她七手八腳的掏出一張千元大鈔往前一遞,並說出一個住址。

「沒問題!」司機眼楮一亮、笑嘴一咧、油門一踩,車子如她所願飛馳而出,將她跟帥哥的距離愈拉愈遠。

看著帥哥的身影逐漸縮小成黑點,她才安心的吁口氣,癱軟在座位上。

呼!總算逃過一劫!

可是……

低頭看著赤果的雙足,童嬅想起那雙「凶器」……呃,不對,是她趁著百貨公司周年慶,忍痛花錢買下的一雙六千元的高跟鞋就這麼沒了,她就心疼得無以復加。

不幸的是,福無雙至,禍不單行。

等她回到租賃的住處,竟然看到不知道是哪個沒公德心的家伙把東西堆放在她的門口。走近一看,赫然發現這些東西有點眼熟,好像就是她的家當。

這是怎麼回事?難道是遭小偷?

不對,小偷應該會把東西搬個精光,怎麼可能還費神把東西堆在這里?

「你總算回來了!」房東胖嘟嘟的大臉突然映入眼簾。

童嬅眨眨眼,一時之間認不太出來。

當初來跟他租房子的時候,她還沒開口殺租金,他就主動減一半,還幫忙游說房東太太,說她一個南部女孩獨自在北部生活不容易,要多多照顧人家,就當做善事。

當時,她覺得他頭上仿佛出現圓形光環,再瞧他那一臉圓嘟嘟的笑臉,不由得讓人聯想起笑口常開的彌勒佛。于是,她連房屋租賃契約書都沒有簽,就直接住進這里。

可是現在,她只覺得他像廟會上拜拜的豬公,一身肥油膩得叫人作嗯,那雙被肥肉擠得快看不見的眯眯小眼更是隱隱透著某種詭異。

前後不過相差半個月,怎麼人的相貌會差這麼多?

她掩飾心中的詫異,盡量以平穩的口氣問︰「怎麼回事?」

「我佷女要搬進來,你快點把東西收一收走人。」房東的口氣異常惡劣。

「什麼?!」童嬅聞言,頓時慌了手腳。「可……可是……」

「你要是有什麼意見,就直接找我老婆談,是她要你搬出去的。」

「太突然了,怎麼事先都沒有通知我?」

「唆!要你搬你就搬,哪來那麼多廢話?」房東不耐煩的揮揮手,轉身就要入內。

「等等——」童嬅伸手想叫住他,身後卻走來一個婀娜窈窕的嬌艷女子。

「叔叔,房子都準備好了嗎?」

一听見這麼嬌嗲的嗓音,房東的態度立刻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轉變。

「好了、好了,就等你住進來呢!」他忙不迭迎上前,肥手一伸攬住女子的細腰,順手再接過她手中的行李進屋。

童嬅呆了一呆,忽然靈光乍閃,恍然大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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