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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半及一半 第4頁

作者︰江曉嵐

「搬家。」季琳覺得這方法是很差勁、很可笑、很離譜,但是,卻是她唯一能想得到的辦法。

「搬家啊……」嚴冰河垂下眼楮,搖著杯里剩下一半的雞尾酒。「那個屋子裝得滿滿的都是我跟純……還有翔飛的回憶。」

翔飛?翔飛是誰?季琳開口想問,但是嚴冰河已經拿起賬單站了起來。

「今天好累。」因為他昨晚一晚沒睡。

季琳看著他的背影,那麼高大、蕭索,像半紅半青的楓樹,介于秋、介于冬,俊美的蕭然,蕭然的俊美。

「你每天都會累,會一直很累……」季琳抹著下滑的眼淚,看著他一步步的踏上階梯。

此時階梯走下來一對客人,嚴冰河已經不見了。

初冬飄著太陽雨,季琳拿著一把不知道是雨傘還是陽傘的傘走在路上。

雨停了之後會不會有彩虹呢?

季琳把手伸出傘外,抬頭望著蔚藍的天空,其實冬天的天空也是很藍。

今天特地起了一個大早,八點就到建國花市,因為平常很少休禮拜天,她想到很久沒來的建國花市逛逛。

插花是她的興趣,不過她沒法子插出個出外比賽的花樣,只會把花按著自己喜歡的方式擺在花瓶里。

她不是個不懂享受生活的人,往往人們得知她的出身跟很早就踏進社會的經歷,都認為她是個很刻苦、很實務的人,不會做夢、不懂生活情趣。

但是他們怎麼也想不到。她會為了一個只見過次面的男人學調酒。

她懷抱著一個期待的夢想,進行一個可能永無止境的等待。

好不容易與期待的他見面了,她卻不急著來場轟轟烈烈的戀愛,不在乎在別人眼中是個怪胎。

冬天的關系吧,今天建國花市的人沒有她想像中的多。

季琳在認養流浪狗的攤位前面停留了好一會兒,心想套房太小,不能養狗,因此作罷。

買了一束艷放的蝴蝶蘭,季琳忽然想到嚴冰河。

他愛不愛花?他買不買花?也許買吧,買玫瑰,送他的純。

他會不會也在這兒出現?他們會不會又遇見?季琳左右張望。

不只人海茫茫,在花海中找尋一個人不是那麼簡單。她黯然的走出花市。

這世上哪有這麼好的事,想到一人就想立刻見到那個人,她又不是神仙,也不是上帝唯一的女兒具有神力,她只是一個平凡人,會喜歡一個人,也會得不到一個人。

季琳捧著蝴蝶蘭在路上走著,這時雨停了,卻沒有彩虹,太陽雨後怎麼沒有彩虹呢?

「沒有必然成功的事,但是有必然失敗的事。」

季琳想起一位近代哲人說過的話,低頭呵笑,他說的真沒錯。

今晚沒有上班,嚴冰河會不會去酒吧呢?

如果去了,找不到她,他是會轉身就走?還是一個人默默的坐在角落里喝酒?還是……向另一個調酒師訴說心事?

季琳嘆了一口氣,她的得失心怎會如此之重?

她怎會甘心只做他的一名小小听眾?以能听取他的真心話就感到深深滿足?

「喂!」忽然有人在她背後拍了一下。

季琳嚇了一跳,回過頭來,也嚇了一跳。

「我剛剛在建國花市看到你,你東張西望不知在找什麼。」嚴冰河站在她面前,手里也棒了一束花,不是玫瑰,是郁金香。

在找你啊!「這麼巧。」驚異退去,他的臉上沒有鏡子,季琳不知道此刻自己是用什麼樣的表情面對他。

「你也來買花。」

季琳微微點頭。

「你喜歡花嗎?」

季琳又點頭。

「女人好像都很喜歡花,」嚴冰河看著他手里這束郁金香。「我對花沒什麼特別的感覺,但是我喜歡送花給女人,看她當時臉上的表情。」

那個女人一定是純吧!季琳又在心里嘆氣。

「送你。」嚴冰河把一束郁金香遞到她眼前。

「什麼?!」她驚詫的眨著眼楮。︰

「我已經沒有人好送了!」嚴冰河笑著。

那是她看過最淒楚的笑,季琳有這種錯覺。

她慢慢的收下花,發現他在端詳著她,他是想在她臉上找到什麼表情呢?像純一樣的表情嗎?

「你是第一個,收下我的花卻不會笑的女人。」嚴冰河臉上的笑容很淡,淡淡的不包含任何情感。

她笑不出來,因為他的花真正想送的並不是她。「謝謝。」

「我走了!」嚴冰河擺擺手,像是在跟她示意不要客氣,又像是在跟她道別。

他轉身就走,沒有回頭。

季琳用力握著郁金香,對他而言,她只是個無足輕重的人,他不在意她,一點也不在意。

季琳難過的想開口叫住他,請他吃飯或喝杯咖啡也好,希望能引起他的注意,希望他能在乎她。

但是他越走越遠……

「季琳,你想要吃什麼,我買宵夜過去給你吃。」

十點,她接到吳振華打來的電話。

「我什麼都不想吃。」季琳說完這句話,便把電話掛了。

吳振華,一個遲遲不肯對她死心的古惑仔。

她是在博愛之家遇到吳振華的,他也是一個孤兒,大她一歲,當時在博愛之家就已經是個小霸王。

還記得剛到博愛之家的時候,她是唯—一個不听吳振華命令的女生,于是他常常伙同底下的小小嘍欺負她。

有一次她終于意識到自己原來如此的堅強,即使全育幼院的小孩聯合起來欺負她,她也能不掉一滴淚。

久而久之,也不知道是不是吳振華吃錯什麼藥,還是青春期「轉大人」轉壞了腦袋,他突然下令不準育幼院的孩子欺負她,否則就讓人死得很難看。

從那時候起,吳振華就對她特別好。

不過,她依然沒給他好臉色看,也許是印象還停在他是個作威作福的小霸王吧!

初中畢業後搬出博愛之家,以為可以月兌離他的魔掌,誰知吳振華還是對她緊追不舍,偶然間她才知道,原來他是喜歡她!

雖然吳振華對她好,但她不認為他是個好人,因為他老是在做一些缺德事。

這時,門鈴響起,不用想她就知道是誰。

季琳不想去開門,可是她篤定最後一定會听到端門聲。

她曾經因為不開門,任由吳振華在外面又踢又端,惹來鄰居白眼,連警察也趕來關心。

可是吳振華早已從當時博愛之家的小霸王,在江湖闖蕩出名號,成為年紀最輕的堂主,所以就算警察來了也不怕,而警察也拿他沒辦法。

不想一再搬家,她不想再過飄零的生活,她想要有個安定的窩,于是她搬到一棟舊大廈的套房,這里出人的人口比較復雜,所以不會因為被吳振華牽扯而飽受白眼。

她可以火大的不讓他進來,听他在門外端一兩個鐘頭門,但是今晚太寂寞了,她想有個會呼吸的動物在她身邊。

于是她改變了主意,走去開門,果然,才打開門,就看見吳振華的腳已經抬起來,準備踹鐵門了。

季琳把門打開。「別把我的門踹壞。」

「門踹壞了我賠你。」吳振華提著一袋宵夜進來。

季琳坐在地毯上,拿著遙控器轉來轉去。

「季琳,快來吃,這家的麻油雞很有名。」吳振華替她打開蓋子,撥掉筷子的塑膠套,像在伺候老佛爺似的伺候她。

「你有沒有在里面放藥?」季琳斜眼瞄著他。

「喂,你到底把我當什麼人?」吳振華高高的豎起眉毛,像他的刺帽頭。

「壞人。」

吳振華泄氣的垂下雙眉。「季琳——」他又嘆氣又申吟。

「開地下錢莊放高利貸,暴力討債,你覺得你的行為像好人嗎?」季琳看著眼前熱騰騰的麻油雞,完全沒有想動筷子的。

「季琳,好人與壞人的分別不是你所想的這麼簡單,更何況,只要我對你好,對你而言,我就是好人了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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