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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去戀愛 第9頁

作者︰簡鈺

「老大,那邊山腰有反光。」黑西裝陣容中,一個男子突然回頭向頭子報告。

「關爺,你們通知條子?」落魄客們個個都抱著看來笨重的大皮箱,手腳卻抖得幾乎撐不住,歇斯底里地問著。「你們想黑吃黑,是不是?怪不得約在這種荒山僻野交易,想要咱們兄弟栽給你,門都沒有……」

「閉嘴!」黑西裝頭子兩鬢微白,體格雄健。他嚴厲地喝了一聲,鎮住這些打算拿槍狠干一場的白痴。「貨你拿了,錢我收了,銀貨兩訖,嗦什麼?怕條子抓,不會快點滾?」他眼明嘴快地制止蠢動的對方。「最好別拿我賣的貨對付我!我還有更強的貨,干起架來,你們會死得比我更難看。滾!」

包強的貨,是什麼?連發式烏茲沖鋒槍還是導航定向火箭筒?落魄客們連滾帶爬地上了吉普車,火速逃離。

「阿南,用望遠鏡看清楚,是誰要壞老子的好事?」頭子下令。

阿南照辦,從口袋中掏出輕薄短小卻倍數極高的望遠鏡。「那是個女人,手里拿著相機,剛才造成反光的,應該是鏡頭。」

「女人!」頭子哼了一聲。「最近女記者太猖狂,搶新聞搶得凶,不給她們一點教訓不行了。」

阿南盡職地繼續報告。「她回車邊接手機……啊,她要開車走了。」

「去查出那個女人是誰!」頭子冷酷地說道。「我的生意動輒千萬,別讓黃毛丫頭給破壞了!」

「是,老大。」阿南餃命而去。

听從烙威的指示,歡晨把車開到主要干道旁;等了約莫一刻鐘,終于看到阿忠在路的那頭出現了。

他是個二十二歲的大男孩,一頭染過的金發,隨時歪著嘴巴嚼口香糖,瘦不拉磯的排骨身材套著花襯衫和海灘褲,站出來就像專混街頭的春風少年兄。

半年前,他搶了歡晨的皮夾,烙威教訓他一頓之後,反而將他收為門下弟子;而他本性也不壞,很肯學習;被收服後,對歡晨尤其尊重。

他沖過來,雙手高舉像抵達終點的馬拉松選手。「歡姊!」

「阿忠,你怎麼用跑的過來?」她驚訝極了,山路跑起來可不輕松啊。

「安啦,我曾經是長跑選手,這點路難不倒我!」

「上車吧!」歡晨嫣然一笑,抽了幾張面紙讓他擦汗。

兩人上車後,阿忠指點方向。「看不出來像歡姊這麼伶俐的人,居然會迷路。」攝影工作室的事務由她一手包辦,都能面面俱到,偏偏她卻搞不定方向感,看來人要十全十美果然只是神話。

歡晨干笑了兩聲。

「好像只有在這種時候,我才會略勝歡姊一籌。」春風少年兄得意地說著。

「別再糗我了。我是路痴,這早就不是新聞了,好嗎?」歡晨痛苦地申吟。

「只是每一次發生,都更加讓人難以置信啊。」阿忠指揮若定,因為「天生我材必有用」而喜形于色。

她趕緊轉個話題。「對了,你過來找我,就沒有人當烙威的助手嘍?」

「怎麼沒有?」阿忠不屑地撇撇嘴角。「「悠悠軟膏」正纏著威少呢。」

原來阮悠悠也跟來了,她早該聯想到的。歡晨揚了揚眉。連阿忠都知道「悠悠軟膏」,可見這玩意兒真的很有名。

「她姓阮,你應該稱呼她為「阮小姐」。」她溫和地糾正渾身草莽氣的阿忠。

「我不喜歡這女人!」阿忠直言不諱。媽的,大家都是江湖人,說話何必拐彎抹角?「她是不會太討人厭,比起其他靠威少撐腰、給臉色看的女人是好很多,不過我還是覺得她怪怪的。」

歡晨微微一笑。「她只是漂亮了一點,那不叫作「怪」。」

阿忠像是沒听到她說話似的,逕自一擊掌。「對了,我知道是哪里怪了。」他得意地公布答案。「只要不是歡姊,任何女人站在威少身邊都很怪!」

听到這話時,歡晨閃神地縴手一滑。

「啊──啊──小心山溝啊!」阿忠抓住手把狂叫,差點嚇得屁滾尿流。

歡晨連忙回神,扶穩方向盤,阿忠用力拍打胸膛。「好里家在!歡姊,在我成為全台灣最屌的攝影師之前,我不想死啊!」他大口喘氣。

歡晨也嚇著了。她在做什麼?「我……我也不想死。」

「那就好好開車嘛。」看來,他應該自願當歡姊的司機。佛家不是說,救人一命,勝造好幾間廟嗎?大概就是這個意思。

「喔,好。」歡晨輕喘,繼續啟動,慎重地警告。「別再說那種話了。」

「什麼話?」

「我和烙威只是好朋友,是要當一輩子的好哥兒們;站在他身邊的女人,永遠不會是我。」她愉悅地說著,語氣過分輕快,以掩飾淒然的心情。

阿忠這才想起本來在談些什麼。「不能更進一步的話,那多可惜啊!」

歡晨努力微笑。「在烙威面前,你別說這些,否則我們連朋友都沒得做。」

阿忠翻了翻白眼,就是要他們做不成朋友,才有機會進階為情侶啊。

他突然想起,自從歡姊幫他報名電腦班後,他便迷上網路。在BBS站上,看到一篇「等得久就是你的嗎?」的討論文章,真叫人心酸。他靈機一動。「歡姊,你該不會是一直都在等威少,只是他不知道吧?」

手指輕震了一下,但她已經控制得鎮定若常,阿忠也沒發覺。

他滔滔不絕。「現在時代不同了,女追男也很常見啊。愛情不等人,你不出馬,別人就捷足先登了。歡姊,你要跟得上時代,喜歡的話不妨先告白嘛。」

就在這時,目的地到了,歡晨忙不迭地熄火跳下車,躲避阿忠好心的說教。

呵,她何必「跟得上時代」?早在十年前,她就已經「超越時代」向烙威表白過了。只是他不領情,又有什麼辦法?

「謝天謝地、阿彌陀佛,歡歡,你可終于來了。」烙威一听到車聲,馬上大步走來。「要是把你弄丟了,看大姊、二哥、琤兒、榮伯怎麼扁我!」

「現在護身符出現,你不必擔心挨揍了。」她開自己玩笑。

「那當然。」烙威動手拉拉她身上的衣服試探厚度。「今天寒流來襲,你怎麼穿這麼少?」

阮悠悠亦步亦趨,嬌媚笑著。「我身上這件夾克給你穿好了。」她開口把注意力引到身上,讓紀歡晨知道,她正穿著烙威的衣服,他們可是很親密的呢。

「你不怕冷?」遇到三八女人,阿忠一貫地口氣欠佳。「是不是在假好心?」

阮悠悠假裝沒听見,賴著向烙威撒嬌。「難道威會讓我冷著?」

「這倒是。」烙威點點頭。讓女人挨餓受凍不是浪子行徑嘛,他不屑為之。

歡晨冷靜地看著他們打情罵俏,心痛已成習慣。「不用了,我袋子里有厚棉外套,拿出來穿就好了。」

雖然阮悠悠穿著的大夾克,是她去年送給烙威的耶誕禮物,多麼不願意它沾染上其他女人的氣味;但她寧可它穿在阮悠悠的身上,也不要她直接偎著烙威取暖。

願上帝原諒她小家子氣的想法!

「小心點,別著涼了。」烙威哥兒們似的拍拍她的肩,回去工作。

歡晨穿上外套後,來到阮悠悠身邊,準備接手工作。

「不用了,讓我來吧,我正好可以跟他培養感情。」阮悠悠故意眨眨眼,擺了個誘人的pose。「威,你不會反對吧?」

他抬起手擦汗。平常這種時候,歡歡早就先他一步,靈巧地拭去他額上的汗珠,讓拍攝工作一氣呵成。但,阮悠悠……唉,他只能說,默契不是一朝一夕就能養成,也不是隨便抓來兩個人便能搭檔。歡歡是無可替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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