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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床夫 第12頁

作者︰簡薰

這輩子沒這麼驚訝過。

朱克非戀愛了,對象還是一個三十歲的未婚媽媽?

大了她三歲,還有一個孩子,她哪里比不上了?

她年輕,貌美,家財萬貫,爺爺甚至對他有再造之恩,全世界都知道她對他有好感,他們應該是合適的兩個人,可這麼多年他永遠對她保持著不冷不熱的距離,永遠有著無法接近的生疏與禮貌。

朱克非表面雖然溫和,但只要她前進一步,他便會冷起臉,她一直以為他需要再一些時間好去忘記那個初戀女友,沒想到……

她急著打電話確認,但又不敢明說——多年來的相處經驗已經讓她知道他的忌諱,她得「尊重」他才行。

他難道不懂她是為了他好嗎?

她幫他換了一個比較俐落的家務助理,他隔天就又聯絡家務派遣公司換回原本的韓國婆婆,替他將公司配給的小車換成高級賓士,他從此搭乘地鐵上下班,要替他辦生日派對他說沒興趣,幫他跟產經人士約打高爾夫,他說假日要休息……好像她做什麼事情都不對。

有次她趁著酒意沖去他家,小癟子上一個一個相框,滿滿都是他跟那女人的照片。

那些舊舊髒髒的絨毛玩具不用說,一定也是她的。

他居然把她的東西千山萬水帶來這里。

她就是不懂,她哪里不如那個女人了?

她那日大醉大鬧後,哭了,她知道自己那樣很難看,但就是無法控制,那女生都已經不在了,他就不能敞開心胸,試著接受她嗎?

爺爺不只一次勸她放棄,說︰「如果他能接受你,早就接受你了,這麼多年過去,那就代表你們沒那個緣分,當兄妹就好,他是個好哥哥。」她知道朱克非會是好哥哥,但是,她不需要哥哥。

這個男人離她越遠,她就越想把他抓在手里。

他在紐約七年都不跟任何女人來往,回台灣不到一個月居然有了對象,她就不信,自己比不過一個三十歲的未婚媽媽。

當務之急是先把他叫回來,距離拉遠,感情自然就淡了。

幸好,他很坦承的跟她說合約談成,她可以光明正大的以公務為由,讓他快些回來。

「爺爺說那份合約很重要,想早點看到,既然沒問題了,那你應該明天就會回來了吧,機票訂好跟我說一聲,我去接你。」「合約讓周姿嫻帶回去了,我還要在台北待一陣子。」「你……要留在台灣?」

「去年跟今年加起來還有四十天的假期未動,我要休假。」幸好之前就因為知道要花時間,所以他把賀氏的工作幾乎都做了一個段落,該交代的也交代了,基本上沒有什麼餃接問題,照表操課即可,「工作的事情由艾力繼續負責就——」賀亞韶無法忍耐的打斷了他,「交給艾力我不放心。」「這三個星期不都是他在做嗎?有什麼好不放心。」「不行,我以總經理的身分要求你,親自帶著合約回來。」朱克非想了想,語氣溫和,「如果總經理對我不滿意,盡可開除我。」說完,掛上電話,關機,把請勿打擾的牌子掛在門口,內線拔除。

賀氏,他早不想做了。

賀亞韶收買他每一任助理,打听他所有大小事,這些野蠻又無理的行為他都清楚,可是他告訴自己,賀友光贊助自己念書十一年,他就在賀氏待十一年,等他到三十六歲那天就會離開。

到時候他會當賀友光的朋友,但不再在賀亞韶手下做事。

第7章

朱克非花了一個多小時準備午餐。該煮爛的炖在鍋子上,該現弄的一字排開在料理台,等沛霓跟東籬來,很快就可以開飯。

當初知道周姿嫻幫他訂的是附設廚房的商務房,還覺得有點浪費空間,沒想到有朝一日會派上用場,久沒下廚,剛開始只覺得有點生疏,所幸忙了一小陣子後,慢慢想起步驟。

他跟沛霓在一起的日子,誰有空誰就負責做飯,他剛開始難免手忙腳亂,但經過三年多的練習,已經學做不少料理,兩人從小到大都吃大鍋菜,因此有了廚房有了時間之後,都頗熱衷研究精致美食,久而久之,都練就了一手廚藝。

這是第一次他們一家三口一起吃。

雖然跟過去想象的家庭晚餐不同,無論如何,總是一個好的開始。

朱克非很期待,還有一點點緊張。

無論大人還是小孩,第一印象都很重要,他對小東籬有著與生俱來的愛,以及很多的愧疚,如果小東籬對他的印象好,可以加快熟悉的腳步——他錯過的太多了,他希望能盡快的將時間餃接上,跟小東籬當一對父子,跟沛霓當一對夫妻,三個人,一個家。

十二點十分,沛霓來簡訊說,快到了。

二十分,在等電梯。

二十二分,門鈴響起。

朱克非打開門,不意外的只看見程沛霓——小東籬縮在她後面,顯然對這個約會有點抗拒。

她笑了笑,拉著孩子的手臂,「出來跟人打招呼。」「不要。」

「東籬,媽咪跟你在家說的話都忘記了?」

「我不要啦。」

小男子漢還是抗拒得很。

程沛霓臉上又是無奈又是好笑,「他就是這樣。」小家伙雖然才六歲,但也許是太多人在孩子面前都不遮攔,他听到的幾乎都是未財而來,有些雖然真心喜歡媽咪,但也會不喜歡她有個孩子,八字沒一撇就先問結婚後,孩子能不能就放在齊恩淑那里,兩人有空再回去看看。

程東籬是個很早熟的小孩,他完全知道這些叔叔打什麼主意。他們不想讓自己跟媽咪住,所以他討厭這些人,非常討厭。

包括媽咪一直跟他保證‘絕對會喜歡你’的這個人。

小男子漢才不想見他,可是,不敵媽咪的扭耳攻勢,只好來了。

外婆常跟他說,船到橋頭自然直,希望是這樣吧,等一下他吃晚飯就朝著要回家,上次外婆生日時,他直接把果汁倒在陌生叔叔身上,被媽咪扭了耳朵,所以他這次不能再那樣做。

小東籬想,如果這個飯店的討厭鬼要跟媽咪說悄悄話,那自己就要一直看著他——之前在露台時有個叔叔教他的。

那個叔叔長得很不錯,他挺喜歡他,希望他教的這招有用。

「程寶貝,沒听見媽咪的話?出來叫人呀。」小男子漢心不甘情不願的從媽媽身後出來,鞠躬,「你好,我叫程東籬,今年六歲。」

前面那個高高的人影蹲下了,「你好,我叫朱克非。」小朋友一抬頭,突然覺得眼前的人有點面熟,想了想,小短手往前一指,「是你啊。」那個在露台的叔叔。

「是我。」

朱克非對他笑了,雙眼看著他。

雖然只有六歲,但他已經感覺的出來,眼前這個叔叔跟以前追求媽咪的人完全不一樣,那些人從不正眼看自己,但是他會。

小東籬在心中給他第一張好孩子才有的隻果貼紙。

「我可以叫你東籬嗎?」

「嗯,好吧。」

「東籬肚子餓了吧,我煮了你喜歡吃的東西。」朱克非很自然的牽起他的手,「你一定會喜歡。」

小東籬生平第一次被個男人這樣牽著手,感覺除了奇怪,更多的是新鮮——這個人的手真大。

即使媽咪跟外婆都拿他當寶貝,但他還是對父親有所向往。

幼稚園上下學,很多小朋友都是爸媽輪流接接送送,每次看到別人一把撲在爸爸身上,撒嬌,要抱抱,他嘴巴上雖然說不稀罕,但心里是羨慕的。

進入房間後,小東籬看到角落一個大大黃黃的東西,忍不住眼楮一亮,「哇」的一聲,一下子松開男人的手往前沖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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