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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世今生守候你 第21頁

作者︰蕭路

邵維倫感覺到連美秀已經在動搖了,于是他提出更有力的說法。

「連小姐,我是自由攝影師,我有正當的工作,我的年薪超過百萬,我有自己的房子,我在攝影界也薄有名氣,請放心把晨曦交給我,我會好好照顧她,我會給她一個美好的未來。」

連美秀看著邵維倫又看了陳志順一眼。

陳志順冷哼著開口︰「邵先生,晨曦還這麼年輕,思想還不夠成熟,你真的想跟晨曦在一起的話,至少等她念完大學,如果她到時候還是決定要跟你,那晨曦的媽媽是絕對不會反對的。」

連美秀連忙點頭。「沒錯,晨曦還太小,她還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又是這句話,強烈的擊痛邵維倫的心。當年他們也是要他等琴珍大學畢業,結果他等到的是琴珍的死訊;現在又要他等晨曦大學畢業,那他這次等到的又會是什麼?

第九章

「不要,我不要再待在這個家,你一定要帶我走。」俞晨曦的表情緊張,她想吊邵維倫的胃口是一回事,現在這種情形下,她很怕舊事重演,重演那場大雨中被扔下的悲劇。

邵維倫反握住她的手,與她指指相扣。

「晨曦是大人不是小孩子,她有自己的主見也有自己的決定,連小姐,你真的看不出來陳先生對晨曦想入非非嗎?還是你故意視而不見?」

邵維倫的一句話刺痛了連美秀的心。她當然看得出來陳志順每次看著晨曦時那種滿滿的色意,只是她不願意面對,更不願意承認,一再用否定的聲音告訴自己,是自己想太多了。

「媽的,邵維倫,你少在那里造謠。」陳志順轟的一聲站了起來。

「我是不是造謠,你心知肚明。」邵維倫還是一派冷靜,因為眼前的陳志順只會虛張聲勢,根本不是他的對手。

連美秀也因為陳志順的惱羞成怒嚇了一大跳,她拉了拉陳志順的手臂。「志順,別這樣,有話好好說。」之前為了討陳志順開心,所以拼命照著陳志順的意思去做,現在也是為了陳志順,她或許該考慮別讓女兒住在這里。

「有什麼好說的,竟敢說我對晨曦想入非非?」陳志順氣紅了小白臉。

「如果繼續限制晨曦的行動,在法律上是會構成妨礙人身自由,我會讓警察上門處理的。」這是邵維倫最後的警告。

「邵先生,你年紀大晨曦太多了,我反對你們在一起,別拿警察那一套來壓我,做媽媽的難道能不管女兒的終身大事?」

「連小姐,只要你不限制晨曦的自由,你是晨曦的媽媽,你當然可以提出你的想法,我和晨曦是兩情相悅,請你成全。」

連美秀想了想,「我看晨曦就暫時跟你在一起,既然她跟志順不合,兩人大眼瞪小眼的也不是辦法,只不過我得知道你們住在哪里,別讓我找不到人。」

「那是一定的,連小姐,謝謝你,我會好好照顧晨曦的。」

「媽,謝謝你!」

「美秀!」陳志順想阻止連美秀的決定。

「志順,小孩長大了,有自己的想法,強留她在身邊,感情只會愈來愈不好,她也會怨我一輩子,我們兩人逍遙快樂的住在這里不是很好嗎?」況且這個邵維倫要供晨曦念大學,難得這麼有心,連美秀也只好成全。

陳志順沒話可說,再說下去,就揭穿了自己的色心。

「我累了,我先去睡個覺,邵先生,晚上一起吃個飯吧?」

「沒問題,我請連小姐吃飯。」邵維倫說。

邵維倫的眼神充滿警告地看了看陳志順後,最後才帶著俞晨曦離開。

******

解決了一件懸宕在心頭許久的事,俞晨曦顯得輕松而愉快,以後她就不用再躲躲藏藏,也不用再提心吊膽會被陳志順給逮回家。

相對于俞晨曦的快樂,邵維倫顯然輕松不起來。

西餐廳里,是吃早餐也是吃午餐,她吃得津津有味,他卻一口飯也吃不下。經過一天一夜的煩心,他的臉色著實難看。

「為什麼要騙我?」他問。

「騙你什麼?」她不解。

「你根本沒和小田去看電影。」

「你找過小田了?」

「你整夜沒有回來,我擔心得快要瘋掉,能不找他要人嗎?」

「這麼丟臉的事,一定會被小田笑死。」她還是一副無關緊要的樣子,好像兩人發生親密關系,就像喝水那麼簡單。

「晨曦……」

「你要我趁年輕的時候跟別的男生多多交往,我就听你的話,本來是要跟小田看電影,後來他沒有空,可是我都已經跟你說要去看電影了,心想沒看電影也可以晚一點兒回去,誰知道會被陳志順給逮上。」

「陳志順打你了?」他看著她紅腫的臉頰。

「算了,我也咬了他一口。」

他的手掌輕撫上她的臉頰。「痛不痛?」

「痛呀,他下手還真重。」

「回去的時候,我幫你擦藥。」

「嗯!」她看著他那一整盤沒動的雞腿飯。「你怎麼不吃?不好吃嗎?」

他動了動筷子,撥了撥飯。「我是你男朋友,你別再跟別的男生約會了。」

他霸道的口吻,讓晨曦心里很開心,她心神震蕩,卻還是很理智地說︰

「你從來不承認是我男朋友。」她就是故意要激他。

「我嘴上沒承認,可是心里認定呀!」

「維倫,我知道你要說什麼,你真的不必在意前晚的事,況且是我願意的,我很感謝你在我媽媽面前承認是我的男朋友,也把我救出那個水深火熱的地方,你放心,我不會用這點來強索你的愛。」

角色似乎對調了過來,她變得淡漠,他變得積極。

「你……」他在自食其果,他之前從不願承認愛她,又把她推得遠遠的,現在又有什麼理由說服她相信自己的感情?

中午的光芒,照射在他的臉上,她看見他額上那一起一伏的青筋,決定忽略他的生氣換個話題。

「你這次待幾天要走?」

「還沒決定,我得先和出版社溝通商量,計劃好了才可以再出門。」上次是為了避開她,才會來去匆匆。

「所以,你這次可以在台北待久一點兒?」

「嗯!」他點頭,其實他舍不得再出遠門了。該怎麼辦?

「趁著你在台北的時候,你就陪我去找房子。」

「為什麼要找房子?」他急問。

「我借住你那里夠久了,我不能再依賴你。」她靦腆一笑,不知道她戲演得好不好?這樣夠不夠讓他更加心慌意亂?

「你不準搬走,在你跟我……你怎能說走就走。」

「我是女生,我都不在乎了,你別這麼放不開嘛!況且,我看著你會很痛苦,我那麼愛你,卻愛不到你,與其這樣下去,我還不如離開你算了。」

「不準你離開我,晨曦,再給我一次機會。」

「你人真好,肯在這個時候承認喜歡我,讓我保有僅存的自尊心。」

「你……」他被她氣得三番四次說不出話來。「我帶你去一個地方。」

「什麼地方?」她問。

「去了就知道。」

******

機車沿著彎延的山路往上爬。

山霧薄嵐,涼風拂面,俞晨曦抱著邵維倫的腰際,不明白他到底想帶她去哪里。

「會怕嗎?」他的話迎著風飄進她的耳里。

「不怕!」四周望去,不是一座座的墓地就是一棟棟的靈骨塔,她嘴里說不怕,還是將他抱得緊緊。

他在一處靈骨塔前停下。

雖然今天是周末,但山上除了管理員外,並沒有其他拜祭的訪客,幽森的氣氛襲來,讓她縮靠在他的懷里。

「琴珍,就在這里。」他淡淡地說,先給她心里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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