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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世今生守候你 第14頁

作者︰蕭路

「不用求證啦,就憑你這張和琴珍一樣的臉,我就知道你不會說謊。」看著她,邵媽媽長長嘆了一口氣。

「邵媽媽也認識琴珍?」她從書桌上拿來了琴珍的相片。

「當然認識,她這麼乖巧的女孩子,當年我們家維倫愛她愛的這麼慘,只可惜……」

「只可惜紅顏薄命?」她在嫉妒,嫉妒過去琴珍,能得到邵維倫滿滿的愛。

「你……」看著晨曦,邵媽媽恍惚了。

她沒跟邵媽媽提闊于前世今生的事,怕嚇壞了邵媽媽。

「維倫第一次看見我的時候,也把我錯當成琴珍了。」

「晨曦,你今年幾歲?」

「十八歲。」

「十八呀!怎麼這麼剛好?」邵媽媽老臉全皺在一塊了。

「邵媽媽,你願意多告訴我一些關于琴珍的事嗎?」

「琴珍呀!」邵媽媽把思緒拉到遙遠的十八年前。「她真是個好女孩,听維翰說,就是維倫的弟弟,維倫有一次搭公車時,忘了準備零錢,還是琴珍見義勇為幫他付了車錢,後來在維倫的同學家又遇到了琴珍,原來她是維倫同學的姐姐,你說這明明是緣分嘛,只可惜跟我們家維倫就是沒緣分。」

這真是上天的安排嗎?難怪她那時自然而然的就會幫他付車錢,他竟然什麼都沒說,隱藏在他心中的秘密是需要多大的意志力。

「然後呢?」俞晨曦問。

「兩個小孩子愛得死去活來,後來被琴珍的爸媽發現了,她爸爸當然阻止她和維倫的來往,還到我們家來找維倫的爸爸理論,要維倫別再去糾纏琴珍,讓琴珍好好的考大學。維倫的爸爸性子很直,差點把維倫打死,說他年紀輕輕不好好念書,就會想著談戀愛。」

「後來呢?」俞晨曦糾著心窩,痛苦慢慢擴大成無數的圈圈。

「哎!」邵媽媽又嘆了一口氣。

其實不用問她也知道,年輕的感情根本沒有自主的權力,完全得听命于父母。

她替邵媽媽繼續說下去︰「後來,琴珍要求維倫帶她私奔,可是維倫不肯,琴珍因此重感冒,最後一病不起。」

「你怎麼知道?」邵媽媽吃驚地問。

「維倫告訴我的。」她沒說是她夢見的,維倫其實沒有告訴她任何的事。

「是我的不好,我怕維倫會想不開,更怕維倫會帶著琴珍離家出走,就威脅維倫,要是他敢離開家半步,我就死給他看。」

俞晨曦的眼楮睜得好大,原來夢境是真的,可是卻不是她想的那樣,她以為是他沒有擔當才會拋棄琴珍不顧,原來背後的真相是這樣。

邵媽媽沒有發現俞晨曦的情緒轉折,又說︰「維倫那年才十六歲,自己都照顧不好,哪有能力帶琴珍私奔?是我自私,他是我的兒子,我怎能看他在外頭吃苦受罪,可是我真的沒想到琴珍會這樣一病不起,早知道就干脆讓他們兩個在一起算了。」

原來他是為了邵媽媽才狠心離開琴珍,天啊!這十八年來他是如何走過來的?

像她這種什麼都不知道,一走了之的人反而幸福,而留在世上的他,得受多少良心上的折磨和思念上的痛苦?

她好心疼他,她不該離開他的;她不要跟他當朋友,她想當他的情人。

「邵媽媽,你千萬別自責,我想琴珍不會怪你的。」她看見了邵媽媽眼角閃閃的淚光。

「你真的跟琴珍好像。」

「我知道。」她撫模著琴珍的相片。「她就在這里。」

******

九月的台北,雖然已經是晚上九點,但溫度依然熾熱,跟吐魯番的熱氣有得比。

俞晨曦在速食店里打工,她料想媽媽和陳志順絕對不會來這種賣漢堡和可樂的地方吃東西,尤其她在廚房工作,更沒有被抓到的危險。

她已經盡量減少出門,除了去大學報到之外,還有上下班必需經過的路線,非得必要,她幾乎是全天候的躲在邵維倫的家里,或許現在該說是她的家。

可是今天她走了狗屎運,才剛走出捷運站沒多久,在離家里不到兩百公尺遠的巷子里,迎面讓她撞上了陳志順!

她拔腿就想閃,可是陳志順像抓賊似的,將她逮了正著。

「晨曦,你跑去哪了?害我跟你媽媽找了你一個多月。」巷弄里,陳志順還不敢太囂張,忍下滿肚子的火氣,還是強裝起笑臉。

「我有留字條告訴你們,我不要去日本,我想自己生活。」她左右看了一下,找尋著逃跑的方向。

「你說走就走,你知道我們要跟日本那邊賠多少錢嗎?小孩子不懂事,我和你媽媽是為了你著想。」陳志順抓緊她的手腕,不想到手的人又跑了。

「放開我!」她扭動手腕,她再也不是那個假裝听話的乖女孩了。「再不放手我就要大聲喊救命了!」

「我是你叔叔,我就有權利帶你回家。」陳志順一向笑盈盈的臉色,慢慢變狠了。

陳志順想俞晨曦想了很久很久,她的單純甜美,笑起來的樣子更像奔放的向日葵,他想到心癢難耐,本想把她拐到日本後,她就叫天不應叫地不靈,一切就在他的掌握里,沒料到到手的肥羊竟然跑了。

「笑話,你是哪門子的叔叔,你只是我媽媽的男朋友,你憑什麼管我?」她長腿一抬,就往陳志順的小腿踢去。

陳志順雖然被她踢中,但她的力道不足,只讓他狼狽的搖晃了一下,他還是緊緊握住她的手。

昏暗的路燈,半掩門的店家,幾個路過的行人。

俞晨曦考慮要不要大喊救命。可是若警察來到,一定會詢問事情的始末,到時她的住處會不會就此曝光?

「你敢踢我,別以為我不敢打你,我這就把你帶回家,交給你媽媽。」陳志順沒想到一向乖巧听話的她,竟然敢跟他這麼大聲說話,還敢動腳踢他?難道以前的她都是在演戲?他除了錯愕外,還升起了滿滿的征服欲,他就不信對她沒有辦法。

「我已經十八歲了,連我媽也管不著我,你敢動手打我的話,我會去報警。」多年來忍受的委屈及怨氣,全在這一刻間爆發出來,她再也不是需要監護的小女孩,她再也不需要看他的臉色搖尾乞憐。

「跟我走,跟我回家去。」陳志順用力地拖著她,打算將她拖到他停放轎車的地方。

她的雙腳用力地抵在地面。「放開我!你這個濫人。」

縱使有過路人,誰也不敢多管閑事,大家都視若無睹,就怕惹了是非。

「我從來沒說過我是好人。」

「放開她!」男人鏗鏘有力的聲音,在陳志順的背後響起。

俞晨曦看著邵維倫,那個該在絲路上的男人,現在竟像白馬王子般的出現在她的面前。

陳志順回頭,看著比他高半個頭的邵維倫。「別多管閑事,她是我女兒,我要帶她回家。」

俞晨曦猛搖頭。「他不是我爸爸,我爸爸早已經過世了。」

「先生,你這麼年輕,也生不出來這麼大的女兒吧?」邵維倫濃眉緊蹙,看著俞晨曦被抓緊的手。

「你別多管閑事,我是她媽媽的先生,當然是她爸爸了,爸爸管教女兒有什麼不對?」

「不是,我媽媽還沒跟你結婚,你放開我!」俞晨曦用力地掙扎。

「我再說一遁,放開她!」這已經是邵維倫忍耐的極限了。

「我不放呢?」陳志順還繼續叫囂。

邵維倫擺出跆拳道的架勢,飛腳一踢,正踢中陳志順的手臂。

跑遍大江南北,時常會遇上一些無賴或流氓的搶奪,學會自保是首要的條件,雖然不用有多好的身手,但基本的功夫一定要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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