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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還不賴 第1頁

作者︰花兒

打破現代魔咒啦花兒

一年,滿長的一段時間。

距離花花的上一本現代稿,已經過了一年呢,原本還以為自己大概寫不出第二本稿子了,沒想到在一年後的今天,花花終于辦到了。

終于打破長久以來的現代魔咒,可以很順手的寫出現代稿了,這、這實在太叫花花感激不已,好想大叫老天保佑喔。

雖然最近老天爺對我實在不怎麼寬厚,不過看在現代魔咒打破的份上,花花就不要太用力責怪老天爺了。

說起來呀,花花最近真的有點不順利,滿心期待可以生個女女圭女圭,卻偏偏懷了個帶把的。—…

連續兩個月都因為台風而遇到缺水,過著苦哈哈的省水生活,身為家庭主婦的花花,成天提著水桶跟著水車跑,還得挺個超大肚子被烈陽曬得眼冒金星。

居然好大膽的忘記截稿日,一個字都沒動,等到太後催稿時,還死不認錯的爭論自己的截稿日還沒到,這記性呀,真是害死人了。

坐個電梯也會被門夾到,痛得淚眼汪汪,出去逛街被朋友的小女兒踢翻了腳趾甲,當場血流如注,痛得想罵國罵,倒楣的是還不能教訓那個臭小孩,因為她哭得比我還慘。

好不容易求到了去麥當勞吃薯條的機會,又被奔跑的小孩撞到,弄倒了可樂和薯條,居然是我去跟店員對不起,明明不是花花的錯呀!

最最倒楣的是,截稿日在即,花花居然因為急性腎炎又住進醫院,被超大針頭伺候得生不如死,

只剩下一個章節就可以交稿的花花,每天在醫院哀求醫生讓我出院,再不然請假半天也好,總得讓花花把稿子寫完嘛,不然哪來的CoCo付醫藥費嘛,還好最後終于順利出院,趕在截稿日的最後一天交稿,保住了花花不拖稿的美名,呃……什麼?花花剛剛才說忘記交稿的事嗎?不是嘛,讓人家解釋一下,忘記交稿跟拖稿是兩回事,不可混為一談喔。

天音,居然有人認為忘記交稿比拖稿的行為還不嚴重?

可是人家太後有原諒我呀,因為花花是孕婦嘛,記憶力差了一點點,不是故意的,就算忘了交稿,也還是乖寶寶。

對不對,親愛的太後大人?(花花諂媚中)

楔子

台北繁華的街頭,一個穿著白紗、拖著長長頭紗的新娘正在漫游。

路人驚訝的看著她,忍不住開始猜測這是怎麼回事。

是拍戲?是神經病?還是個逃婚的新娘?

年輕而蒼白的小臉上有著茫然的表情,文海婧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

當她感到疲累時,天空已經下起一陣又一陣的大雨,每個人都忙著躲雨,但是她沒有動。

「我該到哪里去?」

才十六歲的她,感到無助、彷徨,她那充滿迷惑的小臉仰望著天空,讓雨水洗去她那輕淡的妝。

她漫無目的的四處游走,最後停在分隔島上一片三角形的綠地上,這似乎是個給行人休憩的小角落,還擺了張綠色的長椅。

她再也忍不住,腿一軟就跪在長椅前,然後趴在上面放聲大哭。

「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

她渾身濕透,在春寒中不斷發抖哭泣,她不在乎禮服髒了、破了,也不在乎來往的行人怎麼想。

她只知道哭,要大聲的哭,才能減少心中那些悲傷。

雨不斷的往她身上打和她的眼淚混合成一片。

她不斷的重復問著為什麼。

「為什麼會這樣?太不公平了,太不公平了,為什麼?為什麼要死掉?為什麼?你告訴我、告訴我呀,嗚嗚……」

「不會有答案的。」

一道溫雅的男聲突然從她頭上傳來,文海婧嚇了一跳,抬頭望著。

是個約莫二十歲的年輕男人,他有著一張帥氣搶眼的面孔,但卻有一雙憂傷的藍色眼楮。

他穿著非常正式的黑色西裝,打著嚴肅的領帶,淺棕色的發一絲不苟的往後梳。

他坐在長椅的另一端,手上的黑色大傘不但為他遮擋了雨,也庇護了她。

文海婧用手背抹去臉上的雨水、淚滴,不住的抽搭著,清澈的大眼楮卻一瞬也不瞬的看著他。

「這個世界本來就不公平,沒有為什麼。」

眼淚又從她的大眼楮里滾下來,他掏出一塊滾著金邊的潔白手帕給她。

她愣愣的接過來,「但是為什麼?」

「我不知道,我也希望有人可以告訴我。」他的藍眼楮好悲傷,「今天,我參加了一場葬禮,送走了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文海婧用力抓住手帕,努力的咬住下唇,但卻無法忍耐的痛哭失聲。

「我不要這樣!我要他活過來、活過來呀,嗚嗚……」

今天,她也失去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人,而他甚至來不及看見她穿上白紗的美麗模樣。

男人看著她那不斷落下的淚水,想到自己的悲傷,忍不住眼眶也紅了,但卻因為男人的驕傲,而不願輕易落淚。

兩個陌生人就這樣相遇,共用著一把傘,擁有相同的悲傷。

世界好像剩下這小小的角落,雨慢慢的停了,但是那種悲傷卻好像永無止境,永遠不會消失似的。

第一章

三萬三千英呎的高空中,一架豪華私人客機平穩的飛行著。

擁有這架飛機的元寧盤腿而坐,聚精會神的利用操縱盤,和超大螢幕上的士兵做肉搏戰。

多國混血的他有著令人驚嘆不已的俊美外貌,淺棕色的頭發、一雙湛藍的眼眸,以及隨時隨地掛在唇上的迷人笑容。

出色的外貌和完美的體格,總是能讓女人們神魂顛倒,再加上雄厚的家世背景,說元寧是天之驕子也不為過。

「元寧,我希望你能再仔細考慮!你這個決定太荒唐,我完全不能接受!」

身為他的經紀人兼朋友,有著運動員身材的馬克還抱著一絲希望,努力想要讓這個天才攝影師打消退休的念頭。

另一個金邊眼鏡,身材瘦削的是元寧的私人助理戴維斯,他一臉不以為然的樣子。

「怎麼,你還不死心呀?」元寧隨手將操縱盤扔下,伸了個懶腰,「我既然決定了,那麼就是這樣,你不用多說了。」

「魏斯頓先生是聯合集團的繼承人,他沒有多余的時間將心力投注在休閑娛樂中。」戴維斯推推眼鏡,一臉馬克搞不清楚狀況的輕蔑模樣。

誰會放著跨國連鎖集團的總裁不當,背著相機到處跑?

馬克一臉不爽的說︰元寧在攝影界的成就已經把他推上世界頂端,他不是單純的攝影師,在所有搞攝影的人心中,他是精神指標你懂不懂呀?你知道他現在退休,有多少人會失望嗎?」

這些生意人就知道賺錢,一點藝術細胞都沒有!

「好了,別吵了!我從攝影界退休,並不代表會接管聯合集團。」他對經商毫無興趣。

他父親是人稱魔鬼交易的菲力•魏斯頓,他強悍的作風和態度,的確擴展了聯合集團的事業版圖,但也讓許多人從此水深火熱,恨他入骨。

戴維斯張大嘴,一臉的失望。「可魏斯頓先生非常希望你能進入聯合集團。」

老魏斯頓多希望他的獨生子能接下他的棒子呀,還千挑細選了他這個企業精英來擔任他的私人助理,為的就是有朝一日,他能幫他順利進入狀況呀。

「目前我沒這個打算,說得夠清楚明白嗎?」

他要過寧靜、平和一點的生活,這麼多年來的四處飄蕩,讓他覺得有點累了。

當初要離開家時,旅行攝影是一個很好的理由,他從來都沒想過自己能站上頂峰。

奇怪的是,攝影滿足了他所需要的一切,但他對攝影的那股熱愛卻漸漸的消退,所以他知道是該停止腳步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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