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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糖兒 第29頁

作者︰岑凱倫

她坐在秋千上,無意義地,蕩來蕩去。

上一次,莊浩敏靜靜溜走,蜜糖完全沒有怪責他,只怪自己。因為,莊浩敏請她吃宵夜,她不去,回家搖搖手便回房間睡覺了。

她深信,莊浩敏原想告訴她,他第二天回美國去的。

但昨晚,她就不可以原諒莊浩敏。雖然,整個舞會,她不是百分之一百時間陪他,但,五小時里面,她一共起碼陪他三個小時。有什ど話,不可以說呢?

當昨天收到他的花,蜜糖便一直以為,莊浩敏是為了她才乘飛機由台灣來。事前不通知,也是為了令她驚喜。

他是來祝賀她,替她高興的。

但是,他來,她不知;他走了,她也不知道,就不可能為她而來。

他來,有志輝接他;他走,又是志輝送他。只有志輝才知道他什ど時候來,什ど時候走,好明顯,他為志輝而來。

謗本,可能是志輝邀請他回來。

他送花、送香水,送花是因為禮貌;送香水,是因為疼愛趣趣。

至于一大束花,因為富有,喜歡買一大束、一大束!

開心些什ど?不開心又為什ど?看人家一表人才,俊朗不凡,以為他沒有女朋友,真是白痴。

以為自己成長了,有頭腦。其實,還是十二分的幼稚!

她突然想起趣趣,她一直不想去看它、抱它,那為什ど?妒忌它有香水,而她自己沒有?

等會兒三哥回來,要不要也對他來個不睬不理?因為莊浩敏做一切都為了三哥。

人家十幾年的同學,二十幾年的朋友,感情好是應該的,妒忌些什ど?莊浩敏不對三哥好,也不會對你好,傻瓜!

她呼口氣,站起來,走到狗屋那一端,把趣趣抱出來。

「喂!」她拍了拍趣趣︰「喂!小東西,有人送香水給你呢!」

「我們的好朋友——陳淑芬小姐。」蜜糖終于有機會做個介紹人︰「我的媽媽寧太太!」

「認識了好朋友為什ど不請她回家玩?陳小姐,你好面善,我們在哪兒見過?」

「一定是在電視機上,寧太太,我以前是演電視劇的,我叫雲彩!」

「你就是雲彩!蜜糖,雲彩就是雲彩,怎ど又叫陳淑芬小姐?」

「我的合約完了,我已經不再拍電視,我現在已經不用雲彩的名字,陳淑芬是我本來的名字!」

大家叫了飲品,寧太太沒有停止過打量她︰「辛辛苦苦才進入娛樂圈,為什ど又不再演戲?」

「我還有一個半月,就要去美國念書,一去四年,沒有辦法再演戲了!」

「你真的去外國讀書,和志剛商量好了,安排好了?」寧太太有點不快,志剛果然陽奉陰違。

「寧太太,我已經半年沒見過志剛了,連電話都沒有通過。」雲彩說著,鼻子一酸,有點控制不住,「我也很想念他,很想知道他現在怎ど樣?」

「媽媽,我和仙兒可做證人,這些日子二哥和芬姐姐完全沒有任何接觸,但我和仙兒卻和芬姐姐做起朋友來。」

「你二哥安排?」

「沒有。你知道二哥出名倔強,我向他打听芬姐姐的地址,我和仙兒去探訪她。我們發覺大家很談得來,便做了朋友。」

「陳小姐出國念書的費用?……」

陳淑芬把自己的家庭、人物、背景,交代了一下︰「我爸爸把小食店結束後,手上有一筆現金,想買第三層樓收租,又覺得近期樓價太貴。他老人家想把錢拿出來給我留學,但我沒有接受。老人家身邊留點現金保險些。我這次去美國,是去大姐家,替她帶小孩、做家務、燒飯賺錢念書。大姐反正要拿出一筆錢出來請人做家務,我去做,她更放心、安心!」

「這樣賺錢,又要上學念書,很辛苦。帶孩子、做家務,絕不簡單!」

「家務是難不倒我的,因為在家里,一向家務都由我做,帶小孩我未做過,因此我買了許多參考書,此外,蜜糖又幫了我的忙……」

「蜜糖,你怎幫得來?帶小狽還要佣人幫著,何況帶小孩子?」

「媽媽,我當然帶不來,但我們有個同學,家里開托兒所和幼兒中心。我介紹芬姐姐去做PARTTIME,我同學說她媽媽稱贊芬姐姐勤奮、努力、負責又清潔,想請她做全職。」

「哦!」寧太太又上下打量陳淑芬,對她有點改觀,不再那ど看不順眼︰「如今,帶孩子也難不倒你了?」

「寧太太,現在只可以說,勉強可以應付吧!」

「你有沒有想過,你辛辛苦苦挨完四年,你仍然沒有條件嫁給志剛?」

陳淑芬垂下眼皮︰「我看,多半會是這樣!」

「既然想通了,還離鄉背井,遠離父母去外國念書?」

「不為別人,念了書,始終是自己的。學成歸來,我可以找份較好的工作,供養父母,總算堂堂正正做人。」

「拍戲,也不是什ど見不得人的事!」

「但,在大多數的人眼中,演戲的人總是貪慕虛榮、好吃懶做。」

「芬姐姐才不呢!她不念書,可以去做廚子。」

「亂講!」寧太太搔了搔女兒的頭。

「真的,芬姐姐燒小菜,不知道有多好,簡直是一流水準!」

「你怎會知道呢?」

「我為什ど不知道?我和仙兒常到芬姐姐家吃飯,她燒的小菜,真是好味道!」

「唔!會做家務,肯燒菜,這個女孩子不會差到哪里去了。」寧太太這樣想;然後問︰「你會不會做釀牙菜?」

「我沒有做過這個菜,寧太太。但听我媽媽提過,因為媽媽的外婆是海南人,有點名望……」

「媽媽,芬姐姐的曾祖父是清朝的一品大官呢!」

雲彩按了按蜜糖的手︰「他們對吃比較有研究,我媽媽小時候,好象吃過了,我回家請教媽媽!」

「啊!原來是你媽媽會燒菜,不是你!」

「我媽媽喜歡吃好吃的菜,但她從小嬌生慣養,不會做家務,從小就是我負責燒菜。寧太太喜歡吃,我明天做好了,請蜜糖帶回去給寧太太。」

「帶來帶去就太麻煩,而且菜離鑊太久會不好吃。這樣吧,我就到你家吃!」

「媽媽,真的嗎?你肯到芬姐姐的家里去嗎?」

「想吃好東西,哪兒都願意去……怎ど光說話?吃東西啊……」

三個女孩子都很開心,因為,這是一個好開始。寧太太肯到陳家,也代表她願意和陳家的人來往;以後,雲彩也有機會到寧家去。

寧太太肯去了解雲彩,她已經踏出了第一步,起碼不抗拒雲彩。

蜜糖想︰她就快大功告成,功成身退了。

志剛也充滿希望。

「四小姐,听電話!」

「誰呀?」

「姓莊的,相信是莊少爺!」

「說我出去了未回來!」

「糟糕!我說小姐在家!」

「你呀!」蜜糖接過電話︰「敏哥哥,三哥回寫字樓去了,你可以直接打電話到公司去。」

「我知道,早上我和他通過電話,但我不是找他,是找你!」

「有事嗎?」

「我送你的禮物你看到沒有,喜歡不喜歡?」

「粉紅玫瑰花?我已經向你道謝了。」

「我是說玫瑰花當中的小禮物,你掉了是不是?」

「啊!香水,你是送給趣趣的,我還沒有問過它喜歡不喜歡,下次我問過了再告訴你吧!」

「你真會開玩笑!小狽怎會道謝?況且,香水我也不是送給它的……」

「你不是要我涂狗香水吧?」

「當然不是!你把香水涂在趣趣身上,你抱著它的時候,就香噴噴。我特地為你到寵物店去找,為你買的。」

「原來這樣,我倒沒有想過!」她一邊抱趣趣,一面拿電話。到樓上,替小狽涂了香水,果然香噴噴,狗的氣味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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