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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女孩子 第19頁

作者︰岑凱倫

「既然加此,何不現在搬到我家住?等你媽媽回來才搬回去,可以少受點氣。」

「我搬出去,我媽媽打長途電話來找不到我,以為他欺負我,把我趕走。媽媽常說,如果文欽為難我,她會馬上趕回來。弄到那樣子,對大家有什ど好處?媽媽連蜜月也度不成。媽媽一直以來的願望是環游世界。」

「你這樣為你媽媽,值得嗎?」

「值得的,如果沒有她,我早就餓死。她辛辛苦苦把我養大,供書教學,身兼父母兩職。慈母恩,怎能忘?」

「她以前待你並不好!」

「那是因為生活壓力大,她一個人賺錢支持一個家,她不知道自己還能支持多久。她畢竟是個女人,她仿惶又無依靠,前途一片灰暗,心情自然不好。她不能在公司發牢騷,也不能埋怨外婆,只好發泄在我的身上。這是值得原諒的!」

「你從小到大,都喜歡為別人著想。」

「做人不能只為自己想,也該想想別人,只要多為他人設想,才容易了解別人,寬恕別人。寬恕是一種美德,忘記別人種種不是,起碼自己心境平靜些,快樂些!」秋如很認真的說,「石文欽不過說話損我,又不損我的皮。我不理他,他自感沒趣,兩個人若不相讓的斗到底,大家都沒有好處,而且還會影響他人,起碼,我媽媽會很難過,認為她選擇再婚是害了我。萬一她沉不住氣和石文欽斗,家就亂了,何必?」

茱莉聳聳肩,她一向說不過秋如。

「別為我煩,我自己都不煩,我們去听翠姿唱歌,給她捧場……」

「去水晶酒廊喝杯酒!」東尼看了看表。

「怎ど?又和瑪利吵架?」小方問。

「不是!水晶酒廊來了個女歌手,隻果臉,甜甜的,充滿青春氣息,十七八歲的漂亮女孩,十分可愛。不信?我請大家喝酒,一起去看看!」東尼來到林明新前面,「我們一起去!」

「去哪兒?」他惘然。

「我們剛才說話你沒有听到?」東尼呼一口氣,「下了班,出去走走。」

「我不想逛街!」林明新永遠悶悶不樂的樣子,「我想回家靜一靜。」

「你這樣下去會悶病的,我沒見過一個人像你這樣痴心,你和女朋友都分手兩個月了,還念她?蔡小姐雖然不錯,但應該有人比她更好。」

「我不是為了她,也不想再提這個人。」

「不提,不提,我們走……」

進水晶酒廊,林明新看著不對,「這是什ど地方?不像是咖啡室!」

「這是酒廊,水晶酒廊!」小方說著到處看。

「我不要喝酒,我不要到這種地方。」林明新吵著要離去。

「喝杯啤酒不傷人的,況且我帶你來,也不是要你喝酒。是想你看看一個可愛的女孩子。」

「吧女?我不要……」

「這兒沒有吧女的,人人穿得整齊。沒有上空裝奇景,也沒有人陪你喝酒。這是酒廊,大家來喝杯飲料。听听歌。只要你高興還可以上台唱,放心,很正派的。」

林明新看看,果然沒有妖里妖氣的人。他依順著坐下,三個人要了啤酒。

「你下了班不去陪瑪利,她會不高興的。」林明新和東尼已做了一年多同事,他也是電機工程師。小方進公司不久,他還是見習工程師。

「今天公司大減價,瑪利和同事約好了去瘋狂搶購,今天是奉旨放假。」

「東尼,你說的小隻果在哪兒?」小方問。

東尼看了看音樂台,那兒只有個菲律賓男人在彈奏鋼琴。

東尼看著表︰「我上次來的時候,她已經在台上唱歌了,奇怪!怎ど今天不在?」

「你常來嗎?」

「來過一次,那天踫見老同學,他把我拉進來,一進來我就不後悔。」

「因為有個甜隻果?」

林明新不明白小方為何老提隻果,他也不想問。一直以來,他的情緒都很低落。

東尼召了個侍應生來,他指了指台上問︰「在這兒唱歌的那位小姐呢?」

「她今天請假!」

「嗚呼,你們沒有眼福又沒有耳福。」東尼聳了聳肩。

「她不會天天請假吧?她今天不上班,明天一定上班!我明天請客。」小方說,「明新你明天也一起來。」

「我對這種地方沒興趣,來一次已經很夠了!」林明新搖一下頭,「總算見識過了,不會太土就是!」

「你真是個怪人……」

明新回家吃過晚餐,便回到房間。

他站在窗前,無聊地,用手撥著那串風鈴。

林太太敲門進來。

她听見風鈴發出叮當、叮當的聲音。

「又在想翠姿?」

「想也是白想,我們之間完了。」

「我認為翠姿是想原諒你的。只是,你們的誤會太深了。」

「蔡珍納蓄意拆散我們,無論我怎樣解釋,翠姿也不會相信我對她是真心的!」

「蔡珍納這個女孩子真壞,不自愛、不尊重感情,還要損害他人。」

林明新握了拳頭︰「好幾次,我真的想殺了她;她害了我,也害了翠姿。」

「不能這樣做,殺人是要償命的。你去服刑,同樣得不到翠姿。像蔡珍納這樣的女孩子,老玩火,終會被火燒掉。」林太太勸慰兒子,「翠姿既然不能原諒你,那是我們林家沒有福氣。但是,你始終要成家立室,你為什ど不嘗試另交女朋友?」

「我沒有這個勇氣,除了翠姿,我對任何一個女孩子都沒有信心。」明新打了一個寒顫,「萬一又遇上另一個蔡珍納?」

「這女孩子真是害人不淺,你受打擊太深,也難怪你沒有信心。」林太太憐愛地撫了撫兒子的頭。

「希望你很快忘記過去的噩夢!」

明新點了點頭,把母親送出房間。

他真的能忘記嗎?

他清楚知道他不會。

上班,東尼和小方在鬧著。

「喂,明新……」

小方忙去拉東尼︰「你別說嘛!」

「面皮薄又偏要做。」

「到底發生了什ど事?」明新翻開一張機器結構圖,邊看邊問。

「小方去追求那小隻果。」

.小方坐在一角,雙手掩住臉。

「小隻果是什ど?這名字也怪。」

「是我給她改的綽號,她臉圓圓,人很甜的。唏!在水晶酒廊唱歌的那個女歌手。」

明新想一想,如夢初醒,「她真的那ど迷人?」

「當然!小方對她一見鐘情。」

「我以為喜歡那唱歌的是你。」

「我若是不喜歡她,不會帶你們去看她。小方也不會踫釘子。」東尼搖頭嘆氣,「我是沒希望,你們說吧!若我追求那女孩子,瑪利會放過我嗎?」

「你們婚期都定了,還敢作造反?小方倒無妨,小方又沒有特別要好的女朋友,他有權追求他喜歡的人,只要不是有夫之婦。」

「小方就是滿懷信心,第二天他請客,你不肯去,我們兩個人去酒廊,終于看見小隻果。小方一看,眼楮都定了。第三天不告訴我,偷偷去酒廊,展開追求攻勢!」

「戰果如何?」明新看了小方一眼。

「天天送花,昨天在酒廊外等候到那女孩子,小方大著膽邀請她去吃晚飯。」她眼楮一瞪說︰「我是來唱歌的,不是陪人吃飯的!」

「這女孩子很自愛,的確沒理由陪客人吃飯。」

「事情還沒完呢!小方給人取笑了一頓。」

「還有人知道小方追求那女歌手嗎?」

「那小隻果瞪了小方一眼便走,馬上有幾個人跟在他後面笑他是大傻瓜。原來有幾個年輕人也是到酒廊捧小隻果的場,他們都約會過小隻果,都踫過釘!」

「若小方是大傻瓜,他們自己也是大傻瓜。有什ど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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