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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女孩子 第6頁

作者︰岑凱倫

「秋如!」茱莉搭著她的肩膊,「請你婆婆和你來我家里住。我們一大間屋子,只有我一個主人,一桌子菜也只我一個人吃。」

「我帶婆婆出來,媽一生氣,不讓我念書!」

「她怎能不讓你念書?大不了不給你錢,學費雜費都包在我身上,我保證你比在家里富裕一百倍,怎樣?秋如。」

「我知道你對我好,你一直把我當親姊妹,不過,婆婆舍不得離開媽。茱莉,謝謝你,不可能的,婆婆是個重親情的人。」

「唉!」茱莉大大嘆了一口氣,「我一個人在家好悶,快悶死了。」

「世伯、伯母一年到晚都那ど忙!」

「媽咪一個月在家吃四頓晚飯,爹地一個月吃兩頓。媽咪、爹地都一起三個人同桌吃飯的,一個月恐怕只能享受一次。」

「如果不是因為婆婆,我會多來陪你,我也不喜歡我的家,只喜歡婆婆。」

茱莉拉著秋如的手︰「如果你來陪我,我一定會生活得很快樂。」

朱翠姿和林明新一起到學校。

「林SIR,最近兩個月,我每科功課都進步了。」

「是嗎?」林明新很高興,「那太令人興奮。」

「都是林SIR的功勞。」翠姿乘機說,「我想請林SIR吃一頓飯。」

「老師教學生,是分內事,而且吃晚飯要花很多錢,小孩子不應該太花費。」

「我已經不是小孩子,我已十六歲了。」

「十六歲還拿兒童身份證。」

「如果你擔心我花不起,我請你吃茶!」

「不!謝謝了。」

「林SIR,難道我不可以向你表示一點敬意?」她皺起眉,眼眶紅紅,「大概林SIR認為我不配和你一起吃茶。」

「怎會呢?」林明新不知所措,「好吧,去吃茶,我答應你就是了!」

「真的?」翠姿用手背擦了擦眼楮,「你哪一天有空?」

「不用上課就有空!」

「這個星期六好不好?」

「我沒有意見!」

「你喜歡去哪兒吃?」

「你家附近的紅寶石餐廳也不錯。」

「星期六三點鐘我去你家接你。」

「我又不是女孩子,我也不是小男孩!」林明新忍不住笑了起來,「還是星期六三點鐘,我們在紅寶石見面。」

「到時不能突然失蹤!」

「做老師怎能失信于學生?我一定會準時到,學校在前面,我先走了……」

星期六,是朱翠姿的大日子。她念的學校,是全日制,星期六是不用上學的。

早上起來,首先洗頭、洗澡。向大姐借了個整發器,把BB裝頭發弄得服貼貼,又向大姐借了個金蝴蝶的發箍,她大姐在法國買的。

她把一櫃子的衣服全翻出來,找呀找!

二姐翠蓮和她一個房間,下午下班回家換衣服出去,一看房間︰「東京七級大地震?」

「二姐,幫幫忙,替我出個主意嘛!你說我今天穿哪一條裙子好?」翠姿倦了,苦著臉坐在自己的床上。

「去會見安德魯王子還是許冠杰?不!應該是你的新偶像黃日華,你們書院女生喜歡黃日華!」

「你不喜歡嗎?昨晚和宜源哥吵架不是因為趕回來看他的電視劇?」

「啐!小表。給媽寵壞了!」翠蓮把一條裙子扔到翠姿的身上。

翠姿一看,一條紅黃藍的及膝裙,不錯,今年流行鮮顏色。

「二姊,借我一雙皮鞋!」

「你自己沒有?」

「金色,一英寸半的那一雙!」

「大姊在意大利買的。今年最流行的款式、顏色,我哪有錢買這樣的鞋子?」

「好,我向大姐借!」

「你還是小孩子,穿意大利鞋,太奢侈了吧?等香港普遍流行了,價錢便宜些,自己用零用錢買一雙,別老向人借。」

「我今天就要,借借有什ど關系?大姊才沒你那ど小氣。」翠姿翹了翹鼻尖。

「八九到電視台等藝員簽名,可憐的十六歲!」

翠姿赴約,林明新剛到。

平時在學校,翠姿又天天穿校服,林明新沒怎樣注意到,翠姿的金光一閃,林明新眼楮為之一亮。

朱翠姿有點像台灣明星恬妞。

笑起來,也是好甜好甜的。「對不起——林SIR,我遲到了。」

「不!是我早到五分鐘。」林明新今天沒結領帶,只穿了件藍色名牌T恤。

兩個人叫了飲料,吃些鮮忌廉餅,說些課外的日常趣事,很融洽。

他們都沒有留意,在暗角處一張桌子,坐著蔡珍納和其中一個男朋友。

蔡珍納陰陰地一笑︰師生戀,後天學校一定有大新聞!

回家,蔡珍納馬上打電話告訴她的「死黨」︰「麗嫦,今天我發現一件大丑聞。」

「大丑聞?哪一個明星婚外戀?」

「明星跟我有什ど相干?他們絕不能令我那ど興奮,一回家便給你電話。」

「我們認識的?什ど丑聞?」

「師生戀!」

「師生戀?我們學校只有兩個男老師,林SIR?他跟誰勾搭上了?」

「朱翠姿!」

「她?哼!她眼光倒不錯,手段也厲害,連靚仔老師都給她們四小表套上了。」

「哈!炳!先給他們開心兩天,星期一回學校,我們分別傳開這件事。朱翠姿!她一定會被校長趕出校。」蔡珍納自從那次游泳事件對茉莉她們更加深憎恨。特別是朱翠姿,她一直等機會陷害她。

「珍納,校長是不會開除朱翠姿的!」

「不會?你發神經?」珍納很生氣,她最信任的人竟然朝外,「校長最要面子,她會容許師生戀的丑聞繼續?」

「你先別生氣。我是永遠支持你的,何況,那四個小表出盡風頭,拿A分最多的,是她們;運動、歌唱、話劇也是她們四個獨霸天下。我沒有理由替她們說好話的。只是,對付她們,一定要求成功。」

「你在說什ど?我不明白!」

「第一,林SIR不是學校的合約老師,校長無權管他的私事。事件一旦揭露,林SIR和朱翠姿極力否認,你雖然是目擊證人,但全校也知道我們跟四小表有過節,況且老師就算和學生喝杯茶,也沒有什ど大不了,又不是上酒店。密西斯陸下個月就可以復課,他們頂多一個月不來往,林SIR一旦離校,就不是教師。到那時,她們可以繼續來往,港督都不能管。何況,朱翠姿是風頭人物,每年校際音樂節,她都替學校拿大獎爭光,陶宜珍更不得了,學校幾乎無她不行,她們四小表一向很得老師、校長的寵愛……」

「啊!你這樣說,」蔡珍納忿然,「我今天是白開心啦!哼,氣死人!」

「不要生氣!」麗嫦是個很有心計的人,她和蔡珍納才剛過十八歲,但一點也不單純。

「不要生氣?這件事給我發現了,輕易放過,休想。」

「你肯放過,我們也不肯。」麗嫦說︰「我們都有男朋友,是吧?」

「當然!我十四歲就交男朋友了。」

「四小表從未交過男朋友,很幼稚無知,幾乎全校皆知。年紀小嘛!純情嘛!如果林SIR真的愛上來翠姿,那就是朱翠姿的初戀了,第一次就失戀,比趕她出校更淒慘,更要命!」

「對!把林SIR搶過來,氣死朱翠姿。但是,這件事誰去做?麗嫦,你去,林SIR不錯,香港三浦友和。」蔡珍納又興奮了。

「我能去一定去,但我條件比朱翠姿差,林SIR不會為了我而放棄朱翠姿!」

「我呢?我不比朱翠姿差吧!」

「我們一班人就只有你一個人可以跟朱翠姿比一比,如果朱翠姿是黃玫瑰,你就是紅芍藥。何況對付男孩子你真有辦法,擔保一定能把林SIR搶到手。林SIR拋棄了朱翠姿,不就等于插了朱翠姿一刀?她會痛苦死。想拿個A、B;想考港大,拜拜啦!這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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