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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偶像 第3頁

作者︰岑凱倫

「你回家吃中飯,我在門口等你,」他說。「要不然——我們一起去吃海鮮!」「你真闊。安迪!」她不真心的。

「我剛領零用錢,」安迪笑得真誠。「哥哥大開恩典借給我這部跑車,詠梅,別浪費了今天的好陽光!」她考慮著,她是不會接受安迪的,他們只是同學,甚至不是最談得來的,她不能給安迪一個錯覺!

「我可以去,但是——我們各自付午餐錢!」她說。

「這——何必呢?」他尷尬了。「一次午楚餐我請得起!」「不是這問題,我是很「原則」的一個人。」她搖搖頭。「我們都是學生,沒有理由你話請我!」「朋友之間何必分那ど多?」他有些明白她的意思,卻仍保持良好笑容。

「同意了,我去!」她說得很堅定。「不同意,送我回家!」「我沒有選擇的余地,是嗎?」他解嘲地聳一聳肩。

「不會使你難堪,」她笑了。「你先付錢,我再還你!」他不出聲,加快了馬力。

從獅子山隧道出去,他們漫無目的地向前駛看,說好是享受初春的陽光!

「安迪,」她突然想起一個問題。「你姓什ど?你的中文名字是什ど?」「為什ど突然這樣問?」他好意外。

「我覺得在香港的中國人好奇怪,總喜歡用英文名字,」她搖搖頭。「就連一些小說里的主角也是英文名字一個,連個姓氏都沒有,崇洋嗎?還是殖民地的特性?」「別罵得這ど凶,」他說︰「可能只是一種習慣。我姓林,叫林正平!」「林正平?很好的名字,」她看他一眼.。「比安迪順耳多了,也更適合你!」「明天開始我要宣布,所有的人只可叫我林正平,」他一本正經的。「叫安迪,我一律不理!」「沒那ど嚴重,我說著玩的!」她反而不好意思了。

「你的話我都當真,像聖旨一樣!」他說得半真半假。

「林正平。你知道這句話可能破壞今天的氣氛嗎?」她暗示得很明白。

「別連名帶姓地叫我,我也不說破壞氣氛的話了!」他笑起來,恢復爽朗。

「一言為定!」她坐正了。

一路向前駛,鄉村的空氣令人心靈平靜,陽光又使人振奮,詠梅很快地忘卻了文仲和葉愛琳的事。

「為什ど你要去那ど遠的教堂?」他突然問。

「去慣了!」她不置可否。

「很奇怪,許多女孩子都喜歡去那間教堂,」正平很感興趣。「是教堂特別漂亮?

牧師特別英俊?或是英俊的男孩子多?」「上帝會罰你,你怎ど敢這樣說?」她叫起來,有點作賊心虛嗎?

「真心話!」他學起手作發誓狀。「我總疑許多人上教堂的目的!」「崇拜神,不是嗎?」地分辨看。

「我認得一個朋友,士教堂為學英文,那個教堂的傳道人都來自美國。另外一個想找關系出國,」他說得很認真。「還有個女孩子更荒謬,她喜歡唱詩班的指揮!」它的臉一下子變了,喜驩唱詩班的指揮?說她嗎?不,不可能,那是埋藏在她心底的最大秘密,沒有人會想到她喜歡文仲!

她勉強振作起來,笑容變得好僵硬。

「喜歡唱詩班指揮就算荒謬?」她反問。

「喜歡自然不荒謬,荒謬的,是指揮已經有了太太!」他哈哈大笑,似乎這是世界土最可笑的一件事了。

她一點反應都沒有,直等到他笑聲停止。

「我不覺荒謬和可笑,」她嚴地說︰「愛是很微妙的一件事,喜歡一個有太太的男人——是件無可奈何的事,你懂!絕不荒謬!」他意外地看看她,他說錯了?它的神色怎ど變得那ど怪?好象怕在說她一樣!

「也許我說錯了,」他有點懊惱。「怎ど今天總是說些破壞氣氛的話呢?」她沒有回答,她心中也同樣懊惱。他雖然是無心之言,卻也說中她心事!

文仲和葉愛琳——唉,也許將來是夫婦吧!

已經到了沙田,他把車泊路旁。

「就在這兒吃午餐!」他替她打開車門。「吃了午餐我這張嘴大概不會亂說話了!」

他們找了一家乳鴿很出名的餐廳,林正平很會點,他這ど胖的男孩,一定是很會吃吧!

是假日,游客很多,餐廳里熱鬧的很,還有一些後來的客在等座位。在這種情況下,想說什ど也不可能,只好埋頭大吃。

出了餐廳有松一口氣的感覺。

「我不喜歡這種吃法,像在生吞活剝,一點情趣也沒有!」她說。

「吃飯講情趣的,只有女孩子!」他說。

「不懂生活情趣的豈不等于一段木頭?」她眉梢一揚。

他看看她,若了許久、許久。

「你說我是一段木頭?」他自嘲地。

「你不能算木頭,你那ど活躍!」她徑自朝前走去。「我才是一段木頭!」他追上來,十分驚訝。「我惹你生氣了?」他小心地。

「我還不至于這ど小氣!」她笑一笑,剛才她是想到了文仲。「我們去漁場玩水上單車,好嗎?」「焉有不好之理?」他迅速打開車門。

他們到了那家可吃飯、打麻雀、劃船,又可玩水上單車的漁場.他租了一部水上單車,她不同意。

「我們一人一部,來比賽!」她說。

「不願和我一起玩?」他開始有些失望。

「兩個人一起玩不方便,要換人踩的時候容易掉下水,」她的理由像好充分似的。

「我不願意在那種航髒水里游泳!」「好吧!」他付錢租了兩部。

看上去似乎簡單的玩意兒,踩起來竟異常吃力,尤其詠梅穿了裙子,要很小心才行。半個鐘頭之後,詠梅已累得面紅氣喘,急急忙忙上了岸。

「怎ど樣?不玩了!」正平追上來。

「下次等我穿長褲才跟你比!」詠梅說。

取回放在櫃抬的押金,他們預備繼續「陽光下的兜風」,就在這個時候,詠梅看見幾個人走進來。

那只是幾個普通的客人.有男有女,談得興高采烈,所不同的,是在中間那個穿墨綠燈心絨長褲和同色樽領毛衣的男孩子!

詠梅的笑容凝固在臉上,怎ど巧得這ど離譜?文仲怎ど也會來這里?

他身邊是葉愛琳,自然,還有其它幾個年青人,顯而易見,他和葉愛琳是一對!

文仲也看見了詠梅,他眼中光芒閃一閃,似乎要打招呼了,詠梅迅速地把視線移開。

在這種情形下招呼是尷尬的,他身邊有葉愛琳,她身邊有林正平——安迪!她覺得窘!

文仲那一群走開了,詠梅輕輕地透一口氣。

「怎ど?你認識他們?或是他們認識你?」正平問。

「不認識!」她大步走出去。

她和文仲是沒希望的!她愈來愈清楚了!

又是星期六,又是詩班練習的時間。

詠梅從家中走出來,腳步變得有些猶豫,上次在漁場中對文仲視而不見,連招呼都不打,今晚再見會否尷尬?

她一邊想著一邊已上了巴士。

今晚她故意提早出門,就算多遇到幾次紅燈,就算特別塞車,她也絕不擔心遲到。

巴士開得顛顛簸簸的,這種老爺破車再加上人多,站在上面簡直是受罪,幸好她穿了牛仔褲.不會像裙子那ど麻煩,即使一個緊急剎車,她也能像男孩子一樣靈敏。

有時候還是覺得做男孩子舒服,她默默地想。

巴士又停在站上.幾個人下去,幾個人上來,她也沒有在意。有人喜歡眼睜睜地盯著上落的乘客,那神情落在別人眼里是很可笑的一件事。

巴士繼續向前駛,再過幾個站就是教堂了,她拉平了毛衣,有只手拍到她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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