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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錢 第12頁

作者︰林如是

吳妙麗委婉地繼續說︰「我不是說妳穿著哪里不好,不過,妳現在在服裝公司工作,AJ也不是無名小鮑司,在服裝上多注意一下比較好。也不必穿什麼名牌不可,不過,穿著代表一個人的形象,穿得稍微正式一點,式樣也別太老氣,看起來會比較專業一點。」

「好的,我會注意。」她紅著臉,低頭回答。

「好了,沒事了。妳可以回去了。」

在大公司工作真是不簡單啊。離開公司後,走出大樓到馬路上,張明美才真正松口氣,覺得肩膀無比酸痛。

下班時分,人潮簡直像洪水。肚子很餓,她忍痛找了一家面攤,吃了一碗三十多塊的陽春面。現在連有賣陽春面的面攤都不好找了,太寒酸了,可她本來可以連這三十多塊都不必花,等回家再炒飯或下面條吃的,但今天肚子太餓了,又不能馬上回去。

她低頭看看自己的衣服。真有那麼糟糕嗎?吳妙麗說得很委婉,卻沒客氣,嫌她品味不好,至少,不合在AJ工作的規格。

像蕾貝卡穿的那種套裝,她根本買不起。吳妙麗的服式較偏向休閑一點,沒那麼正式,但顯然是名牌出廠的,她也不敢想。回想徐小倩和莉莎以及其他幾位同事的穿著,徐小倩的太花俏,她不習慣;莉莎的穿著,顏色則太明艷,她覺得有些張揚……不過,她在腦中回想,她們的穿著,設計、式樣都相當時尚、有流行感。

就那樣吧。跟著那樣穿一定沒錯,找些顏色比較素淡,且不那麼花俏的。

變了半天,知名品牌的店,她根本不敢進去,光想那價格就肉痛;一般廠商自創品牌的,居然也要兩三仟塊,真叫她氣餒。

然後,不知怎地,她逛進一條小巷子,里頭有家中型的店,看起來不起眼,人卻不少。里頭賣的大半衣服,都沒有品牌商標,全被剪掉了,但質料都相當不錯,設計大方、式樣簡單,十分有時尚感。

最重要的,價格都不嚇人,頂多五六佰塊,有的再折價,甚至只要一兩佰塊。

雖然還是比她平時買的地攤貨貴上不少,但張明美很興奮。她甚至看到有一件衣服是徐小倩以前曾穿過的,設計式樣都差不多。

然後,她才弄明白,這些都是名牌過季服飾。這家店老板專門去搜購國內外名牌服飾的過季產品,然後低價出售。

為了維持高貴時尚——加上高價——形象,知名品牌都會推陳出新,每季出新產品,引領潮流。過季的產品很快就淘汰。這些過季的產品便折價賣出,最後沒賣掉的那些,輾轉就流入這種「特別」小店里。但為了維護品牌形象,這些衣服的商標都會被剪掉,便宜買到手的人只是買到一件不知品牌的衣服,不能藉此炫耀。此外,這種店都不張揚,躲在小巷子里,上門的大都是懂得門道的人,再有就是她這種誤打誤撞的。

張明美挑了幾件上衣、短窄裙、長褲,甚至一件及膝無袖的貼身洋裝,花了伍仟多塊。她心痛了半天,還是咬牙狠下心給買了。

然後,花了二十多分鐘等公車回去。時間有點晚了,公車上人不多。上來兩個看起來像前中年期的男人,一身虛肉,往車廂後走來,掃了她一眼,然後坐在她左側前方的座位。

那種目光她是熟悉的,也習慣——像看見青菜蘿卜那樣,不過眼光帶到,卻忽視,根本沒看進眼里去,不當她存在,有時甚至帶點輕蔑。

走在路上,不大有男人會回頭看她。男人看女人,看臉蛋外表身材、看打扮化妝穿著。外表是很重要的。女人要衣裝、要打扮;不光鮮亮麗的女人,在男人眼里沒份量,根本不睬理。男人是感官的動物,眼里只盯著漂亮時髦明艷的女人,看到那樣的女人時,也都會裝一裝,變得像紳士、像風流瀟灑的才子,也會注意起自己的舉止形象。

可是,對那些不起眼的女人,男人連裝一下都不裝,即使眼光瞄到,也像看到空氣一樣,連做個樣子都懶,對那些不起眼的女人視而不見,忽視而沒放在眼里,根本當她們透明不存在。

所以,兩個上車的男人那樣瞥她一眼,那目光張明美是熟悉的,她頂多就是一棵蘿卜種在那里。

丙然,兩個男人高談闊論,旁若無人,根本不在意張明美是否會听到,他們的形象在她眼里會是如何。

男人說得嘴邊都是白沫,說什麼只要有錢,什麼樣的女人都可以交上手;又什麼現在女人整容隆乳的太多,假胸部假鼻子假什麼的一大堆,要怎麼怎麼樣能讓那些女人「無所遁形」,保證找到一個「貨真價實」的「真波美女」。

鮑車忽然慢下來。到了某個大路口,多線匯集,車子多起來,紅綠燈變換減緩車子流動速度。

「嘖,怎麼這麼慢!要不是我的車拿去修理,誰搭這種破公車啊,又慢又不舒服。」右邊那個男的抱怨。

內側的那個附和,然後講起車子來,然後又扯到載了那些大胸翹、身材好的漂亮年輕女孩去哪兜風。

張明美忍不住無聊地望了那兩個形似前中年期的男人一眼。應該就三十出頭,但那肥厚的體型四十不止,像頂著啤酒肚的中年男人。

听得出來是那種自我感覺良好,自以為是城市精英的白領階層。可一身浮晃的吧肉,明顯是好吃懶得動。大概工作不錯,有點錢,所以以為全世界女人都會倒追,任他們挑揀。所以要求女人要有身材、臉蛋,要漂亮,要這個、那個,然後只要他們一招手,女人就會蜂擁而上,因為大爺他有錢。卻不想自己皮白肉肥,一月兌衣服,一身白晃晃的五花肥肉。

張明美听得大為心悸。不要、不要、絕對不要!她發誓,她再愛錢,也絕對不為了錢,把自己搞得那麼廉價,連這種只有錢,什麼都沒有的男人也當成寶。

她發現自己出了一身冷汗。

回到家,她將衣櫥大清理,把那些放了不知幾個朝代的陳年老舊衣服,及質料惡劣、式樣老氣的,全部忍痛收起來,用大塑膠袋裝扎好,冷藏在角落里。

剩下幾件衣服,可以與她今天買的衣服混合著穿,應該沒問題。她吁口氣,不意瞥見鏡子中的自己——那穿衣鏡也是量販店買來兩百塊的便宜貨。

她挨到鏡子前。二十八歲了,皮膚已經開始松弛;長時間坐辦公室的關系,缺乏運動,下半身也顯得稍肥胖,臀部也有下垂的跡象。

啊,她應該開始好好運動了。就算已經不期待白馬王子,也不要讓自己照鏡子時,看到自己那模樣就很難過吧。

為了身體健康,運動也是必須的。但她舍不得花錢。海島地狹人稠,少有活動空間,游個泳、健蚌身,都要到泳池或健身中心,那些都要花錢。

因為省錢,她沒有很多人逛街購物、唱KTV、泡吧或吃喝尋歡作樂的習慣;也沒有白領上班族上健身中心的嗜好。甚至很少到郊外爬山健行什麼的,頂多就到郊區偏僻鄉下去看她媽媽。

有什麼不花錢又可鍛煉的運動?

她住的是舊公寓,在五樓頂,所以每天要爬五樓樓梯。但那不夠——跑步好了。她神情一亮。

她住處附近,走路十分鐘左右有個小學,她不知道小學是否對外開放,但沿路有條人行綠道,種了一些樹,一直延伸到幾百公尺外的國中。

她可以沿著那條人行綠道跑步。她看過,很多人沿著那條綠道跑步,清晨晚上都有。她不習慣被人看見注視,所以可以等下班回家後,天黑了,感覺不那麼暴露,再去跑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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