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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至上 第5頁

作者︰淡霞

「嗯!我跟你回去拿好了。」她很慎重的回答。

「好,那我們走吧!」

「咦?你的戲分拍完了嗎?」

「早拍完了,劇組都已經收工了。」他比比身後。

李欣這才發現攝影棚內的人幾乎都走光了。

「走吧!」駱杰大步地向前走。

「等等我!」唉!蚌子小就是有這樣的缺點,駱杰每走一步,她要跑三步,真是辛苦呀!

「接著!」駱杰打開機車的座墊,取出兩頂安全帽,將其中一項拋給李欣。

「上車吧!」他朝她勾勾手指。

她蹲坐在機車上,一時間竟不知該把手往哪兒擺。

「抱緊我的腰。」他回過頭說。

「可……以嗎?」她有些猶豫。

「如果你不想摔死的話,最好抱緊一點。」駱杰半開玩笑地說。

為了保住自己的小命,李欣只處環抱住他的腰。

這是她第一次跟異性如此接近,她的心有如小鹿亂撞一般,而且,她發覺駱杰好瘦!

機車在往前騎了不到五分鐘後,竟然熄火!

由于事出突然,李欣整個人猛地往前傾,臉頰也貼上他的背,她連忙坐直身子。

駱杰重新發動機車,沒想到沒一會兒又熄火了。

「該死!」駱杰低咒。

這回,機車竟怎麼也發不動。

不會吧?李欣有些哭笑不得。

「你先下來,我修理一下。」駱杰說著,便把機車停到路邊。

李欣下了車,乖乖地在一旁等著。

突然,駱杰長腿一伸,用力地往機車踹去。

他近乎粗暴的行為令李欣完全傻眼。

這叫修理嗎?這是在搞破壞吧?

不過,說世奇怪,經他這麼一踹,機車竟然可以發動了。

「你修理機車的方式真教我大開眼界。」她戲謔地道。

「沒辦法,這是輛中古機車,經常會出錯,我發現這是唯一可以馴服它的方法。」

「馴服」一輛機車?

他的用詞造字和他的作風都令人刮目相看。

也許是怕再被「修理」,老爺機車竟乖乖地順利抵達駱杰所住的公寓。

「我住在頂樓,你要跟我上去拿,還是要我拿下來給你?」機車停經後,駱杰問道。

「如果你不介意,我跟你上去拿好了。」李欣連忙說。哪有跟人家要東西,還要人家送下來給她的道理?

「這幢公寓沒有電梯,得爬樓梯喔!」他先警告她。

「我可以的。」她不服氣,也許她的身材嬌小,但一點也不柔弱。

「那就跟我走吧!」他領著她走進公寓。

鮑寓中彌漫著一股難聞的霉味,踩在有著裂痕的階梯上,看著斑駁的牆面,李欣的眉頭越揪越緊。

她實在很難相信,一個當紅的偶像竟住在這麼破舊的公寓里,而且還騎著一輛中古的老爺機車。

終于,駱杰在五樓的左側鐵門前站定,掏出鑰匙開了門。

李欣跟在他身後進屋。

「你別看這兒又小又破舊,在這寸金寸土的台北市,要找到租金便宜的房子可不容易。」駱杰見她在打量屋內,知道她心中的疑惑,便解釋道。

屋里沒什麼家具,只有簡單的一張床、兩個塑膠衣櫃、一個書桌,光這些東西使佔去了屋里大半的空間。

但是,吸引李欣目光的卻是書桌上那堆得有如小山般的FANS的信件,以及牆角那堆琳瑯滿目的禮物。

不過,教她感到訝異的是,那堆禮物幾乎全是兔子造型的物品,有兔子布偶、有兔子圖案的茶杯……幾乎所有的禮物全是兔子。

「你很喜歡兔子嗎?」她知道FANS都喜歡送偶像所喜愛的東西。

像前些時候,有個偶像歌手說他喜歡喝珍珠女乃茶,結果在握手會上竟收到上百杯的珍珠女乃茶,使他不得不出面呼吁FANS不要再送他珍珠女乃茶了。

「我是屬免的,所以,大家才會送我跟兔子相關的禮物。」駱杰無奈的回答。

對他而言,FANS送他禮物,他當然很開心,但若是送太多了,還真令他感到十分苦惱。

他拿出一套最近才拍好的宣傳照,迅速地在照片上簽了名後交給她。

「這真的是你要送給同學的生日禮物,不是用來貼在大門上驅鬼的?」他開著玩笑。

「你長得這麼好看,我怕驅不了鬼,反而會引來一大堆女鬼,我可不想自找麻煩!」她將簽名照收好,看了下手表,「時候不早了,我得回去了,謝謝你的照片。」

雖然拍戲拍得很累,但駱杰竟有些舍不得讓她就這樣出去。

「你吃過晚餐了嗎?」他想找理由多留她一會兒。

「吃過了。你還沒吃嗎?」

「我也吃過了,不過,肚子還有些餓,要不要一起吃碗泡面?」

「你的胃不舒服還吃泡面?」老天!他可真不會照顧自己。「不如我請你去吃擔擔面吧!」

「你要請我?」

「我昨天請你喝鮮女乃,你送了我五張照片,說起來我還欠了你呢!你不喜歡欠人家人情,我也不喜歡,所以,等我請你吃完面,咱們就互不相欠了。」

「嗯!那吃完面,我再送你回家。」駱杰點點頭。

「那我不就又欠了你一次?」

「那下次你再還我好了。」他不容拒絕的說。

「這樣……」

「好啦!走吧!」不讓她有猶疑的機會,駱杰主動牽起她的手往外走。

李欣因他主動牽她的手而心悸不已,腦中一片空白,只能任由他拉著她步下階梯。

第三章

「OH!GOD!」

沈韻頤像中了頭獎似的,捧著駱杰的簽名照又叫又跳的,還不斷地朝照片親了又親。

「韻頤,你太夸張了吧?」

除了無法想像好友對駱杰的迷戀程度外,當她看到沈韻頤親吻照片時,她心里竟感到很不是滋味。

哦!她怎麼會有如此怪異的想法呢?

「欣,駱杰不是你的偶像,你當然不能體會我現在的心情。」說江,沈韻頤又在照片上啵了一個響吻。

「我是不能體會。」她悶悶地說。

「你跟駱杰要照片時沒被他電到嗎?」沈韻頤眯起眼看她。

電到……好像有那麼一點點……

「沒有。」李欣的臉不由自主地紅了起來。

「你說謊!」沈韻頤指著她因心虛而緋紅的雙頰。「你一定有被他電到,要不然你干嘛臉紅?」

「我才沒有!」她虛張聲勢地瞪著好友,「你再胡說八道,我就要收回照片了。」

「我才不要還給你哪!你不知道現在駱杰的簽名照不知有多珍貴呢!」沈韻頤連忙將照片藏到身後。

「珍貴?!」李欣完全被打敗了。

「你不知道現在網絡上有多少人在競標駱杰的簽名照,一張飆到一千塊錢,我有五張——」

「你想拿去賣?」

「我才會不得賣呢!我要好好地珍藏起來。」沈韻頤突發奇想地說︰「欣,駱杰現在的行情這麼好,而你又是他的經紀人的妹妹,你要得到他的簽名照可說是輕而易舉的事,不如你多跟他要一些,還可以賣給他的FANS,那你就不必這麼辛苦的去打工了。」

「我才不做這種無聊事!」如果可以,她希望自己別再跟駱杰見面,萬一她的身份被他知道了,他一定會很生氣。

「那你下次去找你姐時,可不可以再替我要幾張?」沈韻頤不死心地問。

「不行!」

「為什麼?」

「因為不會有下一次了。」李欣說得十分斬釘截鐵。

然而,人算不如天算,李欣才決定不要再見駱杰,卻接到她姐姐的電話。

「姐,你找我有事嗎?」李欣怯怯的問。

「我听玲玲說你前兩天來找我,反正我也有兩個多月沒見到你了,你就過來吧!」李琳的語氣很冷淡。

「可是」

「我很忙,有什麼事等你來了再說。」沒讓李欣多說一句話,李琳便掛上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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