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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奔 第29頁

作者︰董妮

「豆蔻,你放心,這回我們一定跑得了。」

「噢!」她點頭,其實沒什麼信心,何況……「曲大哥,為什麼我們一定要跑?」大家一起住久了,雖少了小夫妻的旖旎,但屋子里吵吵鬧鬧,也有一番趣味,她實在看不出非逃不可的理由。

「我不想每晚睡覺時,都有人來跟我們擠一塊。」他痛恨與人分享床鋪,除了豆蔻。

「可……」她臉紅紅、心發燙。「不是睡覺時,你也會找機會跟我一塊兒啊!」該做的事又沒少做。

「那不一樣。」他咬牙。「我不要每次都偷偷模模的,搞得好像在偷情一樣,我們是夫妻啊!不是奸夫婬婦。」

她私下翻個白眼,是誰昨天還說很刺激的?

她覺得他根本不是想逃,不過是逃上癮了,一段時間不跑,渾身發癢。

「曲大哥,那這回我們要去哪里?」

「啊?」他突然煞住腳步,整個人呆掉,好一會兒,他仰頭長嘯。「我不知道要去哪兒,我忘記把老爺一起帶出來了,我不認得路啊啊啊——」所以,私奔尚未成功,同志啊,繼續努力吧!

番外之四<記得當時年紀小>

十八歲的少年,生得艷美如花,如果不是一只手臂殘缺,道他是江湖上最動人心的後起之秀,絕不為過。

他是小手,現取名,曲洋。他其實想叫曲楊,意指曲家的小手和楊豆蔻,就算他們人不在一塊兒,名字也永遠相伴,多好?但怕她尷尬,他把「楊」字,改成了「洋」。

但他總是告訴人家,他叫小手,他有一只短了一截的手臂。

小時候,他老把它藏起來,很自卑自己跟別人不一樣。長大後,他一直把它露出來,他想,一個人如果喜歡他,一定也會喜歡他這只手,比如︰豆蔻姐姐。

他一邊逗著豆蔻姐姐的第四個女兒,一邊看著豆蔻姐姐大月復便便地在廚房里忙東忙西,為他張羅吃食。不知道他那位便宜大伯要讓豆蔻姐姐生幾個,一點也不懂得心疼人。

是的,豆蔻姐姐是他大伯曲問情的妻子,也算是他伯娘。但他七歲就喜歡她,大家都說這是小孩子的迷戀,可十一年了,他的心沒有變過。

到底是誰規定了,小孩子的愛就不是真愛?也許孩童的心更純、愛得也更真呢?

「豆蔻姐姐,你什麼時候要休了大改嫁給我?」這句話他問了十一年,也許未來,他還會再問十一年。

「臭小子,叫伯娘!」曲問情以前叫他死小表,但他長大了,進步成臭小子。「還有,她不可能嫁給你的,這輩子沒機會,下輩子、下下輩子、下下下輩子,你都別指望了。」

「大,有一件事你忽略了。」而他也是至今才想到。「在我們三人里,你年紀最長,理當最早死,等你過去,豆蔻姐姐一樣是我的。」

「臭小子,我現在干掉你,看誰先死?」曲問情挽起袖子。

「跟個孩子,你計較什麼?」豆蔻一指頭打在他額上,然後她端著剛出爐的糖糕,笑得像春風那麼醉人,來到他身前。「餓了吧!先吃塊糖糕墊墊肚子,再過兩刻鐘就可以開飯了。」

「謝謝豆蔻姐姐。」他沒說,長大後,他其實沒那麼愛吃糖糕了,但她做的例外。他想,她就算弄毒藥,他也會喜歡吃的。「豆蔻姐姐,我喜歡你。」

「我知道。」她笑著模模他的頭,當他是弟弟在撒嬌呢!他看著她沒有腰身的背影,心在跳。是誰說小孩子不懂愛的?他真的好喜歡好喜歡她——

曲問情本來想打斷他的凝視,想了想,又放棄了,曲家人總是這樣,執著到笨,他是、無心是,小手亦然。但他比他們幸運,他的執著有了依靠點。

他磨蹭著,賴到她身邊,就這麼喜歡她,到片刻不相離,所以……孩子一個接一個出來,這些都是幸福的證明啊!

後記

豆蔻是堅強的。

曲問情是遲鈍的。

曲無心是可憐的。

而小手是無辜的。

筆事寫完,我的心得居然只有四句話耶!

好少好少,要想多一點。

我真的很努力哦!我想了兩天,可惜……好吧!我承認,我從來不擅長寫心得。

我在網上看文永遠只有兩句留言輪流換——「大人,你好厲害」、「大人,更新吧!」

看到這種留言想必很飛烏鴉吧?但看在我每一篇更新都留言的分上,就……算了吧!

天生一對這系列在設計架構時,本來就不是走歡樂路線。

但《夜奔》寫著寫著,莫名歡樂了起來,是說,我很歡樂啦!

曲問情那種少根筋的個性,實在讓人悲觀不起來。

可整個總結之後,我才發現曲家的人都很少根筋。

曲問情會莫名其妙地跟小孩子較真,常口無遮攔,每天嘰哩咕嚕往外倒東西,偏偏有時候倒的還很沒營養,不怪小手討厭他。

他心思深沉,心機卻少,所以常常會誤會某些事情,比如︰他以為曲無心「愛」他。

愛和喜歡還是有界限的。

但如果有一個人每天都在你耳邊說,我喜歡你喔!時常日久,難免引起誤會吧?

曲無心就是這種老把崇拜、喜歡掛嘴邊的人。

可他自己又解釋不清他的喜歡和愛戀是兩回事,直到哥哥走了,他也不清楚哥哥為什麼走,只想著要把哥哥找回來。

這個人的腦子也是缺了一根筋。

小手更不用說了,七歲就懂得喜歡人,到十八歲都沒有改變,他不是腦袋缺根筋,是根本只有一根筋。

但我卻異常地喜歡這三個曲家人。第一,他們長相都很優。第二,悲劇使人難忘,這一家人互相折磨得讓人看了都心碎。第三,我就是喜歡。第四、第五同上。

與曲家人的光輝燦爛相比,豆蔻顯得平凡多了,不管容貌或個性。

但是……怎麼說呢?

有時候,我覺得生活在普羅大眾中的小人物才是最精彩、最堅毅、最具生命力的。

人生中總有些大災小難、天降橫禍什麼的,比如去年的八八水災。

我不知道別人看到了什麼,但我瞧見很多災民在災難初始,雙目茫然地看著變色家園,但沒多久,他們又重回故居,默默地彎腰收拾善後。

我在醫院、在超商,總看到很多人朝勸募箱里投錢。這些錢投進去,沒有人知道是誰投的,不能報稅,也沒有證明,更沒有鎂光燈在閃爍,但很多人都投。

我自己投的時候,只感覺,我想投,就是覺得要投嘛.一般人做事多不會想太長遠,就當下認為要做,便去做,然後一直持續下去。

所以一般人無法成為超級大人物,坐不到權勢、財富、和聲名的巔峰,因為他們做事根本籌謀不到那麼深遠。

豆蔻便是這樣一個人,她不想淪落風塵,就跟人私奔,她從沒想過這會帶來不好的結果。

她看小手可憐,不忍心小手死,便帶他逃了。

她並沒有想自己是在做善事或者做壞事,她只是做自己想做的,然後將它持續下去而已。

這樣簡單的個性,讓我對她有一種偏愛,所以……故事里,人人都喜歡她嘛,哈哈哈……

Ps︰請關注小柱嫂,這也是個簡單又堅強的人喔!

平凡的女人有時候雖然不是最亮眼,但她們的心卻很美。

PPS︰我總是心太軟、心太軟……

不明白?

其實很簡單。

卓哥哥啊,我還是舍不得你。咱有空再聊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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