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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遇意大利 第11頁

作者︰陳秋繁

一件看起來不怎麼樣的衣服,居然索價五百萬里拉,合台幣十萬塊!這是她三個月的薪水耶——搶錢啊!

「有什麼不對嗎?」

「大大的不對了。」林飛菱將亞歷山大遞給她的衣服丟回給他,深怕自己一個不小心就把這件衣服給弄髒了。她可是窮得很,沒錢賠的。「這衣服真的很漂亮,」真的不錯,只是她沒那個「福份」穿上它。天啊,十萬塊耶!「只是它太貴了,就算我喜歡也沒用。」既然如此,不如一開始就不要去試,免得回台灣以後還會朝思幕想的,萬一哪天神志不清的話……她還要過日子的。「怎麼說沒用?要是你喜歡,我送你就成了。」

「不,無功不受祿!」她又不是他的什麼人,要是她是他女朋友,還是情人之類的,那他要買來送她,她絕不會有意見。「再說,這麼貴重的禮物,我不能收的。」要是送她點吃的,還是便宜的紀念品,她還沒話說。但是,他要送的可是一件炫耀價值大于實際價值的衣服——是一件奢侈品耶!

「這只是小事一件,你何必在意?」送她一件衣服——甭提這衣服還是他設計的——對他來說實在不是件難事。

「不、不、不,這不是小事!」笑話!要是可以的話,她寧願他給她五百萬里拉還來得實際點。

亞歷山大見拗不過她,只好放棄。「好吧,既然如此,就照你的意思了。」這兩天,她的打扮雖稱不上邋遢,不過離正式還有段距離。再者,這兩天的相處下來,他總是見她穿著一件牛仔褲外加一件長T恤……有時,他也很想看看她穿裙裝的模樣。「那麼,你要是有興趣的話,我帶你到我的工作室,那里有幾件衣服,應該滿適合你的。」

「再說吧,現在我們得先把我朋友要的東西給買齊。」要是她漏了其中的任何一項,回台灣後有可能慘遭五馬分尸。

「當然。」亞歷山大相當合作的說。「來吧,你朋友要的東西都在二樓。」他研究過林飛菱給交他的購物清單。以Lavina來說,都是些相當基本的單品,而這些產品並不陳列在一樓,而是放在專為上班女郎做匯整的賣場——如此一來,她們不必跑過一家又一家的店,便可以一口氣在同一個買場買齊所需要的東西,同時建立起品牌忠誠度。這樣不僅是方便客戶,同時也穩固客源。

林飛菱跟著他上二樓。上了二樓後又是另番風貌……怎麼說呢?如果說一樓的裝潢可以叫金碧輝煌的話,這里就是簡潔有力了,很有現代雅痞的味道。純白的大理石磚,營造出明亮的氣氛,而這里的試衣間全部都是黑色裝潢——無色彩的色彩,感覺上非常的明快。

亞歷山大找來店員,並且吩咐了幾句,便偕同林飛菱坐在特別為來客準備的黑色小牛皮沙發上。

「我們就這樣坐在這里就可以了嗎?」讓店員專為一人忙東忙西,好像是有錢人家的專利,林飛菱著實有些心虛。

「當然,那些人的最終目的就是服務客戶,」他的某個朋友告訴亞歷山大,買東西就是買爽的!所以店員的態度相當重要,他們大可不必急著向客戶推銷產品,但是要讓客戶感覺到他們是發自內心的在為客戶服務,那麼使這次的生意做不成,下一次也一定會成功。「不管我們買不買,這都是他們該做的。」

「是啊,你說的沒錯。」有次她過境日本,在日本停留了兩天,當然免不了要上街逛逛。只是日本店家的服務周到讓她覺得不買點東西就走會有點對不起對方。「我見過服務最周到的就是日本的店家。」結果就是——那些店家讓她買了些她原本不打算買的東西。日本人真是厲害!

「的確。」日本人的多禮讓他印象深刻。

餅了一會兒,店員將亞歷山大交代的東西全部拿到他面前,讓他一一過目。

「林,你來看看有沒有漏掉的?」

林飛菱湊上前照著清單點了點件數,同時照著易安妮給的號碼對照表,確定沒有買錯之後,她說︰「沒錯,就這些了。」

其實也沒幾樣東西,不就一件裙子、一件褲子,再加一件襯衫而已。當然啦,還有一個皮包——好像到了意大利,不買點皮件有些對不起自己似的。

亞歷山大在她確認過後,立即交代店員將這些東西全部打包。「你真的不買點東西回去?」他在店員打包物品時再一次問了林飛菱。

「不了。」她仍是搖頭。雖然偶爾也會有客戶到辦公室來拜訪,但是她覺得夜市那些三百九、五百九的衣服要應付他們就足夠了,何必花上十倍價錢買類似的衣服?「這些衣服我用不上。」

岸帳時,林飛菱掏出信用卡準備付錢——她算過了,幾件衣服她的信用額度還夠用——卻叫亞歷山大給攔了下來。他告訴林飛菱的說法是︰如果她直接用「她的」信用卡付帳,可就沒有特別折扣了;而如果用他的信用卡付帳的話,則另當別論。

但是,林飛菱還是堅持要自個兒付錢。經過她換算台幣,以及對照易安妮給她的預算上限後,她發覺這些名牌服飾雖然還是很昂貴,不過卻低于易安妮的預算,因此沒必要欠他人情。不過,亞歷山大對她這種說法予以駁回。他可不認為這樣叫作欠人情,再說這種小事對他來說只是舉手之勞,于他並沒有任何不便之處。

就在兩人僵持不下之際,店員已經接過亞歷山大的信用卡,完成了結帳動作,捧著帳單走向亞歷山大。至此,林飛菱才發現,她根本不必再浪費唇舌了。

***

跳月兌了和服裝相關的事物後,亞歷山大帶著林飛菱出了市區,照著她的要求帶她到一些為游人稱道的景點。當他們抵達目的地後,林飛菱一點也不浪費時間,拿起相機對著幾個她認為風景優美的地方連按了好幾下快門——不像一般的旅客先對美麗的景致感動一番後,再按快門。

亞歷山大甚至沒時間替她講解一些相關的資訊,她就已經用完了一整卷的底片。

「這地方有這麼美嗎?」以他的眼光看來,她根本是胡亂拍。

「不錯了,比起台灣大部份的地方,這里還算挺漂亮的。」她是住在台灣的人,有些地方畢竟是外國無法相比的。了不起台灣小了點,沒法子有寬闊的大草原之類的地方。台灣小雖小,可也是美得很,要不然以前的「福爾摩莎」的名號怎麼來的?「而且這里的建築和台灣的大不相同。」當然不同,這里的建築是以石塊構成居多,而台灣則是鋼筋水泥比例居高。「都有各自的優點。」

「那麼,你為什麼不先欣賞一下,再決定哪些景點是值得收藏進底片中的?」

「這個……。」她搔搔頭。「你說的沒錯,只是我希望能先將它們全部裝進相機里雖然我對它們的印象不深,也許在某個無聊的午後,當我突然想起它們時,它們就會在我看得到的地方出現,而不需要依憑那不甚清晰的記憶。」她這麼做是有點貪心,不過是貪得有道理。

「好吧,那我不吵你了。」亞歷山大听著她不同于常人的解釋,不禁有點想笑的沖動。雖然有些奇特,不過畢竟是有她的道理存在的。

在這個地方,林飛菱總共用掉了一卷半的底片,而這其中全是風景照。不像其他的游人,會將自己留在鏡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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