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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老公進化論 第7頁

作者︰陳毓華

「你在听什麼音樂?」她不執勤的時候幾乎都在听音樂,他看過,遠遠的。

戴著鴨舌帽,身穿棉T、連帽外套、貼身褲搭著牛仔短褲,腳穿布鞋,就像一個小男生。

她不跟其他保全在一起,似乎很喜歡白屋外面那片松林,每次回來,衣服上面會夾著掉落的松針。

他要求她隨傳隨到,所以她能擁有的閑暇時間很少,可不知道為什麼,他就是記得那看過的印象。

「要听嗎?」看在這幾天他天天來醫院報到的份上,她難得主動示好。

「我對音樂的要求品味是很高的。」

孫立言把剛從耳里掏出來的耳機作勢再塞回去——

「唉,不要這樣。」他撈過耳機,放入自己耳里,可眼光不由自主的由她包裹著層層紗布的小腿延伸到兩只腳板。

那腳趾圓潤的腳底下,有他看過因為長途奔跑幾乎磨破一層皮的慘不忍睹模樣。

為了到處找他,拼了命的找,這麼奮不顧身,有哪個女人這麼傻?

送她進醫院時,她痛得死去活來,甚至暈過一次,可是從頭到尾沒掉過一滴眼淚,這女生的強悍,實在出人意外——也令人心疼。

他得死命的告訴自己才能把眼光從她的腳上移回來。

「很痛吧?」

她笑了笑,說的卻是——「謝謝你送我來醫院。」

「我也謝謝你救了我。」遲疑了下,他非常難得的向別人致謝。

「那是我的職責。」

「你對自己的職責都這麼拼命嗎?」那麼的義無反顧。

這年頭說要拼命的人很多,真的拿命去拼的人卻沒有。

「得看跟著的是什麼樣的老板。」她意有所指。至于他,她只是不想砸了自己的招牌,也沒想到他一離開自己的眼皮下就真的出事了。

想不到張馭曉伸手把她的頭發揉亂,一想到那麼愛穿熱褲的她,歉疚難過的情緒都浮了上來。

「我是好Boss,不過你不會後悔犧牲一條美腿,我的好以後你會知道,先說好,可不能上癮喔!」

「老王賣瓜,而且這種支票一點也不可靠。」她邊躲魔掌邊唾棄。

「老王的瓜可也是要經過GAS標章認證,消費者才肯買回來的。」經過輔導檢驗、管制,就跟豬肉得經過CAS認證的意思是一樣的。

孫立言索性翻身,來個置之不理。

不管他這粒瓜是冬瓜西瓜南瓜北瓜還是胡瓜,少理為妙!

「要不然我順便找個整形醫師幫你整一整,要恢復光滑幼女敕也不是不可能。」

她的反應是充耳不聞。

張馭曉也不以為意,自己找了張椅子搬到床前坐下,並沒有拔掉耳機,就這樣和孫立言面對面,听著同一首歌。

空氣中有那麼一段時間是停止的——只有光塵在空氣中彌漫跳舞。

「這MP3里怎麼听來听去就只有一首歌?想不到現在還有人在听他們的歌。」張馭曉的神情很淡,但仿佛還帶著一股悠遠的思緒。

「‘狂潮’可是亞洲天團,怎麼到你嘴里好像很過時似的?你們同是音樂人,沒有不知道的道理啊。」

音樂從來沒有過不過時,只有經典與否。

「一個已經解散的搖賓Band就跟散沙沒兩樣,現在的粉絲見一個愛一個,用過就丟,恐怕早就不記得,像你這麼長情的才少見。」對明星偶像情長,那麼是不是也代表她對感情也很執著?

「他們一路跟著我走過來,陪我度過很多時候,在我心里,他們是最特別的,當我失去爹媽,剩下一個人在瓦礫堆的時候;當我在軍校里一個人都不認識的時候;當叢林戰我以為會死在伙伴的槍下時;在我迷路,困在沙漠,以為會渴死的時候;當我遇到難關覺得快要過不去的時候,都是他們的歌聲安慰了我,你覺得我有多麼喜歡他們?」

她偏過頭,望著窗外醫院的庭園,院子外面有一棵不知的樹,風吹過樹梢,葉子窸窣作響。

張馭曉知道他的粉絲多如潮水,但是他無法確定是不是有人像孫立言喜愛狂潮那樣的喜歡他。

這讓他想起了過去年少的時光。

「為什麼當保鏢?」他忍不住問。

「那你為什麼要當歌手?」她反問,側著臉的她半身仿佛鍍著陽光,像個天使般。

「因為不想浪費我這張臉啊。」他一如往常般的嘻皮笑臉。

「我是戰爭孤兒,沒得選擇。」她輕描淡寫的帶過。

在爆炸中失去所有,包括外交官的爸爸、媽媽、弟弟、妹妹,所有她上一秒還熟識、在聊天、或道別或是微笑以對的面孔,一瞬間全化為烏有。

她不明白老天留她這條命要做什麼?她在瓦礫廢墟中被好心逃難的人帶到避難所,最後進入政府供應食宿學費的軍校,在那里,她學會的就是為國家殺人、救人,她支援過不同國家,參與反恐及武裝解除行動,後來高層內部發生分裂,一向照顧她的格斗教練問她要不要跟他出來,她答應了,于是有了黑水武裝保全。

他伸手,用手背貼著她的臉頰,就這樣放著,什麼話都沒說,只是那雙冷星般的眼楮涌現沒有人見過的真摯情感。

「你很了不起,我很遺憾……」

「我不需要同情,我很喜歡我的工作。」孫立言心神一震,立即把臉轉開。她有些懵了,他的手心很暖,那股莫名的暖意似乎滲進了她的心底。

戰爭對許多文明國家而言是一種不必要的罪惡,可是也有很多國家拿戰爭當幌子,做為懲惡的手段。

甭立無搖的人,求救無門,求償也無門,她走的這條路,救一條命算一條。

「我不是那個意思……我也是孤兒。」張馭曉的瞳孔有些黯然,「我是跟著祖母長大的。」他顯然比她幸運了些。提到了祖母,他的語氣中有抹掩飾不住的溫情。

孫立言點了點頭,什麼都沒說。

他們是主從身份,只相處過幾天,接觸的時間要不是硬踫硬,就是玩躲貓貓,如果扣掉事發當天還有住院這幾天,他們比較有互動的也就是現在這不到一個小時的時間,那麼面對他,她那卜通卜通跳的心是怎麼回事?

這幾日他天天來醫院報到、來看她,只能說他的確是個有良心的雇主。

她怎麼能夠因為這樣就覬覦起鮮美的他?顯然醫院單調的生活會讓人變得脆弱。

人吶,要懂得趨吉避凶,追求平安,喜歡上太帥的男人則叫自找死路。

第3章(2)

面對著他迫人的凝視令人無法忽視,她開始像毛毛蟲似的動來動去,像是想找個舒服的姿勢。

「想坐起來嗎?躺太久,不舒服嗎?」

「叫護士。」她想按鈴叫護士來幫忙。

「我來。」他說著放好靠墊,抱著她坐起來,喬了個姿勢讓她坐得舒服。

這幾天她行動不便,只要他在,很多事情都靠他照顧。

就是這種逐漸改變的行事作風讓她不習慣,像他那樣的人,那種個性,卻做這麼溫柔的事,實在違悖常理。

把人安置好,張馭曉感覺雙手空空,一如幾天前。他干脆拿起水果刀,逕自把帶來的水梨對分去籽,還削了皮。

只是賣相真差,跟狗啃的沒兩樣。可看在他很盡力的份上,孫立言什麼都沒說。

她很久不曾感受到被人照顧的感覺了。

因為生活環境的與眾不同,她常常忘記自己只是個二十幾歲的女生,天冷了,感冒了,自己加衣服;肚子餓得凶了,自己找吃的;要是受傷了,隨便貼個繃帶,要不置之不理;踫到解決不了的事情,也習慣自己硬撐過去。一直以來,因為她的懂事獨立,向來只有她照顧別人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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