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噴火女郎 第6頁

作者︰陳毓華

如此說來,也只有沈野自始至終都拿平常心看待她,把她看成平凡的女孩子。

扒光碗底最後的飯粒,丁緋毫不造作地拍拍他撐的肚皮。「我走啦!」

沈野也拋下碗筷。「你出去?」

丁緋抬起放在桌沿的棒球帽,往自己那不甚馴服的頭發一蓋。「嗯,去學校報到。」

「你不是才辭掉醫院的工作回來休養生息?什麼時候又找了學校的工作?」

「下鄉工作就是養生休息啊!校醫的工作既單純又舒服,好過當駐院醫師千百倍。」

她跨出大門。

「女乃女乃知道?」他窮追不舍。

「我沒來得及告訴她,老校長是在我回來的前夕才打電話給我。」

沈野斜睨了眼蔚藍無雲的天,暗忖︰上帝,這下子南開可要熱鬧了,阿門!

他可不是杞人憂天、危言聳听。丁緋雖然只是蜻蜓點水似的在南開念了一個學期,知名度卻響徹整所學校。當年的輝煌「戰跡」,至今還流傳在學弟學妹口中。沈野有時回校探望老校長,老校長還會偶爾為之「笑話當年」呢!

唉!也難怪,誰教她干下的禍事像萬里長城那麼長?又具有幾次方、能將小麻煩加工成恐怖大暴動的擔能力?

「小烏龜!」她開口警告。

「嘿嘿,我什麼都沒說。」他息事寧人。乖乖窿咚鏘,她有X光眼啊,居然知道他腦子里轉的是什麼?

「不許反對!我已經答應了老校長,我不想出爾反爾。」

他的雙食指比了個大叉叉抵在唇上,表示他什麼都沒說。

「不過——」他仍舊憋不住,問出重點︰「你穿這樣去,不怕‘閻羅王’氣出心髒病來?」

第三章

此「閻羅王」非彼「閻羅王」也。

此「閻羅王」乃是工專的訓導主任。他姓閻名羅,學生苦中作樂,從他「老人家」甫上任便促狹地封了個足以匹配他的綽號。他也干得有聲有色,以唬倒學生為己任,又號「鬼見愁」。

也難怪沈野有此一問。

丁緋頭套一件無領無袖的埃及棉衫,半短流蘇白色輕磅牛仔褲,不著襪的大頭布鞋,另加一頂藍白相間的棒球帽,脂粉不施,連最基本的口紅都省了下來。

沈野左看右瞧,怎麼也看不出她有哪點即將「為人師表」的「浩然正氣」,說她像西門町或東區那些來來去去的新新人類還差不多。

「他還沒退休?」

「嗯——」答案是Yes。

她八百年難得地附和沈野的話。「他的確不會樂意見到我,不過……我倒挺想念他的。」

閻羅王看見她會犯頭痛,是正常人的反應。當年,她捅下的漏子實在不計其數。閻羅王雖然聲稱自己氣得爆掉多少根血管,轉身之後,還是替她收拾、「掩滅」過不少亂子,即便次數不及沈野之多,丁緋還是滿感激他的。

「如果你願意听我良心的建議,我想好心告訴你,換掉這身打扮。畢竟是頭一天報到,總該給人一個合格的印象吧!?」

丁緋瞄了一眼沈野「苦口婆心」的臉,從善如流地答應了。

十分鐘後,她又出現在他面前。

一件低領鵝黃絲衫,一件窄腰的淺藍迷你裙,細高跟鞋,紅唇胭脂一樣不少。

站在沈野面前的,是個活色生香的超級大美女。

沈野很沒有君子風度地看傻了眼,等完整的「震撼教育」過去之後,才深深地吸了口氣。如果說,他希望自己能收回剛才的「雞婆」,哦,不!「雞公」。丁緋要真穿這身濃縴合度至極的衣服到學校去,他不敢相信一向自詡擁有超合金心髒的閻羅王,是不是會受得了!?

他非常非常非常地不確定。

而他自己呢?他現在已經有股沖動,想在她身上多加件外套了。

「這副打扮夠‘正點’了吧!?」不曉得情況嚴重的人,還一本正經地詢問沈野的意見哩!

點頭也不是,搖頭也不是,沈野覺得自己像透了照著鏡子的豬八戒。為免良心過意不去,只好把眼光迢迢地斜睨到不相干的地方,然後才哼哈地點頭充數。

「我送你去學校,反正我要上班,順路得很。」

「拜托!學校就遠在天邊,近在我家馬路對面。」太夸張了,她又不是三歲小孩,還得跟個保鏢、保姆。

「順路嘛!」他口氣雖雲淡風輕,意思卻是堅持的。

順就順,丁緋聳聳肩。

這回是真的出了門。

「走內側!」沈野命令。

她乖乖地听話,在短短的一怔之後。

仿佛是永遠不會改變的習慣。從小到大,只要和沈野出門壓馬路,他永遠堅持——她走內側,他則靠馬路那邊。

「手!」他發出第二道命令。

出于反射神經作用,她毫不考慮地伸了出去,然而半途突然一頓。「沈野,不要走火入魔好不好,我可是二十五歲的成熟大人了,過馬路還要人牽嗎?」不倫不類嘛!

沈野微微笑,心中卻掠過一抹似有還無的失落感。

他訕訕地收回自己的手。

橫過馬路,丁緋笑眯眯地走進南開的大校門,及至她的背影淹沒在學生浪潮中,沈野才躑躅著步子往回走。

曾幾何時,他的小丁緋已經出落得亭亭玉立?不過,那也是他長久以來一直所希冀的,不是嗎?

話雖如此,但是依照她那大事精明小事糊涂的個性,他不敢奢望她能明白他的一片苦心。

丁緋呀丁緋,他希望她能真的懂!

他三十三歲了,剩下沒多少時間了。

他急,真的好急,這麼多年了……唉!老天,千萬要幫忙啊!

不知是不是听見他由衷的嘆息,天際的薄雲悄悄地聚攏而來,像沈野一貫漫不經心的臉,驀然飄過一抹少見的陰霾……

※※※

這已經是他在台灣的第三天了。

他必須趕在下午的班機起飛前回到台北。

和沈氏科技的事,早在他抵台的第二天便干淨利落地處理妥當。他難得來一趟台灣,可不想讓緊湊的行程里再添一筆令人厭煩的送往迎來。那天原來純粹為了逃避接踵而來的洗塵餐會和正式會面,所以他臨時起意借來一部車,漫無目的地前台北近郊而去。車子越開越順手,他干脆舍高速公路,專挑省道走。

台灣的鄉村景色和他居住的小城卡梅爾風格截然不同,夾岸逶迤的稻田,閃著黃金般光澤的稻穗,這一切對龍驤而言是項難得的經驗。

卡梅爾有澄澈優美的海灣,公路上開滿了花,美則美矣,卻從來無法給他任何深刻的感受。

世界之大,無所不括,卻少有東西能撼動他的心。他的過去其實是不堪入目的。從他十五歲起,愛他的親人,在南非一場政治風暴引起的內戰中被炮火擊中,全死于瓦礫中;他雖僥幸留下一條命,一顆心卻完全失去了再愛人的能力。

人類的感情對他來說,成了可有可無的配件。

長長的十五年,他在商場無所不用其極,為的是要生存,要爭口氣,還有自己都理不清的活下去的理由。他將孤介不群的特性發揮到極致,常常,他會忘記,自己也是個有血有肉,有七情六欲,一個活生生的人——

他把自己當成機器,而機器是沒有感情的——他相信,沒有感情的人比較容易生存。

他著魔而無意識地想著,不知不覺超了紅燈,十字路口右側,有輛紅色的小小歐寶(OPEL)像火箭筒似地沖了出來——

年少時逃躲兵燹的經驗,訓練出他超人一等的肢體反應,踩煞車是最直接的動作,下一秒,驚天動地的金屬擦撞聲,便連綿地響徹數條街道。

所幸——安全氣囊及時發揮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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