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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愛耍心機 第6頁

作者︰席絹

「你真的希望當女強人?還是只是說說而已?」

她想了一下。皺皺小鼻頭,笑了。

「我討厭變成咄咄逼人,所以當不了干練的女性。就是因為知道自己做不來,才會偶爾幻想一下嘛。」

「那就好。那種女強人,事業心那麼重,婚姻通常不太好。」

「亂講,有羅以律那種丈夫,她作夢都要笑了,怎麼會允許自己的婚姻不好!」多好的男人啊!就算是笨到無可救藥的女人,也會死抓著不放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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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可以請你再說一遍?」羅以律不是沒听清楚她說了什麼,他只是不相信這樣的話,今生今世居然會從她嘴里說出來。

「以律,我們分居吧。」她的聲音還是那麼穩、眼神還是那麼澄澈,證明她是在無比清醒的情況下,把這話說出來。

羅以律靜靜的看著她,確定她沒說錯之後,他以輕且冷淡的聲音道︰

「我不問你為什麼做出這個決定。既然你對我開口,如果這是你要的,那何不做得更徹底一點——不必分居,就離婚吧!」

「離婚……」她語氣有一瞬間的飄忽不穩。

他察覺了,語氣更冷,但帶著疏離的笑——

「你忘了?我總是給你你要的,並且習慣多給。」

沉默,好久的沉默。她低首,而他緩緩啜飲飯後的普洱茶。

「那就,離婚吧……」她這麼說著,但不敢看他。「反正……那正是我原本要提出來的……」

第二章

他知道女人與男人在思想上、行為模式上的差異,可比火星與地球,幾乎是永遠別想達到「有志一同」、「心有靈犀」的夢幻境界。所以在他很年輕的時候,就已經知道不要企圖想去了解女人,也不要以為你了解女人,因為那都是錯的。

而如今他婚姻莫名其妙的觸礁,這個真理再度被印證。

他是羅以律,出身于人們口中的「百年羅家」,這是一種對商界元老家族的敬稱,尊敬這個古老的商業家族竟能在風風雨雨中,從日據殖民時代走到如今民主自由時代,一百年來,仍然能在台灣屹立不搖,穩如磐石。

因為先祖重視隱私,不喜張揚,所以即使羅家如此富裕,卻從來都沒上過富豪榜的榜首。然而不管歷年的首富大名如何的更替,被無情的商界風浪汰舊換新一輪又一輪,百年羅家總是靜靜的待在前十的榜單內,有時是第三名,有時是第十名。從台灣流行起計算富豪的身家時,都是如此。

百年羅家從來不是首富,卻是上流社會公認的商界貴族,是歷來的商界新興富豪與家族樂于攀交的對象,並會因為成為這個家族的朋友而感到無比榮幸,像是從此證明自己不僅是富了,而且還貴了。

他是羅家第四代,長房的次子。

次子,是個尷尬的身分。因為不像長子被寄子厚重的期待,打一出生就被當接班人仔細而嚴格的栽培;也不像麼子那樣被寬容,可以任意的享受長輩與母親的疼愛。

許多歷史研究學者、商界觀察家們對羅家的百年不衰,有著諸多見解。其中最有志一同的是——羅家有著嚴謹且絕對的傳承方式,並且祭入家訓中,任誰也不能輕易改動。

羅家的家主,只會是長子。即使這個長子才能平庸,也絕不更改這個家訓。歷代長子打一出生,就有繼承權,他可以繼承來自于父親百分之七十的財富,剩下的百分三十則由其他弟妹分享。若有其他才能出色,且不甘屈居于人下的子弟,就讓他分家出去,並給予一筆豐厚的創業基金,提供所有能提供的資源助其創業——百年來也不乏這樣的例子,但大多數的人仍是願意留在家族里效力。

羅以律上頭有一個準繼承人的兄長,下面有一個個性獨特的弟弟。大哥沉穩,小弟狂放,兩人出色的表現,讓他們從小就是長輩關注的焦點。他們三兄弟都不是喜歡被注目的性子,所以對大哥與小弟來說,成為常被親友談論的話題,對他們來說並不是件值得高興的事。而他,則幸運的躲過了這個困擾。

他一直覺得自己是家族里的平庸之輩,缺少好強斗勝的性情——至少他對于羅家累積了四代的巨大財富,從來沒有想要得到與駕馭的。

他的父親很早就對名下財產做出分配︰百分之七十理所當然給長子;百分之二十給次子;百分之十給幼子。然後,次子與幼子又可以平均分配母親名下的財產。不過母親名下具有紀念性的物件,則必須交由長子保管,收藏在家族寶庫里,作為長輩百年之後,對他們的追思與記憶。

听起來比例少得可憐,但那其中代表的數目字,足夠最揮霍的敗家子花天酒地、極盡荒唐之能事的過一輩子了。

他對生活從來沒有什麼不滿足。反正生命就是這樣,人生也就是這樣。

在公事上全力以赴,盡力揮灑,從中取得絕大的滿足或挫敗,商場好比戰場賭場,投資與投機,其實不太有界限,每天都有新的挑戰要面對;所以在私生活上,不需要再更多的刺激了,他只要平靜。

這八年來,翠微一直做得很好,給了他平靜的生活。

他不是那種會開口勉強別人的人,所以翠微所做的一切,都是她自己要的,他覺得不過分,于是從來不阻止——包括她堅持學商、當個職業婦女,與他夫唱婦隨。在當年,為此還在家里鬧出了一點風波。長輩都覺得她乖乖在家里女乃孩子就好了,一連生了兩個兒子,雖有保姆幫忙,但身為母親的人怎麼可以撇開不管?!

要知道,羅家對子女教育是非常重視的,他們相信缺少父母關注又生活得太過優渥的孩子,將會在長大後成為家族的負擔。所以羅家的媳婦通常會全職在家陪伴孩子到至少上小學為止,才能另做其它生涯規畫。

但翠微卻成了例外。她嫁了他之後,第一年生元達、第三年生元遙,這中間還取得了紐約大學商學院的碩士學位。讀完書之後,沒一刻靜止下來,馬上進入公司工作,與他同進同出,當起職業婦女。

家人很反對她這種置子女于不顧的行為,但翠微如果是那種會介意別人目光的人,當年就不會嫁給他了。

案母都希望他能與她談談,請她留在家里,至少將孩子帶到六歲。他們知道翠微只听他的話,只要他要求,她很少有不听從的。

所有人都知道她愛慘了他、崇拜死了他!

必于她對他的熱情……他稱不上感動,也談不上厭煩。雖然知道自己有左右她的能力,但卻極少使用。他總是這樣,不喜歡因為手中握有主宰別人的權力,就輕易支使別人,把別人耍得團團轉。那種無聊又惡劣的玩弄,不會讓他的人生比較快樂。

人與人之間需要尊重,即使是對自己的妻子。

當然,他也從來不以為自己是個很好的丈夫,但也沒有差到會被一個「愛死了他」的女人給放棄的地步吧!

「她到底在想什麼!」羅以律發現自己竟然在寶貴的上班時間為私事發呆,忍不住低咒了聲。

閉了閉眼,堅決的將雜思甩出腦海,目光專注盯在電腦螢幕上,卻發現工作列上skype通話訊號閃個不停,是他的長子元達。他將耳麥掛上,接通。

「元達,有什麼事?」他問著遠在美國讀貴族小學的長子。兒子通常不會在他上班時間內找他,可見是听到風聲了。最可能的報馬仔人選則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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