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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藍 第11頁

作者︰席絹

「莫,Eric,靖遠,再見,我要走了。所以……再見。」

第四章

不知道想念的厲害,當心口悶悶疼著時,當眼眶沒來由的紅起來時,當快樂自由到極致卻嘆息時……還在想︰我漸漸不愛他了吧?最近都沒想起他了呢。

會來到紐約,是因為家里在這里買有房子。三十幾年前父母來美國求學時,家里就買下一幢房子給他們住,後來就一直留著沒賣,非常有先見之明;因為她的哥哥姊姊、還有一些堂親跑到美國留學時,都曾在這邊住餅一陣子。而父母他們常來美國參加一些研究與研討會,也是在這邊落腳。

雖然哥倫比亞大學不是父母替她挑學校的第一個選擇,但里面有一些很優秀的教授是她父母的好友,其研究範圍也是目前生物界最有前途的基因工程控制,更是得到企業界豐沛的資金挹注,前景看好。這一陣子由于羅藍並沒有明確的表示,好像對未來尚無計畫,所以她的父母便代她決定,要她來到紐約,進入哥大就讀,為她讀完博士之後的路做好規畫。

她很听話,一到紐約,便馬上去哥大拜訪了父母所指定要見到的人,參觀了研究室,該做的全都做了,唯一沒做的是——她沒有交出申請資料,沒打算進入哥大的生物研究所就讀。雖然說她還是進了哥大,但她修讀的是為期三個月的暑期學分班,科目是視覺藝術,讓所有人跌破了眼鏡。

羅藍當然知道她的不听話將會很快的引起一些風波,所以她才沒有將這課程做長遠的打算。留在紐約三四個月,除了學一些藝術概念外,主要還是等家人前來,讓他們來說服她,也讓她說服家人;就算還是沒有共識,但至少家人會明白她已經決定這麼做了,不是一時迷惑,也不會如他們所願的走回「正途」。當然,他們會很生氣、很百思不得其解,甚至懷疑她是交了什麼壞朋友,被壞朋友蠱惑失去神智,才會叛逆學壞了……

所以呀……能在波士頓就跟莫靖遠做了了斷也好,這決定是正確的。她不想把無辜的他牽連進她必須自己面對的風暴中。如果他們沒有分手,家人一定會怪罪他,認為他是一切事端的元凶。

紐約與波士頓相距不遠。就她所知,他每個周末都得來到紐約工作,所以她與他其實無須那麼快分手。她沒讓他知道她下一個落腳處就在紐約,雖然心里掙扎過,但還是沒說。怕……若有更多的時間跟他相處下去,會太過喜歡他,喜歡到連自己的夢想都可以拋棄掉;然後,在日後老去時,永遠活在抱怨與後悔里,折磨他也折磨自己——如果,那時他居然還在她身邊的話。

他很喜歡她,她知道。他喜歡她現在所具備的一切,獨立、聰明、漂亮、自主、明確知道自己的路、海闊天空的飛翔、沒有人能阻止她。

如果她不再是那種人,只是一個愛他的女人,那又會怎樣呢?

羅藍發現自己不敢想象。不是沒想過,但想到後來卻是恐懼了。

與人有關的事物,永遠復雜到難以捉模。夢想就簡單一點,它只是困難,但並不復雜。

她不知道分手那天,他的心情如何、有沒有覺得受傷。不過她想,他會很快恢復的。因為他太出色,身旁不會寂寞太久,就算他無意,那些女人也不會放過他。所以另一個出色的女人會出現,一個又一個的來豐富他的生命與歷練,直到把他的感情世界點綴到繽紛極致;然後他的事業也有所成就後,他會結婚,或許是門當戶對的千金小姐,也或許是聰明靈慧到可與他心靈匹配的優秀女子,反正今生在感情這一區塊,他會過得很精采。

而她,有自己的夢,有自己精采的方式,誰也動搖不了她,所以她才會在這里等候家人,不選避,不馬上遠走高飛的離去。她當然可以,反正她身上有錢,家人再怎麼氣她,也不會因此而斷掉她的經濟支應,每個月匯入她戶頭的錢是曾祖母過世前就分配給她的學習金。生在書香世家,讀書是頂重要的事,五代以來都是如此,不分男女,每人的學習金可支領到二十五歲。但逃走閃避不是對待家人的方式,對自己的家人不該任性的加以傷害。

她在紐約的生活雖然還不太久,但每天都過得很熱鬧。家人輪番打電話來找她,一談就是通宵,仿佛越洋電話不用錢,都忘了家訓第一條第四款第一點叫做「節約有度,用所當用」。電話炮轟還不夠,還號召美國的親戚三不五時的來拜訪她,連她以前的教授、父母的朋友都特地跑來紐約找她吃飯;而她的父母兄姊正忙著把堆積如山的研究工作挪開,挪不開的就用力趕工,誰先得空就先來美國找她。就羅藍所知,最先會來的應該是大哥,因為他現在正在做的研究正是美國某生技公司所委托的案子,目前最常跑美國的人是他,幾乎每個月都會來一次。

她等著家人來。等人的同時,每天都排有兩小時的課,所以日子並不難捱。雖然是兩個小時的課,但對于她這個大門外漢來說,卻學習得非常辛苦,于是圖書館又成了她長時間待著的地方。

一般暑期班所招收的學生多以社會人士為主,教的課程偏重于藝術欣賞,而非藝術學理。不過對身為研究科學的人來說,追根究柢是一種可怕的癮,戒也戒不掉,于是她還是從基礎理論開始學起,所以才會這麼累。

如果她有限的能力讓她的每一種學習都只能學到皮毛,那她希望那個皮毛都是扎根在基礎,而非學完了還只是門外漢到此一游的欣賞。

有點故意把自己搞得很累,一天看書十個小時也就算了,她甚至還有空跟同學到蘇活區去欣賞紐約街頭藝人風光。雖然很累,但第二天就又精神百倍了,這大概就是老人家所感嘆的年輕人本錢吧。

在她上課一個月之後,她的大哥來紐約了。

這天,談得非常不愉快,沒有共識,一直談到她上課時間到了,出門前,大哥說等她回來,話題還會繼續。

「我不會太早回來。」她這麼告訴大哥。

「沒關系,我可以邊工作邊等妳。反正我也有事要忙。」大哥非常務實的回答她。

上完課之後,下午三點,她不想回家,听到幾個從台灣來短期進修的同學說要去逛傳說中的第五大道開眼界,問她要不要去,她想了想,點頭了。就去吧,去看看那些亮晶晶的珠寶首飾也好,也許會挖掘出斬的興趣。

她打算在外面閑晃到晚上七點再回去與大哥共進晚餐、听他的訓。曼哈頓那一大片商圈夠她耗的了,想殺時間絕不是問題。

「……哥哥,你為什麼說沒有回台灣的計畫呢?你不是放暑假了嗎?」電話那頭傳來輕柔的女聲,這聲音猶帶著點童音,但隨著年歲逐漸長成,漸漸低沉,只有慣常帶著的鼻音依舊。

這是一個今年即將滿十五歲的女生聲音,她叫單曉晨,是莫靖遠最疼愛的親妹妹。對她,他從來是有求必應。想來就算她想要天上的星星,他也會設法為她摘得——如果她要,他倒想看看自己能不能做得到。可惜單曉晨對測試兄長能耐這方面的事沒興趣,她只是很常很常想念他,卻不要哥哥為她做什麼,也實在沒什麼好做,因為她把生活過得很滿足充實,從不感到匱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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