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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求安心 第27頁

作者︰席絹

「安——」正要叫她,不意被葉安安打斷。

「茱麗,我們結帳。」她突然站起身,眼神一直看著玻璃窗外的某處。

「怎麼了?」康茱麗不知道現在是什麼狀況,只能呆呆跟著起身,被安安拉著往外走。

「我看到熟人。」結完帳,走出去,腳步非常快。

「誰?是誰?」康茱麗小快步地追在後面。

「任放歌的媽媽。」

葉安安的答案讓康茱麗更加不解,看到任放歌的媽媽又怎樣?不是應該轉身就跑,或裝作沒看見就好了嗎?

「安安,我不懂,就算以後妳可能會嫁任放歌,但我不認為妳有義務討好那個準惡婆婆耶。求求妳,不要太流俗啦,如果妳決定變身為阿信第二,我會哭的啦!安安——」

唉,沒用,安安還是一直在走,叫也叫不停!

討厭的任放歌,把原來的安安還給她啦1

「你們想做什麼?」方敏琳揚高下巴,冷冷地看著眼前三個圍住她的男子。這三人一看就知道絕非善類,流里流氣地跟在她身後很久了,她心里暗自警戒,抓緊手上的公文包,里頭有一份重要的設計稿,閃失不得的。

「我們哪有要做什麼?這條路只有妳能走喔?阿姨。」三個小混混目光一致盯緊她手上那只緊握著的名牌公文包,非常的不懷好意。

「你們別再跟著我了!」她低喝。四下看著,打算找輛出租車搭上去。

「別這麼無情嘛,妳在找出租車嗎?這條小路不會有出租車開進來的啦,要不要我們送妳一程呀?」三個人徑自笑了起來,以三角形的態勢包圍住方敏琳,並不斷地縮小範圍。

「你們別過來!你們、你們——」方敏琳急了,偏偏這時附近又沒有行人經過,讓她求助無門!

「喂!你們做什麼?」

這時一聲大喝由遠而近傳來,在場的人都不自禁看過去,發現居然是兩個騎機車出來巡邏的警察!三個混混馬上閃得老遠,可能是有前科的關系,沒等警察走近,立即往三個不同的方向溜了。

警察的機車停在方敏琳身邊。

「妳有沒有事?」

「謝謝你們,我沒事。我……需要你們幫忙,請幫我叫輛可靠的出租車好嗎?」

警察點頭,幫她叫了車,也等她上車走人後才離開。

不遠處,葉安安拉著康茱麗道︰「我們走。」

「去哪?繼續吃下午茶嗎?還是去任放歌那邊跟他邀功,說我們暗中幫忙他媽媽,為善不欲人知……」

「幫她的是警察,不是我們。那三個人還沒走遠,正在那邊說話,我們過去看看。」她注意到那三個混混又踅了回來,聚在不遠處。

「亂講,要不是我們把正在大馬路那邊巡邏的警察拉過來這邊小路看一下的話,我看任放歌的媽一定會被搶……等等!妳說……我們現在要去跟蹤那些混混?妳確定!妳知道妳在做什麼嗎?!」康茱麗低叫。伸手直扯著安安,希望可以阻止她這個不智的行為!

「別擔心,不會被發現的。」

「妳憑什麼這麼保證?」

「因為我有經驗,也從沒被發現過。」

「什麼!」

有經驗?安安是哪來這方面的經驗呀?!難道她以前參加過FBI夏令營那樣的東西?

三個惡少聚集在一起滿月復牢騷、互相抱怨——

「都是你動作不快一點,還在那邊說笑,結果你看,事情沒有辦成,要怎麼跟人交代?」

「反正事情就這樣了啦,要不然還能怎樣?」

「對呀,我們又還沒有拿錢,你怎麼知道我們幫他搶到皮包之後,他真的會給我們錢?我听說最近林鑫文混得很差,賣了假機密給一個大公司的人,害那個公司差點惹上大官司,結果買假機密的那個人被公司辭去頭路,那個人放話說要找人給他蓋布袋。你沒看他現在每天都躲起來,找也找不到人,我看他早晚會落跑出國。」

「那他現在應該很缺錢對不對?」有人突然想到一個挺嚴重的問題。

「對厚,那我們幫他做事還能拿得到錢嗎?」

「不行,我們不要再去盯那個女人了,等下次林鑫文打電話給我們的時候,我們叫他把錢先匯給我們,我們才要幫他去搶。要不然不就白做了!」

「對對對!本來就應該這樣!就這麼做。我們回去吧!」

「對,他別想把我們當呆子,我們走!」

短暫討論過後,三個人意興闌珊地走人了。

在路口的轉角處,葉安安等了好久後,確定安全無虞,才示意康茱麗可以說話了。

「安安!他們是誰?好像是有個人叫他們去搶劫任放歌的媽媽耶!我一直知道他媽媽不是一個好相處的人,但卻從來沒想過她會顧人怨成這樣!這種級數簡直是登峰造極啦!還有,既然知道有這樣的事,我們要不要跟任放歌說一下?」被允許開口之後,康茱麗哇啦哇啦地問出一肚子疑問。

「問題可能不大,不過這種事最好還是跟他說一聲比較好。」

「對呀對呀!我們馬上去!」

「不,我還有事,妳去好了。」葉安安看了下時間,快五點了。

「為什麼?妳有什麼事?有什麼事會比這件事更重要?」

「我得回去打卡。」

「打卡?!」仿佛葉安安說的是火星話,康茱麗一時不能理解這兩個字是什麼意思。

「要回去打卡,才有全勤;有全勤,才有三千元的全勤獎金。」這是每一個模魚者都知道的道理。

然後,在康茱麗瞪大眼,滿是不敢置信的表情里,葉安安揮揮手,搭出租車離去。

第十章

其實也不必任放歌提醒,方敏琳是何等角色,多年來為了在家族里爭取到一個好位置,她自己就施展過不少暗地里的手段,對于保護自己,向來不遺余力。就算昨日那場小意外可能只是小混混的臨時起意,她也不會輕忽以待。

原本打算處理完公事後,為了兒子的婚事,她願意多留在台灣幾天,好說服放歌听她的話,乖乖跟那個女人分手的。但現在不了,昨天回飯店後,她馬上改變行程,訂了明天的飛機,即刻回美國去。在還沒上飛機之前,她不打算離開飯店,讓別人有機可乘地傷她。

既然不肯走出飯店,那麼就只有把她想見的人都招來飯店覲見她了。

她僅余的時間不多。所以行程排得很緊,不過也不至于緊到要讓兩組約會並在一起跟她會面吧!

「放歌,我以為這個時間來的人只有你一個。再不,多一個你父親也算恰當,畢竟我們要談的是你的婚事,可你帶不相干的人來做什麼?!」方敏琳的口氣充滿譴責。永遠拿這個不正經的兒子沒辦法。然後,她冷淡地看向葉安安,語氣更冷︰「葉小姐,妳手上那只表的時間似乎不太準確。我與妳約的時間是九點,妳來早了。也許妳可以先到樓下的商店逛逛,順便把時間調正確。」

「嘿,媽,妳這不是強人所難嗎?安安每天差不多九點就要睡覺了,妳約她九點見面,九點是她睡覺的時間,不會來的。可妳這長輩約她來,她如果沒來的話就有點失禮了,還是妳兒子我死拖活賴地跟她磨說反正有我當車夫載她、反正我也順路要來妳這里、反正一趟汽油錢省餅兩趟汽油錢,妳要知道石油價格今年已經調過五次了,我們要懂得節約之道等等等的,終于,安安才肯跟我來。」任放歌在一邊邀功。說完似乎沒注意到母親的臉色依稀仿佛有點綠,轉而看向親親女友道︰「安安,妳忍著點。我想我媽要說的話不會太多,應該不會超過九點,但要是不小心超過九點的話,妳一邊打盹沒關系,要回去了我再叫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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