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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別愛我 第26頁

作者︰席絹

「對不起,我沒想到你會在這里,不想打擾你的,卻又是怎麼也走不開。看你神采飛揚的形貌是一種享受。」

咦?那是說他早就看到我了?

「看到我多久了?」

「半小時吧。」他看了下手表。

我攀著他肩膀︰「喂!偶遇是一種驚喜,你不高興見到我嗎?還是你想我,並沒有我想你的多?」

他也摟住我,與我並列著。

「如果你定位我的人必須在花蓮才得以與你重逢,那麼在花蓮以外的地方不期而遇,怕會給你壓力,覺得似乎被盯梢住了。我不想引起你臆測,也不想在你眼中看到對我的抗拒。」

我瞠大眼看他︰「你乍看之下老實坦白,其實一肚子曲曲折折。想那麼多做什麼?我很高興看到你呀,而且我想你也沒有時間與金錢容你成天追著女人轉。一定是有事才來台南的嘛。」這男人一點猜忌的機會也不留給我。嘖!恐怕我以後是沒什麼無理取鬧的機會了。他硬是比我多了幾分細心,我還能說些什麼?

「你來做什麼?」

「送來一只訓練好的導盲犬給台南的客人。還有,這家育幼院的院長向我要了兩只可以看門的狼犬,我也一同送過來。明天開始要到台南各鄉鎮的流浪動物之家義診。」他細數下來,約莫會停留八至十天。

「那正好,台南是我的地盤,我可以帶你四處走。如果你沒有地方住,可以往我家,我家現在只剩一名管家--喔,對了,文小姐有一同來嗎?」我一直看不到人。

他搖頭︰「我將她介紹到台北友人處工作。既然不能接受她的感情,還是別給她期望最好。我那位朋友是個年輕英俊並且很有抱負的獸醫。」

喔,美男計!這男人不呆嘛看得出來文小姐對工作的熱情通常附帶著浪漫的條件。一次的感情挫敗或許無法在短時間之內重振旗鼓,但希望永遠存在,美男在旁久了也就芳心暗移了。希望她這一次可以追求到瑰麗的戀情,表現出現代女性的精神。

「你真是不容小看」我噓他。

「何苦讓三個人都不自在?」他低頭親我。

「鐘昂,我想沒有女人逃得過你的手掌心。」我嘆息著。

他溫柔微笑︰「我不要其他女人。但我只要你在我的手掌心。」

我想,我終究會愛上他的。

第九章

既是戀人,就好歹做一些戀人會做的事吧。

挑了個晴朗的星期二,兩人皆沒事的空檔,我拉著鐘昂上街約會。夏天了,南部的驕陽簡直可以曬死人。三十三度耶,為什麼不干脆火山爆發算了?

我左手挖著雪花冰,右手抓著棺材板,不時的以哀怨白眼楮向萬里無雲的天空。將人曬得像只氣喘不已的哈巴狗,老天爺又得到什麼樂趣了?

鐘昂以冰涼的礦泉水淋濕手帕,在我臉上頸上擦拭著,使我的浮躁降低了一點點。

「現代還有人在帶手帕出門呀?」我轉移注意力的問著。面紙方便多了不是嗎?而且不必洗。

「環保,手帕用途多,髒了可以洗淨再用。」

「你以為少你一個人用面紙可拯救幾棵樹木?」我也很有環保心,只是難以力行口畢竟我對「便利」兩字太熱愛,容不得削減分毫。

「至少盡到一份心了。」他對我的尖酸刻薄不以為意,依舊忙著為我除熱。

「你實在很適合照顧別人。難怪你除了當獸醫之外,還兼了那麼多差。」我得寸進尺的依入他懷中,讓他以厚紙板為我涼。

「我很慶幸自己是付出的一方,很虛榮的為這情況而自豪。」

「我也很虛榮于自己擅于向企業王榨錢,得到很大的成就感。其實我討厭人家扣我慈善家的帽子。」

「我知道。」他有同感。「我也不是慈善家。我只是相信人生于世,必然帶著什麼任務來走這一遭。沒有人的出生是無意義的。也許我就是生來為別人做一些什麼,以及--遇見你。」

我笑︰「我倒沒那麼宿命,我只覺得活得快樂最重要。即使是戀愛,也是尋一個最適合我性子的方式去進行--」忍不住的,我告訴了他與朱棣亞會面所談的話。而,當我願意投注給他相當于我曾投注給朱棣亞的信任時,是不是表示鐘昂已取代了朱棣亞曾在我心中佔有過的分量?

我並不為這種轉變感到遺憾。如果我的心思已這般改變的話。

「你是個幸運的女子。」他听完後,在我耳邊這麼說奢,眼中浮起了對朱棣亞的欣賞。

「大概吧,我遇到過的人事物,造就了今日的我。朱棣亞更是至大的元凶。被人這麼了解到透徹的地步非常可怕。要是他存心不利于我,我大概連自己怎麼死的都不知道。」我打了個哆嗦。

「你不希望我了解你太深嗎?」

我望著他︰「人與人之間,既然生來就是個個體,就不該太過透徹到完全無遮掩。你可以知我、了解我,偶爾的看出我的心思,但千萬不要模清到連每一分一秒的思維都在指掌間。我想,我沒有愛上朱棣亞的最大原因是︰他根本是我肚子里的蛔蟲。被人完全了解是很可怕的事。人生既然是未知數,就該以模索的方式行進;如果連我也預測不了我下一秒的行為,別人就不該比我更快看出來。如果他兩年前沒有想到今日可能會發生的事,也許我們早就會有小孩,也許我過的不是今天這種生活。」不知道怎樣才能確切表達,到最後,竟只是以寂然的淺笑收尾。

「人生處處是桃花源,只看當時有沒有把握住。我不敢說我會做得比朱先生更好,但我期望你一直自由、一直快樂。過了他那個村,就來我這個店吧。」他一定看出了我的遺憾,沒有醋意,以微笑驅走我不請自來的感傷。

「鐘昂,我有沒有對你說過我很討厭愛情?」

他輕輕搖著我︰「有的——它讓你不停的在失去,所以你討厭,是嗎?」

在他懷中點了點頭︰「我沒有機會厘清我與他是怎麼一回事了,但我希望與你這一段,可以走出一個圓滿。如果那代表愛情——好可悲,再怎麼討厭也得去走。更寬廣或更狹隘,也只有走過去才知道。」

「你像個無措的孩子,哪里還有搶錢妖女的威風。」他輕輕取笑我,努力要使我快樂。

我輕嘆︰「也許,我早已走入其中而不自知,鐘昂,你覺得如何?」

「我會覺得榮幸。」

我咭咭咕咕笑了出來,偎緊了他。

陽光炙烈已不再是重要的事,雪花冰融成涼水也無所謂,偶爾撲面的沙塵更是進不了我們的注意力中。

我們兩個真是怪胎,湊在一起負負得正,也真叫老天垂磷了。

心中開始有了一個預感--也許我會與這個男人攜手共度一生,而不感厭倦。

我不要讓人看得剔透,我只要一份徹底的包容。

這個人會是他吧?也一定是他吧?

※※※我過生活的方式其實相當隨性,有地方住就好,有錢花就好,哪邊有事往哪邊走,無時不刻保持一顆愉悅且好動的心。

走走停停之間,能讓我久留的地方並不多。花蓮,卻成了我極喜愛的地方之一。

因為風景美嗎?民風淳樸嗎?沒有都市專有的擾攘喧囂,只有清淨的空氣與廣闊的空間,是原因之一吧。不過我想,重要的是--鐘昂人在這里。

時序已步入盛夏,是七月炎天了。也就是說我與他的交往算起來已有三、四個月之久,當然真正相見的時間數得出來,不過既然分別的日子里我們有在互相思念那麼湊出出三、四個月的數字也不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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