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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別愛我 第4頁

作者︰席絹

我對朱棣亞使了個眼色,兩人潛上三樓。當年結婚時的新房不知道有沒有結蜘蛛網了。四年來回來過幾次,但也很快走人,這間新房實在是浪費了。

「近來過得好嗎?」他月兌下外套擱在一旁,問候著將近半年不見的我。

「很好呀,我看你也過得不錯。」我從口袋中掏出收據交到他手中。

他挑眉看了一下,也沒有跳腳,一如他三十三年來的斯文沉靜,有怒氣冤氣也不形于外(或者是我太遲鈍看不出來?)。他只是收下,並且簽了一張三十萬的支票給我,依舊不語。

謗據我與他認識了二十九個年頭的了解程度來分析,這位仁兄肯定是有煩心事,而且依照慣例的悶在心中悶不吭聲的自行消化。與他做夫妻四年沒什麼值得稱頌的,但與他做兄妹兼哥兒們倒有一輩子了,所以我也就當仁不讓的問道︰「怎麼了?難不成你出牆了,怕我知道?」我將他一同拉躺在大床上,依照小時候養成至今的習慣,窩在他溫暖的懷中談天說地。

「我曾經決定與你這樣過一輩子的。」他模著我近來又剪短的發,挑看著幾撮染成金色的扯了扯。

「你要斷絕我的金源了?」我垮下臉,滿是棄婦之色。

「不。」他笑。「你曾要求我比照唐或的離婚條件辦理,我不是答應了嗎?雖然以我目前小鮑司的收入來說,要每個月付你三、五十萬是吃力了些--」

「我說過七、八萬元就可以了嘛。」我連忙打折。開玩笑!我們兩家的田產看起來是很多,但未變現之前,能花用的也不過是租金而已,哪里比得上大企業「唐遠」的氣派?我們這種人還是承受不起大手筆的揮霍,小家子氣得緊。何況創業維艱,朱棣亞的公司再賺錢也不能毫無節制的揮霍,他可是有遠大自標的人呢。

「棣亞,你有喜歡的人了嗎?」我趴在他身上問著。

他靜默了下。

「有一個女人,可能懷了我的孩子。」

「咦?你允許別人生,就不許我生?」看不起我哦,我雖不是很美,但也不丑。

「菲凡,你倒來計較這個,拜托有點為人妻的樣子好嗎?」他啼笑皆非的又拉了我頭發一次。

好吧,我乖乖的扮演「妻子」角色。

「你腳踏兩條船,可惡壞男人--咦?不對,我先借問一下,是你去勾引別人呢?還是別人設計了你?前一陣子你被資訊雜志評選為科技界才子俊男之一,被女人倒貼也是極有可能。」

他又笑了。奇怪,為什麼我的話常能令他笑?這是不是他慷慨給我零用錢花的主因?畢竟朱棣亞是不常笑的男人,很多時候他的笑只為了禮貌,並非真心。

「我不太明白她的心理。我對女性並沒有太多的認知,你也知道三十三年來我並不熱中于男女之事。與你親近又作不得準,你並不是正常女人的範本。」他想了一想,突然吻了我一下。「菲凡,你會覺得渾身顫栗,產生酥麻觸電的感覺嗎?」意指接吻。

他在說神話嗎?幾時被愛情小說洗腦了我怎麼都不知道?回吻了他一下--「老兄,實際一點吧。人家說像火山爆發,宇宙爆炸,也像假死,可是那也只是肢體交纏時彼此配合而感到歡暢片刻的松馳而已,沒有人家形容得那麼夸張。此刻您老卻想只是接吻就要得到觸電,建議你去牆壁撞一撞吧,你這輩子絕對修不成情聖的功力。」

「也許「愛情」這東西會使一切顯得不同。」他深思著。

我拍拍他的手起身。

「我不曉得,但我挺好奇那名女子的長相,如果真有人懷了你的孩子,你會要她嗎?」

「不一定。畢竟我非常滿意現在的生活。如果有了真正的家累,勢必得從工作的時間內分割出一半來經營家庭,對我的生涯規劃而言,不是好事。」

可是人生不就是這樣嗎?總會有荊棘意外橫阻,豈容自己撥撥打打便算作數?

「男人一旦戀愛了,會像唐或那樣瘋狂嗎?」我在九年前曾把唐或的追求史當成稀奇事說給他知曉。

「我不知道。」他眼光怪怪的掃了我一下。

「那你去戀愛看看嘛,我要看!」我興致勃勃的拉著他的手要求著。

他眼光閃了閃,口氣突然有些僵冷︰「你是真不在意還是不曉得事情的嚴重性?」

「無論如何那都不是我所能決定的呀。」我直覺的出口叫著,然後愕然的盯視他「似乎」有些生氣的面孔。

我們互相瞪著不語。

然後我終于知道了一件事︰我們吵架了。

※※※我與朱棣亞的哥兒們情誼勝過一切;當然因為情誼深厚,所以在雙方家人的力撮下,覺得與他掛上夫妻名分也不錯。世上多的是仳離的曾經海誓山盟男女,朋友般的相處反而能長長久久,給彼此自由的方式就是當一對夫妻,然後在夫妻名分間,長長久久的做互相扶持的朋友口這是四年前我們立下最好的解決方案,也一直這麼做。

不能說沒有感情,但肯定是沒有愛情。他若尋到了愛情,我不是沒有倀然的,只不過那又如何?總不能因為日後再也不能彼此相依相偎而尋死竟活吧?

愛情領域中摻了太多獨佔欲,框成兩人甜蜜世界的氛圍,外人再也不能介入,到那時,朱棣亞便再也不能是我能吻能抱能依賴的朱棣亞了。

他會被貼上某名女子專有的標簽,我也就只能模模鼻子站在安全距離以外與他寒暄問好,一切都會不同。

這是我無能為力的,即使今天我深刻愛上了他,情況也是一樣我會獨佔他,要求他顧家、愛妻,不可能會一年半載才見上一次、死活各自保重。

所以嘍,我的習慣是乖乖站在一邊,沒有我出場的戲分時,嗑瓜子喝茶就好。我會珍惜目前依然掛奢「朱太太」之名的好時光,也許小小的興風作演一番--?

心中感到被挖去一角,實在是以為我與他會這麼過一輩子的,但老天並不這麼認為,所以心口注定要空蕩蕩的。

我討厭愛情,它讓我必須不停的失去。

「喂!喝茶!」惡聲惡氣的低沉男音響在我頭上,打破了我無病申吟的好時光。

我看著茶幾前的紅茶,再看了看直立在我眼前的年輕俊男。他叫谷亮鴻,一個二十七歲的俊美男子。如果常看電視的人必然知道這一張臉具有千萬身價,不僅是三年來以光速竄紅的偶像明星,更是日本名服裝設計師指定的服飾代言人;每到了時裝展的旺季,他米蘭、巴黎的到處飛,這一張面孔曾刊登在全球三十幾家知名時尚雜志的封面。名滾名、利滾利,曾經一無所有的小伙子成了如今年收入上億元的大富翁。

但在此刻,他啥也不是,只是我的佣人。

「真閑,走下坡了嗎?突然又來做牛做馬了?」基本上,台中的這一處公寓是我長年駐守的大本營,不管我奔走到哪里,有空閑必然回到此處休養生息。

「我都來半小時了,你現在才看到我,你近視呀!」谷亮鴻更加凶惡,全然沒有平常螢幕上看來的冷酷貴氣。褪去了層層商業包裝,這位仁兄依然是三年前我撿到的那只小混混。

「不爽就別來呀,稀罕。當初是誰說要做牛做馬回報我的呀?」

「做牛做馬並不代表當你的佣人吧!」

「不然你以為就像電視上演的那樣,對你以身相許呀?你自己說過你這一生都是我的了?」他還在作白日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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