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登入注冊
夜間

愛我不必太痴心 第19頁

作者︰席絹

我低頭看手表。想著登機時間,但我想我可能搭不上這一班;樓公子千里迢迢追來桃園,當然不會白白地放我走。我說過,他不是會做白工、浪費時間的人。

「找個地方聊吧!我的肩膀快著火了。」

他一手接過我的行李,拉著我上他的車。問也不問的,便朝高速公路的方向開去,看情形是往台北而去,我吁出長長一口氣,忍不住在車上就與他談了起來。

「你想要什麼結果?娶我嗎?」我故意嬌滴滴地問著,直向他的火氣挑戰。如果「喜歡上我」已是滔天大罪,為他理智所不容,那麼「娶我」的念頭恐怕瀕臨地球毀滅吧!?我不想驗收自己挑戰的成果,一手擱在窩邊,撐著頭看向窗外飛逝而過的青山綠景。

他繃緊的聲音傳入我其中︰

「再給我一些時間,讓我弄明白。」

這些話恐怕是樓公子用詞中,低聲下氣的最極限了。

我輕笑,伸出左手在窗上畫圈圈,描繪他映在窗上的面孔。

「笑什麼?」他問。

「你曾經喜歡過某個女人嗎?」

「當然,但絕不是你這一類的。」

我想也是。通常公子的配對都是清純美少女,要是「失足」地去喜歡上煙媚女子,那真叫破功了!愈是花心的男人,愈是會娶到天使一般的少女,這種結局才有醒世的意義,告知天下女子千萬要單純天真如嬰兒,才會有幸去當男人的正室與最後戀人;如果不單純不天真,不保護好自己那片薄薄的處女膜,那可糟了,只能在每一出故事中當配角,飾演壞女人,沒有當正室的命,了不起給人藏了嬌就算好下場。

可是,當了正室並不代表會是丈夫最後的女人;最後的戀人可也不代表是最後與那男人上床的女人。世間沒有絕對,女人何必為那不值得的頭餃、不可靠的男人去故作天真?如果婚姻像買家電一樣,也有保證書、保證期限,能擔保男人守貞自律,我會完全臣服于那個制度中,即使不婚也不會去嘲弄它存在。

但是呀,時代在變,婚姻也在變,唯一可說公平的大概是婚姻的破滅已不再是男人外遇的問題;這一點上頭,女人後來居上,不讓男人專「美」于前。多好,各自找樂子,公平嘛!但,時代變成這樣,人類還要婚姻做什麼?我不知道。可是戀愛的完成式在于套上戒指的那一剎那,老套的公式既然人類沿用至今,倒也不必有改變的必要。

如果不是以婚姻為前提,那麼樓公子「喜歡」上我,就不值得令他坐立難安了。誰會逼迫他喜歡的下一步非要如何不可呢?

我想,基于富家身分、玩家本色,以及自律甚嚴,喜歡上我這種女人會令他自怨自鄙。「高貴」的血流逼迫他只能喜歡同等高貴的女人,即使不要求處女,也要是只會為愛奉獻的聖女,不能是我這種拜金女子;不管我有怎樣多的面貌、怎樣難捉模的個性,大前提下,我都是他眼中拜金的女人。有錢的男人就是怕女人為他口袋的錢接近他,玩玩可以,但當真陷入了,可就不好玩了。

回頭想想自己,其實我並不明白自己為何讓他看上,居然在談好分手後卻又令他反悔?了不起他就是看到我不施脂粉的一面罷了!但那並不稀奇。在樓氏機構中多的是清秀佳人,濃妝淡抹任君挑選,清純冶艷應有盡有。只要他這名公子哥兒一欽點,用錢去砸或用鮮花去取芳心,還怕不手到擒來嗎?那他巴著我不放做什麼?

「為什麼喜歡我?」我問。

「你認為我會喜歡你?」他口氣嘲弄。

好吧,那用另一種方式問︰

「當初為什麼點召我?」夠「尊重」他了吧?給足了十全的面子了吧!

他俐落地將車子滑下交流道。在第一個紅燈路口停下來面對台北市必然的塞車,也讓他得以回答我;時間多得很。

「你的某些神情很特別。」他壓下車窗,燃起一根煙,側著面孔看我。「除了嬌媚之外,在無人注意時,你像在玩弄你周邊的一切,以一種置身事外的看戲姿態看別人表演;就這一點,使得你散發的氣質異于其他女子,花瓶女也好,清純女也行,你就硬是不同。其實你的容貌不是特別出色,但你吸引人。」

「那麼,既然說好要分手,又何必反悔?」

可能是踩到他不願表白的敏感處,他一手將煙捻熄,車子開始在車陣中蠕動而行。

「我說過,我需要弄明白。也許真的是我還沒厭倦你。如果你真的是個好情人,就別再在我面前上濃妝,將頭發吹得像鐵絲。」說完,伸手撥弄我的頭發。

「為什麼我非得配合你,給你時間去討厭我呢?」

「你別無選擇。」他微笑︰「你聰明得知道自己身分的輕重,在恩客面前你沒有自尊與自我。如果要講清高,你就不會讓我用錢收買。」

這是最現實的一點。我嘆息而笑,我的老天,這個男人不哄女人之余也不容我這種女人去清高自負。在金錢代表一切的兩性游戲中,就什麼也不必談了。

所以他佔盡優勢。誰叫我去強惹他呢?

想來,說清楚時,他一點也不含糊;這男人無情且犀利。

可能我再度涉入的,是更高層次的戰斗;既然出國不成,那就來玩個徹底吧!

只是會有怎樣的結局,我就不知道了。

***

我並不反對他強要我住到他的地方,並且堅持不讓我住回我的小窩;他以為我的公寓是前任恩客的贈予。一直以憎惡的眼光去看待。他載我回他的公寓,同時也將公寓贈予我名下。

也許在他人看來是值得艷羨的,瞧,才區區幾個月的服侍,居然賺來一層近五十坪的華麗公寓。但我看到的是更深的義意——他是個有潔僻的男人;這個公寓一旦讓我或其他女人住下來了,他就不要。嫌髒。

正式同居對他或他的社交圈而言可真是大事。樓大少從不與女人共居一處的,並且他同時與許多女人來往,此刻卻與據傳已下堂的「前女友」死灰復燃,並且同居,這是何等的大新聞啊!

也不過三天,我就成了眾人注目的焦點,真不知道我該不該自動在台北市游行一周,讓人一飽其好奇心,免得有人千方百計要來拜訪我。

當然我不會笨得再回到樓氏工作。我做起了一般情婦該做的事︰花錢、閑晃。

但那種好日子並沒有過太久,我那些異母兄長們居然一個個找上我,我才知道了一件大事;這件大事讓我有可能在成為富婆之前先遭人暗殺。

我說過,我父親的那些妻子們都很厲害,委身于他那麼多年,為的還不是財產。那麼,如果老頭的意願是將百分之五十的財富丟給我,其他才讓他人均分,誰會服氣?理所當然,我就該死了。

我不急著跳腳回南部找老父理論,我想他老人家正吃得很撐地等我回去,暫時沒空理他;反正也許多年沒看到那些不算家人的家人了,讓他們一個一個來看我,倒是挺不錯的。

當大哥鍾曉雲、大弟鍾峻亭先後找過我之後,第三個找上我的居然是父親的小妾。才三十歲的馮詩茹抱著她才五歲的兒子鍾峴孺來看我。

比較好笑的是她說我賤,堂堂一個大小姐去當人家的情婦任人玩弄。

比起前半小時的漫不經心,為她這幾句嘲笑,我才提起精神與她應對。我是有個富翁父親,但那又如何?與我當人情婦是一點關系也沒有的;而且在她也是別人情婦的前提下。她以為她可以站在什麼高貴的立場笑罵我?

上一頁 回目錄 下一頁

單擊鍵盤左右鍵(← →)可以上下翻頁

加入書簽|返回書頁|返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