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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作家的愛情冒險 第28頁

作者︰席絹

「為什麼寫小說?蕭諾。」

「因為一直沒有人寫出我想看的小說,沒有找到與我有共鳴的作者來延伸我的理念!太多了!太多的作者沉浸在前人的巢臼中爬不出來,寫著男尊女卑的故事,卻強調自己是大女人!而故事中總是女人在為情受苦,崇拜著男人的自大狂傲,可以任意欺負女主角,極盡能事的誤會、欺凌,以金錢控制女方,而女主角卻是苦得半死、為愛受盡折磨。可怕的是,她還從頭受到底,死也不變!甚至被打去半條命也無妨;到最後,男主角只要流下後悔的眼淚,藉酒消愁以表示後悔與頹廢,歸咎一切失常全是因為‘愛’,然後兩人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如果作家再添一筆‘尾聲’的敗筆,強調男女主角生了幾個兒女,取了什麼名字,原本狂暴近似惡魔的男人居然提成了有點怕老婆的妻奴,任女人撒嬌呼來喚去,而甘之如飴,然後事業多麼輝煌、愛情多麼偉大……老天!我看了就想昏倒!我不介意‘幸福快樂’的日子,但我介意作者湊字數的做法,沒有必要的‘尾聲’看得很惱人。我一直以為‘尾聲’是用來貫穿全劇的伏筆以收畫龍點楮之效;可是,有人這麼爛用,實在教人看了生氣。我高中時對小說有這種批評,想不到我的同學反諷我只會動口不會動手,寫不出小說的人就不要批評人家;至少人家可以出書,代表某部份受到肯定。當時我心想也對!便決定要往小說界發展,並且扭轉那種老掉牙的模式。即使我寫的東西不受時下人歡迎,我依然要寫下我真正的感想,為求一個平等!沒理由在以女性消費市場為主的小說,盡寫一些欺負女性的東西!我被批評為大女人,但她們並不明白,我只要求對等與公平,至少我不像有些‘大女人’作家專寫一些女主角整死男主角的故事。那根本不叫替女人出氣,反而更詆毀女人!想不到,我會有這麼多共鳴者,封筆也甘心了!至少我讓某些人重新修正了對小說的觀感與對愛情的想法。」

真的是心有戚戚焉!說到小說,即使她們筆法各有不同,至少寫小說的理念是相同的︰為了想給讀者不同的東西,以更多的角度去看待事情!

她們尚在用力的努力當中,即使影響力微乎其微,可是,這份理想,矢志不變!

「你知道嗎?你讓某些作家變得很難生存!大罪人一個!」原穎人想到新一代作家早已取代了更早幾年以前作家的位置。要不是她夠穩固,早也被淘汰掉了!讀者多現實呵!可是讀者的現實正表示他們變聰明了,不再盲目的來多少接多少,不抗議也不選擇。對小說市場也是件可喜的事;這麼一來,每個作家都兢兢業業的努力,不敢混水模魚,努力創造自己的風格,如今誰還敢說言情小說是女工看的書?也許在不久的將來,小說也能列入排行榜中,被正式承認為文學的一種。至少,至少不要再讓‘大人’以為小說對青少年有百害而無一益。」

蕭諾豁達的看向藍天,吁道︰

「如今我這‘後浪’已快消褪為‘前浪’了!總有一天,我也會在另一波新潮流中變得很難生存,然後出新一代接替了我們一直努力的,永遠生生不息!我多盼望呵!希望咱們的後輩更加出類拔萃。一旦我褪去作家身分,只是一個讀者時,能是個幸運的讀者。」

原穎人點頭。

「是啊!就像每位好讀者,天天跑書局,期待發現好作家又出書了!如獲至寶的買回去,邊走邊拆邊看邊笑,那種對書的狂熱,是身為讀者的幸福!」也是身為作家的驕傲!在生命的過程中,知道有人曾對自己這麼狂熱過也就夠了。該退開時,更要有歐陽修的精神——提拔出大文豪蘇東坡,而不擋其路。

「當我們不再寫作時,結伴去養老如何?我買間屋子住你家隔壁!」蕭諾問。「好呀!當我們走不動時,還可以差我的子子孫孫去替咱們買小說來看!」原穎人幾乎已能看到彼此白發蒼蒼卻仍沉迷小說的模樣。忍不住大笑出來!

轉載自︰熾天使書城KUO掃描追夢校正

在二十八年的歲月中,羅京鴻從不相信幸運的自己也會有哀鳴不幸的一天!

近一星期以來,他殷勤的跑兩位大作家的香閨,很體貼的、很認命的自動買來一些民生必需品,並且很不甘願的收下她們塞來的銀兩與小費,降格為送貨生!但那是不打緊的,至少還可以進屋去!倘若他事先沒打過電話,沒有經過她們同意而前來的話,存心給她們一個意外的驚喜,其下場是「意外的被轟出來」!即使買了再多好吃的東西也沒用!她們拒絕任何意外的訪客,如果他硬闖,必然會受到意外的傷害——雖不一定,但還是別冒險得好!免得意外的死于非命。他耶!大帥哥耶!

可是,也許「有效期限」已經過了,大帥哥已不吃香了……羅京鴻開始悲慘的自憐!

以前只應付一個原穎人絕對是綽綽有余的,可是誰叫他多事的扯入一個蕭諾?!讓那怪女人也站在同一陣線的對付他,讓他挫折到幾乎對自我人格懷疑了起來!

只有在公司女職員的愛慕眼光中,在酒會眾多秋波中才找回一點點自信!否則,他真的快在胸前掛一面鏡子,隨時看看自己是不是變成了豬八戒?否則那兩個平凡女子為何會視他如垃圾?他耶!有錢有貌的名公子耶!唉!

今天的宴會是一些大學教授的聚會,他會前來是因為主辦人是父親,而且他要當大妹的男伴。

羅素是個大美人,完全承襲了其父的數理頭腦,居四兄妹中的翹楚,非常的實事求是。二十七歲了!研讀完碩士後打算到德國進修;一生如果有七十年,她早已規劃完畢,每一步每一步,她都已仔細算過。他不能說她是冰山啦!只是她也有些怪就是了,大概有某方面天才的人都會有某方面的嚴重缺乏。

讀數理的人都偏重理智與實際,所以她沒有任何浪漫細胞,不過外表的美麗讓人看不出來她沒有任何女人味的跡象。

「你沒穿高跟鞋!」羅京鴻直直看向大妹禮服下的馬靴。不必說別人了,自己家人中就出了一個不正常的。

「如果穿高跟鞋會讓我站得更穩,我會。」羅素奇怪的橫他一眼。

「那你又何必穿高統的?」

「因為即使被人踩到也不會掉鞋子。」

瞧!多麼實際!若不是因為有很多佳麗正在偷偷對他傳送愛的電波,他真的會向天花板翻白眼。

「明天我與秦宴儒有約。」羅素突然這麼說。

「然後呢?」羅京鴻不感興趣的問。

「我要你帶原穎人來捉奸,不然拍下照片,造成他們誤會分手也好!」

「人家是寫小說的,才不會那麼好騙!天才美人,你這個不看小說的人恐怕不知道,這招式是破壞感情技法一百招中的最爛招,電影里已演過一百遍,電視中演過一千遍,小說里寫過一萬遍的超級爛招!沒有人會那麼好騙了。」他嘆了口氣,感情智障!不知這一招打那學來的。

羅素以看笨蛋的眼光看他。

「用招式也是要看人的。以秦宴儒那種忠厚的男人而言,很少會在有女友的情況下再與他人約會。明著說要討論內容,實則讓你拍下照片,這就是證物。只要他們感情一有不合,我就可以帶他去喝酒,然後讓他失身,到時不娶我都不行了,那個老實頭,不會再敢有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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