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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作家的愛情冒險 第12頁

作者︰席絹

「假若有一天遇上了一個令你心動的男人,你會依然死守單身條款嗎?那是不是太勉強了?」

「沒有一個男人會好過自由。」況且她沒有多少熱情可以為誰去動心。

「會想追你的人可辛苦了。」原穎人深信對付這種女人,連月老也沒轍了!若真有男人認定了蕭諾,她會為那可憐人掬一把哀悼之淚。

「世間本無事,庸人自擾之,怕的是還擾得別人不安寧。」她討厭糾纏與麻煩。

原穎人好奇道︰

「這麼厭惡感情的人,卻寫了二十來本大受歡迎的愛情小說,你不覺得很諷刺嗎?」

「才不!」蕭諾揚著她手中的小說。「我將愛情的所有想望與憧憬全實現在小說中,寫盡鎊形各色的愛情,均衡了我現實生活中的缺乏,又讓我掌握了完全的主控權,我的小說受喜愛並不意外,因為我不分心。」

「唔……那是否代表我們言情小說作家可以對愛情免疫?或相反的陷得更深?!」她只知道她仍無法苟同肅諾的理論,卻也反駁不了。

蕭諾看到雨中駛近的黑色跑車,笑道︰

「那不是問題。你的問題是︰你要什麼男人,以及如何擺月兌你不要的男人。」

原穎人也看到了,將頭埋在椅墊中哀鳴——

「曾幾何時主控權落在女人身上了!你想,我們噴殺蟲劑有用嗎?」

「恐怕是沒用的。」

門鈴聲悅耳的響了起來;由于蕭諾瞥到羅京鴻提著美味可口的披薩前來使用「美食計」,當下非常有待客之道的飛奔去開門。

不寫稿時,蕭諾與原穎人都愛死了披薩、炸雞、油味之類的食品,顯然羅京鴻觀察力極強,用對了方法,才得以順利進入佳人的香閨。雖然以前他都是以鮮花珠寶達到目的,但換換口味也挺新鮮的。

「請先將水滴在外頭甩干。」蕭諾接過食物,丟了條大毛巾給他,並不同情他半濕的狼狽樣。最重要的,別弄濕屋內的地毯。

羅京鴻也很認命的明白不會有美人欺身上來又抱又吻的噓寒問暖,于是只好乖乖的弄干自己再進屋。屋內那兩個女人早已解決掉一大半披薩,連聲招呼也沒打。

「希望你們滿意我的服務。」他苦笑的說。

「好心人,你會有好報的。唔,給你五百,剩下的零頭當小費。」蕭諾掏出錢給他。佔男人便宜不是獨立女性會做的事,太丟臉了!帳目要一清二楚才行。

「我真是受寵若驚!」羅京鴻斃死了!偏又明白這兩個女人是認真的,她們真的不佔人便宜。打從第一次請吃咖哩飯開始,蕭諾就回送他一盒雞腿飯,往後他殷勤買來的食物一律變成銀貨兩訖,他成了外賣小弟!這種事要是發生在台北,不知道有多少佳麗會心疼哩!

但無妨,他的犧牲總會取回代價的,而且是連本帶利!

「今天都沒出門嗎?小原原。」他鎖定她的目標。

原穎人始終背對著他吃披薩,當他是隱形人。她是個溫文柔雅的作家,但對待這種無聊男子就得將一切禮貌風度束之高閣,免得他得寸進尺。可是——這背對動作對她而言挺危險的,所以,不久之後,那個花花大少雙臂圈住她的柳腰,整個身子貼在她背後,嚇得她尖叫出聲,連手中的披薩也飛掉了——正中背後那張俊男臉!

「你放開我!」

偏偏羅大少慘受攻擊之余仍死不放人!臉下臉上全是披薩,接過蕭諾救濟的面紙抹完臉後,他嘻笑看著懷中快要噴岩漿的美人——

「雨中散步是小說中常常出現的浪漫場景,咱們去散散步如何?」

「不要!」男人總是愛以蠻力欺負女人!原穎人抵死不從的低叫,抬頭又看到蹲在一旁看好戲的蕭諾,心中火大的叫︰「如果你是在想下一本故事的劇情,我希望你別寫成女方在故作姿態!最重要的,此時我是在受騷擾,而不是與人卿卿我我!你居然見死不救!」

「你這樣躲下去不是辦法,人家出生時多了一條牛皮神經,想甩也甩不開。不如與他說個明白吧!」基本上蕭諾習慣置身事外,雖然這個四維大少不一定是原穎人的白馬王子,但湊和著看也挺配的;而穎人一再拒絕與逃避,只會讓男人追得更緊,何必呢?干脆合議出一個解決方法,免得這情況再膠著下去。

「好!你放開!我們出去把話說清楚!」原穎人難得的用堅決如鐵的口氣說,終于使腰間那兩只祿山之爪移開。

「喏,小雨傘,一把或兩把?」蕭諾打開大門,另一手持著兩把傘。

羅京鴻飛快的接過,笑道︰

「在一男一女的情況下,兩把傘是件多麼煞風景的事。走吧!」

「等等!你真打算散步?」原穎人披上外套,戒備的問。她可不愛被雨打濕的感覺,小說中的情境若搬到現實上來演準會得肺炎!

「散步到我的車上,我們去喝咖啡。」

「希望你身上有君子的特質。」

「不會讓你失望的!」羅京鴻風度翩翩的說。

第四章

今天是三月二十四號,原本該是待在度假小屋的第九天,享受著陽光與大海;而不是回到台北的鴿子籠中呆看窗外的綿綿婬雨,惹人心煩!

蕭諾找到了個類似「公子與傻大姊」的題材,開始閉關修煉;她一點也不介意提早回來,反正虧掉的錢原穎人會退還給她,她也就不客氣的收下了!畢竟是原穎人死拖活拉,將她挖出被窩跳上公車回到台北,才告知一次明顯的事實——她生氣了!氣死了那個花心大少,這一輩子再也不要見到他!

當時蕭諾只不過開玩笑的問她︰

「怎麼?被偷去初吻了?」

不料一語命中!

那個外表明媚、內心保守,緊密守護一顆芳心的原姑娘二十六年來就等著將一切完全的奉獻給她丈夫,別的男人休想佔便宜!可是——可是純純的初吻卻給那個自稱是君子的無賴強奪了去!

為此,原穎人躲在棉被中尖叫了一天,為自己的清純哀悼!可悲的是她想不出什麼報復手段,只能一如往常對不如意的事躲得遠遠的!只祈求今生今世不必再看到那個人!

原穎人也開了稿,努力的寫,寫一個花心大少變態男慘遭功夫高手女主角修理的故事,塑造出寡廉鮮恥到令全世界唾棄的大爛人!每一次都在女主角腳底下求饒!寫到幾萬字時覺得自己也快變態起來了,才匆匆丟下筆!她不能出這種書,在心態不平和下的產物會誤導多少無知的少男少女!她是溫柔的「原茵」,不可以寫冤仇類的小說,所以暫時強迫自己休息。不能寫、不能想,連書也看不下,就只有看天空上的灰雲與污濁的陰雨城市了。

她的王子在那里?撐著一把大黑傘,她往好友的咖啡店方向走去。心中想著在墾丁那位令她心動的好男人!如今回到台北,什麼也不必談了,更別說僅有的地址電話全讓那個花心大少奪了去!

唉!好好的一個假日,為什麼她會如此倒霉?也許她喜歡在筆下創造一些配角來制造高潮,但並不意謂著在真實生活中也想過得這麼刺激!或者……也許她與秦宴儒也是沒緣份的。她這輩子沒見過真正的好男人,即使見到了,也輪不到她來擁有!

如果回到台北是代表一段暗戀落幕的話,她希望另外一個男配角也能認份的退場,不要再出現在她的生活中!而她,只好再安安份份當她的神秘女作家了。恐怕今年是無法嫁出去了!天哪!她到底造了什麼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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